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部门/分部Division/Dept.: SEC | 编号SOP No.:SOP-AC-SEC-0015 | 页数Pages:1-3 | |
主题Subject:公司动火施工管理作业程序 | |||
版本记录Edition:2014年第一版 | 传达范围Communicated To: 公司各部门 | ||
做什么 What to do | 如何做 How to Do | 为什么 Why | |
1. 公司工程部或外来施工承包商,需在公司内任何区域动火施工的 | 都必须到安保部申请“动火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安保主管及值班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动火施工,施工期间各班次必须有跟踪交接,直到施工结束为止。外来施工队有带电、气焊设备进场时,门岗安保立即要求施工负责人先到安保部办理动火证,凭动火证方可将电、气焊设备放行进场。 | 严格控制明火作业,防止发生火灾. | |
2.外来施工队有带电、气焊设备进场时 | 门岗安保立即要求施工负责人先到安保部办理动火证,凭动火证方可将电、气焊设备放行进场。 | 门岗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 |
3.外来施工承包商动火施工申请动火证 | 应由负责人出示有关操作人员有效操作证,交由安保部备案,施工负责人和现场操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火施工(工期长、工程量大的项目,施工单位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以落实施工安全责任)。 | 规范办理动火证之相关要求。 | |
4.公司工程人员在公司内动火施工 | 需事先办好动火证,由值班工程师及安保主管负责监督执行,协助有关操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 规范技术中心施工动火要求。 | |
5.安保部有关人员在批准动火证之前 | 必须检查有关证件,并与值班工程师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的巡视检查,清除附近的易燃物,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发给《动火施工现场警示牌》由施工人负责悬挂于施工现场,安保主管、值班工程师现场确认无异后签批动火证,电源由工程部负责提供并接好。 | 规范动火证办理前核查事宜准备。 | |
6.动火现场配备灭火器的处理 | 1.工程承包商动火完毕,退还灭火器无损耗的归位,同时交还《动火施工现场警示牌》,如有损耗、丢失 需按价赔偿(安保部发出书面通知给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2.工程部动火现场所配备的灭火器由工程部负责保管,动火完毕后返回安保部,如有损耗,请及时知会安保部,以便更新和补充灭火剂。 |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灭火器消耗赔偿。 | |
7.动火结束后 | 由安保主管协同值班工程师对操作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由值班工程师在动火证上签字并由安保部收回动火证存档。 | 确保无任何隐患。 | |
8.施工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 | 安保部有权勒令停工,直至手续齐全、防范措施到位。 | 有效管理动火施工程序。 | |
9.其他明火作业 | 除餐厅、厨房动用明火煮食外,其余各部门场所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报安保部批准,并派人于现场看护方可动用明火;油库、仓库、重要机房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施工,确需动火施工必须报行政办批准,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后方可施工(重点部位动火施工须配专人值守)。 | 确保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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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总监 (职位代码) | 分管副总 (职位代码) | 总经理 G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