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动态检查考核表
2008年2月
目 录
一 绝缘监督(含直流监督)……………………………………………………………………………………………表一
二 金属监督………………………………………………………………………………………………………………表二
三 热工监督………………………………………………………………………………………………………………表三
四 电测监督………………………………………………………………………………………………………………表四
五 化学监督………………………………………………………………………………………………………………表五
六 环保监督………………………………………………………………………………………………………………表六
七 节能监督………………………………………………………………………………………………………………表七
八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表八
九 励磁系统及电压质量监督……………………………………………………………………………………………表九
十 旋转设备振动管理……………………………………………………………………………………………………表十
十一 计量管理………………………………………………………………………………………………………………表十一
十二 特种设备管理…………………………………………………………………………………………………………表十二
表一:绝缘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绝缘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绝缘监督网及总体管理 | 120 | ||
1.1.1 |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或归口副总)领导下的绝缘监督网,并能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完善 | 20 | 最新正式书面文件 | 没建立不得分,监督网不全扣10分,人员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订扣10分。 |
1.1.2 | 建立本单位的绝缘监督制度,各级绝缘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制落实。并能根据的变化及时修订 | 20 | 书面文件;专责人查问 | 每缺一级责任制扣10分;每一级责任制不落实扣5分。 |
1.1.3 | 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 20 | 书面文件 | 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
1.1.4 |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指示、规定、标准及反措,有结合集团公司发布的,包括《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在内的各项反事故措施的实施细则,有结合电网公司发布的反事故措施的实施细则 | 30 | 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 | 酌情得分。 |
1.1.5 | 组织召开本单位绝缘监督会议(每年至少一次) | 10 | 会议记录 | 没有召开会议扣10分。 |
1.1.6 | 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的重大事故和缺陷组织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 20 | 文件或报告 | 没有文件或报告不得分,缺一次扣5分。 |
1.2 | 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 | 180 | ||
1.2.1 | 熟悉电气一次设备及相关知识 | 10 | 专责人查问 | 回答不全面的酌情扣分。 |
1.2.2 | 制订或参加制订本单位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预试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程,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 20 | 书面资料 | 没有计划不得分,内容不全面扣5分,不符合规程扣10分。 |
1.2.3 | 编写本单位的绝缘监督年度总结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 20 | 书面资料 | 没有总结不得分,内容不全面扣5-10分。 |
1.2.4 | 按时上报绝缘监督月报,内容全面真实 | 20 | 网络报表 | 没有发生不扣分。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2.5 | 及时上报重大事故、缺陷情况和总结 | 20 | 书面资料 | 没发生不扣分。不上报每件扣10分,不及时扣5分。 |
1.2.6 | 定期检查预试报告(包括对外委试验单位的试验周期、项目安排及试验报告的检查和验收) | 10 | 活动记录 | 无记录及试验报告存在明显问题不得分。 |
1.2.7 | 绝缘监督常用相关标准(见附件1)齐全 | 40 | 资料见证 | 每缺一份标准扣10分,过期一份扣5分。 |
1.2.8 | 应具备的绝缘监督资料(见附件2) | 40 | 资料见证 | 每缺一种资料扣5分。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绝缘监督考核 | 100 | ||
2.1.1 | 不发生由于监督不到位造成的电气设备损坏 | 50 | 缺陷记录 | 甲类发电机变压器每一件扣50分,其余甲类设备扣30分,乙类设备每一件扣10分。 |
2.1.2 | 预试完成率100% | 30 | 预试报告 | 未完成甲类设备一件扣5分,未完成乙类设备一件扣3分;缺项一件扣2分,降低标准一项扣2分。由于调度原因不扣分。 |
2.1.3 | 缺陷消除率100% | 20 | 缺陷记录 | 遗留甲类设备一件扣10分,遗留乙类设备一件扣5分。 |
2.2 | 高压试验部门 | 200 | ||
2.2.1 | 有高压试验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规范 | 30 | 检查作业指导书 | 无作业指导书不得分,作业指导书不规范每一份扣1分。 |
2.2.2 | 建立电气一次设备台帐,包括:型号、主要参数、制造厂家、出厂日期、投运日期等。无高压试验班的电厂,台帐应由专工建立 | 20 | 查阅书面台帐或电子文档 | 无台帐扣20分,不全面扣5-10分。 |
2.2.3 | 预试情况 | 100 | ||
按照集团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本单位的预试规程制订年度预试计划 | 20 | 预试规程及预试计划 | 无计划不得分,计划不全扣5—10分。 | |
预试报告内容应全面,包括:试验日期,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及编号,环境情况;试验数据无涂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正确,无漏项、降低标准情况;试验结论与试验结果相符;试验报告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 50 | 试验报告 | 每一份不符合项扣5分。 | |
试验报告实行审核制度 | 10 | 书面资料及试验报告 | 每一份不符合报告扣2分。 | |
根据试验情况,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试验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向上一级绝缘监督负责人作出书面汇报,对重大缺陷立即报告 | 20 | 试验报告及书面汇报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2.4 | 试验设备: | 30 | ||
试验设备清洁、摆放整齐 | 5 | 现场查证 | 摆放不整齐扣5分。 | |
有准确度要求的试验设备定期校验,并标识 | 15 | 校验报告,查设备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建立试验设备台帐,具有使用说明书 | 10 | 书面资料 | 无台帐不得分,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2.2.5 | 技术培训 | 20 | ||
制定培训计划 | 5 | 书面资料 | 无计划不得分。 | |
有培训记录,内容全面 | 5 | 查记录 | 无记录不得分,记录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 |
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开展技术问答,技术交流 | 10 | 查记录 | 酌情扣分。 | |
2..3 | 电气运行部门 | 30 | ||
2.3.1 | 厂内电气运行规程符合有关规程、反措要求 | 10 | 运行规程 | 有不符合要求内容扣5—10分。 |
2.3.2 | 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 | 10 | 运行表单及分析报告等 | 发现一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2.3.3 | 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按规程采取措施,必要时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 10 | 书面报告 | 发现有未上报酌情扣分。 |
2.4 | 电气检修部门 | 40 | ||
2.4.1 | 按照检修规程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超期未修,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备案 | 15 | 检修记录 | 发现一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2.4.2 | 有发电机检修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 5 | 书面资料 | 没有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2.4.3 | 电气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上详细记录检修情况 | 10 | 检修记录及相关资料 | 未进行验收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2.4.4 | 对于重大设备绝缘事故或缺陷,应进行解体检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 10 | 检查报告 | 未进行检查不得分。 |
2.5 | 重点专业工作 | 250 | ||
2.5.1 | 发电机 | 60 | ||
1.发电机交接及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要求 | 试验报告 | 未按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项扣5分。 | ||
2.发电机运行参数按时记录分析,运行温度(绕组、铁心、集电环、冷却气体、冷却器冷却水)是否正常 | 运行记录及运行规程 | 没有记录扣20分。有超过允许值的扣5-10分。 | ||
3.加强发电机定子线棒各层间及引水管出水间的温差监视,运行规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反措要求。温差是否进行报警设置 | 运行记录及运行规程 | 无定子线棒各层间及引水管出水间的温差规定扣5分。没有报警设置扣5分。没有记录分析及结论扣5分。空气冷却机组温差可参照生产厂家规定执行。 | ||
4.氢冷发电机的氢压、氢纯、漏氢量是否符合要求,漏氢检测(油系统、封母、内冷水箱)是否完善 | 运行、缺陷记录 | 不符合要求或漏氢检测不完善扣5分。 | ||
5.水冷发电机内冷水的水质、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 运行记录及运行规程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6.发电机转子是否存在接地或严重的匝间短路 | 运行、检修、缺陷记录 | 有此缺陷扣5分。 | ||
7.开展了定子绕组端部振型模态试验,发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试验扣5分。 | ||
8.开展了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 | 试验报告 | 不合格的及时消除,未进行试验扣5分。 | ||
9.严格控制氢冷发电机的氢气湿度在规程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DL/T651-1998、防止向机内漏油、氢气干燥器运行良好),定期测量发电机氢气湿度(露点法)并校验氢湿仪表 | 氢气湿度测量记录及现场检查 | 经常达不到要求扣10分,有时达不到要求扣5分,氢气湿充测量结果不可信扣5分。 | ||
10.防止发电机内冷水堵塞的反措是否健全和落实(定期对定子线棒进行反冲洗,滤网更换为激光打孔的不锈钢滤网) | 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 未落实酌情扣分。 | ||
11.防止发电机漏水事故的反措是否健全及落实(重点对绝缘引水管进行检查,引水管外表无伤痕,严禁引水管交叉接触) | 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 未落实酌情扣分。 | ||
2.5.2 | 变压器 | 60 | ||
1.变压器交接及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 试验报告 | 未按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项扣5分。 | ||
2.按规程进行变压器油的色谱分析,对色谱异常的试验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提出处理和监督意见。500kV变压器、电抗器应监测绝缘油的含气量 | 试验报告 | 色谱异常未及时上报且监督措施不当的扣10分。 | ||
3.按规程要求进行绕组变形试验(交接时、更换绕组后、出口短路后或多次近区故障后、不超过10年)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试验每一次扣10分。 | ||
4.110kV及以上变压器交接时、220kV(120MVA)以上变压器吊罩大修后进行局放试验 | 试验、检修报告 | 未进行扣10分。 | ||
5.开展有载分接开关测试,有载分接开关按期检修。运行中分接开关油室内绝缘油,每6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应至少采样1次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5分。 | ||
6.运行超过20年的110kV变压器,吊罩时应进行绝缘纸(板)聚合度测试(或油中糠醛含量测试)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7.110kV变压器和电抗器投运3—5年后进行油中糠醛含量测试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8.110kV及以上变压器电容式套管6—10年进行油中溶解气体分析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9.变压器温度计应进行定期校验,上层油温两支温度计读数相差4℃以上,应作为缺陷处理 | 校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10.变压器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定期对套管进行清扫,引线接头无过热现象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11.变压器储油柜如有渗漏应及时处理。对运行超过15年的胶囊和隔膜宜更换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12.定期检查呼吸器的油封、油位及上端密封是否正常,干燥剂保持干燥有效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13.铁心和夹件通过小套管引出接地的变压器,应将接地线引至适当位置,以便在运行中监视是否存在多点接地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14.变压器在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在施加压前静止时间应按规定进行(110kV24h,220kV48h,500kV72h)。套管安装就位后,带电前必须静放。(500kV不少于36h,110—220kV不少于24h) | 检修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15.变压器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应按如下规定:相对湿度≤65%为16h,≤75%为12h。220kV及以上变压器必须真空注油 | 检修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16.交接及出厂试验报告及图纸齐全,有突发性短路试验报告或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 | 有关报告 | 不齐全酌情扣分。 | ||
17.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相互的电源,并装有自动切换装置,定期进行切换试验 | 现场检查及试验报告 |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18.压力释放阀应结合检修进行校验,运行超过15年宜更换 | 校验报告 | 未进行校验扣5分。 | ||
2.5.3 | 断路器类 | 60 | ||
1.断路器交接及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要求 | 试验报告 | 未按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项扣5分。 | ||
2.新装和大修后测量断路器的机械特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处理 | 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 未测量扣10分。 | ||
3.带合闸电阻的断路器在交接和大修后应进行断口耐压试验 | 试验报告 | 未按要求进行试验扣5分。 | ||
4.断路器的遮断容量和性能应满足实际安装地点的短路容量要求 | 设备台帐及继电保护提供数据 | 不符要求扣5分。 | ||
5.按规程要求进行开关本体机构及隔离开关的定期检修,防止由于失修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 | 检修记录 | 有超期情况扣5分。 | ||
6.SF6气体按要求进行试验(运行中气体微水不应超过300ppm,超标时应尽快进行处理)。1-4年对气体密度继电器进行校验 | 试验报告 | 一项不合格或有漏项扣5—10分。 | ||
7.SF6压力表定期巡视及记录(年漏气率应小于1%)。压力表偏出绿色正常压力区时,应引起注意并及时按制造厂要求补充新气 | 运行或点检记录 | 无记录扣10分。 | ||
8.开关柜母线室柜之间应进行有效封堵,以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的重大事故 | 现场检查及书面资料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9.在潮湿、凝露及污秽比较严重的地区应对开关柜进行加强绝缘改造,如:使用大爬距绝缘元部件(爬电比距:有机绝缘≮20mm/kV,无机绝缘≮18mm/kV)、调整绝缘气隙、采用阻燃绝缘材料;开关柜内应有防潮及通风除湿措施 | 现场检查及书面资料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2.5.4 | 互感器 | 50 | ||
1.互感器交接及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要求。 | 试验报告 | 未按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项扣5分。 | ||
2.对CT、PT、耦合电容器、套管等按要求开展油色谱检测工作,试验结果是否正常。 | 测试报告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3.验算CT所在地的短路电流,超过CT铭牌动热稳定电流时,应及时安排更换 | 书面资料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4.CVT的中间变压器高压侧不应装设MOA | 出厂资料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5.110—500kV互感器在出厂试验时,应逐台进行全部出厂试验,不得以抽检方式代替。出厂试验包括高电压下的介损、局放及耐压 | 出厂试验报告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6.CVT出问题时应整套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单节或多节电容器时,必须进行角差、比差校验 | 现场检查及试验报告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7.油浸式互感器是否存在渗漏油情况;硅橡胶套管应经常检查表面有无放电现象,如果有放电现象应及时处理 | 现场检查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5.5 | 避雷器及接地 | 50 | ||
1.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校核接地装置(包括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变压器中性点及重要设备有双根接地线(且每根均符合热稳定容量要求) | 书面资料及现场检查 | 未进行校核扣10分,有不满足热稳定容量要求情况发现一项扣5分。 | ||
2.接地网定期进行接地电阻测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对地网定期(时间间隔不大于5年)进行开挖检查 | 现场检查及试验报告 | 未定期测量扣20分,不符合要求未改造或采取措施扣10分。 | ||
3.对设备接地引下线导通情况1-3年检测一次,根据历次测量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进行开挖检查、处理。采用电流大于1A的接地引下线导通测量装置 | 试验报告 | 测量方法不符合要求扣10分;存在不合格数据未进行分析、处理每发现一项扣5分。 | ||
4.避雷器交接及预防性试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数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 试验报告、巡视记录 | 未按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项扣5分。 | ||
5.开展了避雷器运行中带电测试(雷雨季节前后) | 现场检查及试验报告 | 未进行带电测试扣10分,异常数据未分析扣5分。 | ||
6.安装避雷器在线监测装置,并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并加强数据分析 | 巡视记录及现场检查 | 无记录扣10分,异常数据未分析扣5分。 | ||
7.变电站110kV及以上同一电压等级避雷器应采用同类型避雷器,如有混装情况应进行改造更换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一项扣5分。 | ||
2.5.6 | 外绝缘 | 30 | ||
1.建立电气一次设备外绝缘台帐,所有设备(包括变压器套管、断路器断口及均压电容)的爬电比距底数清楚 | 设备外绝缘台帐及现场检查 | 无台帐扣20分,每一件设备爬距不清楚扣5分。 | ||
2.外绝缘配置是否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是否采取增爬措施 | 设备外绝缘台帐及现场检查 | 每一件设备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3.定期进行污秽度(盐密、灰密)测试,测点分布、测量时间和测试方法符合要求,并记录完整 | 测试记录 | 未开展扣20分,测试方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4.对RTV涂料及合成绝缘子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憎水性测试 | 测试记录及报告 | 未测试扣20分,测试不全扣10分。 | ||
5.瓷及玻璃绝缘开展了清扫工作,清扫周期根据地区污秽程度为每年1-2次 | 清扫记录及现场检查 | 没做到或有空白点扣5—10分。 | ||
6.按照规程定时进行零值绝缘子检测 | 试验报告 | 没做到或有空白点酌情扣分。 | ||
2.5.7 | 红外测温 | 20 | ||
1.建立本单位的红外检测制度,对红外检测专责人、测试周期等进行规定 | 书面资料 | 无制度或落实不到位扣10分。 | ||
2.对110kV及以上设备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红外热成像测温检查。大负荷时应增加检查次数,应同时记录环境温度、当时负荷、测点温度 | 测试记录或报告 | 未开展不得分,测试方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3.红外测温检查运行中变压器套管及出线联板的发热情况、油位和油箱温度分布,防止因接触不良导致引线过热开焊或缺油引起绝缘事故。 | 测试记录或报告 | 未开展不得分,测试方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4.红外测温检查开关设备的接头部、断路器本体、隔离开关的导电部分的温度,测温周期不超过半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测试记录或报告 | 未开展不得分,测试方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5.对运行中的互感器进行红外测温检查,及时发现互感器内部缺陷。 | 测试记录或报告 | 未开展不得分,测试方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直流系统 | 200 | |||
1 | 直流设备档案 设备台帐,设备接线图[充电机、浮充机内部接线图],技术说明书,充电、浮充机使用维护说明书,蓄电池组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应具备符合实际的全站直流系统图直流系统或网络图,直流熔断器(直流断路器)、备品备件一览表 | 30 | 检查资料 | 设备台帐不清晰或缺、失扣5分,设备接线图、技术说明书缺、失扣2分,各种使用维护说明书缺、失扣10分。直流系统或网络图缺、全站直流系统图失扣10分。直流熔断器(直流断路器)一览表缺、失扣25分。 |
2 | 各种记录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及浮充电流记录;单体蓄电池电压、比重测试记录;补充充电、均衡充电记录;定期充放电记录;维护、检修记录。稳流、稳压精度、纹波系数、均流等主要指标记录;检查蓄电池端电压记录;蓄电池内阻记录 | 50 | 检查资料 | 缺少每天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及浮充电流记录扣2分,缺少单体蓄电池电压、比重测试周记录扣2分,缺少其它记录各扣2分。 |
3 | 直流屏主要元器件的检查 (1)直流回路严禁采用交流空气断路器; (2)同一支路中空气断路器、熔断器应分级配置,上下级应满足选择性配合要求; (3)一个站同一支路的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原则上应选用同一制造厂系列产品;使用前宜进行动作电流和安秒特性抽检; (4)绝缘监察装置动作正确,电压为220V用25K、电压为110V用7K、电压为48V用1.7K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正、负极接地,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 (5)主要元器件应有合格证。 | 40 | 现场查阅资料、记录及测试 | (1)直流回路有交流空气断路器的每处扣2分; (2)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直流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否则每处扣2分; (3)空气断路器、熔断器的级差不配合的每处扣5分; (4)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规格、厂家不统一的扣2分,无动作电流和安秒特性试验资料的扣2分; (5)绝缘监察装置动作不正确的扣5分; (6)主要元器件无合格证的每处扣2分。 |
4 | 直流系统运行工况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满足两组蓄电池、两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三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置要求; (2)110kV变电站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一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两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制要求; (3)采用高频开关模块整流的充电装置,整流模块最低应满足“N+1”的配置,并采用并列方式运行,任意充电模块发生故障,不影响直流系统运行; (4)两组蓄电池的变电站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正常运行时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5)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的蓄电池组供电,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母线上;当装有第三台充电装置时,其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何一台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6)每套充电装置应有两路交流输入,互为备用; (7)直流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 | 40 | 配置不满足规程及反措要求不得分 (1)无图纸的不得分;图纸不符合实际扣5分; (2)设备标识不规范或无标识的每处扣5分; (3)直流电源系统运行方式不符合规定扣5分; (4)交流供电不符合规定扣10分; (5)运行中的变电站直流网络不符合要求的扣10。 | |
5 | 设备运行状态 检查固定型防酸蓄电池的液位;极板是否弯曲;充电、浮充电机的浮充电压是否满足蓄电池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具体要求。 | 40 | 检查设备 | 液位线低于最低液位标记的扣5分,极板有弯曲的扣5分。 充电、浮充电机的浮充电压不满足蓄电池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的扣25分,并督促及时调整浮充电压。 |
1.Q/CDT 107001-2005 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2.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
4.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
5.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6.GB50169—2006 电报导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
7.GB/T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8.DL/T573-1995 电力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9.DL/T59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
10.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1999年版) 国电发(1999)579号
11.DL/T651—1998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12.中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3.Q/CDT 107 001-2005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14.DL/T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5.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直流电源技术监督制度
17.DL/T 5044-2004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18.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附件2:应具备的绝缘监督资料
1.符合实际情况的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防雷保护与接地网图纸
2.电气设备台帐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证明书和随设备供应的图纸资料
3.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交接试验报告、验收记录
4.设备的运行、检修、干燥、技术改造记录和有关运行、检修、技改的专题总结
5.设备缺陷统计资料和缺陷处理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和采取的措施
6.反映预试情况的图表或卡片或微机记录
附件3:应具备的直流电源监督资料
1.安装使用调试说明书
2.产品技术条件
3.厂家设备、装置性能测试记录,容量测试记录,图纸资料
4.产品合格证
5.直流系统接线图
6.直流空气断路器、熔断器配置一览表
7.交接试验记录
8.蓄电池充放电曲线
9.蓄电池定期充放电记录
10.蓄电池运行测试记录
11.缺陷记录
表二:金属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组织 | 50 | 查证相关文件并与专责工程师座谈 | |
1.1.1 | 金属技术监督网络 | 10 | 没建立扣10分;监督网络不完整,扣5分。 | |
1.1.2 | 三级管理体系 | 5 | 应建立总工程师、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金属试验室三级管理体系,没建立三级管理体系扣5分。实行新厂新机制的电厂可以只有两级。 | |
1.1.3 | 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参加大修项目的制订会、协调会、总结会,参与基建时金属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 5 | 不参加大修项目的制订会扣5分;不参加大修协调会扣5分;不参加大修总结会扣5分。没有会议记录扣3分。 | |
1.1.4 | 各级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 10 | 未建立岗位责任制扣10分。 | |
1.1.5 |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 | 10 | 没建立制度扣10分;制度不落实扣5分;制度不完善扣5分。 | |
1.1.6 | 金属技术监督网络活动制度 | 10 | 没建立制度扣10分;制度不落实扣5分。 | |
1.2 | 本厂监督细则、人员 | 50 | 电厂提供相应证明、查报告、记录 | |
1.2.1 | 制订本单位《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 10 | 没制订《细则》扣10分。 | |
1.2.2 | 无损检验、理化检查、热处理等专业人员(含外委维护、检修人员)应在电力部门考试合格,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必须与所持的证书相符。最少应有二级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员各一名 | 20 | 无证上岗一人次扣20分;无损检测无二级检验员扣10分;理化检验无二级检验员扣10分。 | |
1.2.3 | 焊工应在电力部门考试合格。金属专工应取得相关无损检测、理化二级资质 | 20 | 无证施焊一人次扣20分。 | |
1.3 | 监督标准(见附件1) | 20 | 审查资料 | 有缺、过期情况,每册扣5分。 |
1.4 | 金属技术监督档案、设备管理 | 180 | ||
1.4.1 | 金属技术监督档案(见附件2) | 60 | 审查资料 | 未建档,扣60分;每缺一项,扣10分。未根据机组检修情况及时汇总,扣60分。 |
1.4.2 | 按时上报金属技术监督材料 | 60 | ||
1.4.2.1 | 大修金属监督项目 | 20 | 审查资料 |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10分;不真实扣20分; 不准确扣10分;不上报,扣20分。 |
1.4.2.2 | 监督月报 | 20 |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10分;不真实扣20分; 不准确扣10分;不上报,扣20分。 | |
1.4.2.3 | 总结以及要求上报的技术资料 | 20 |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10分;不真实扣20分; 不准确扣10分;不上报,扣20分。 | |
1.4.3 | 实验室管理 | 60 | ||
1.4.3.1 | 实验室环境 | 10 | 实际检查 | 试验室不清洁不整齐,扣5分;存在不安全因素,扣10分。 |
1.4.3.2 | 实验室计量仪器 | 30 | 计量仪器未建立台帐,扣30分;计量仪器不按时校验,扣30分;有设备损坏不及时进行修理,扣15分。 | |
1.4.3.3 | 实验室制度 | 20 | 建议应制定仪器安全使用、操作制度,如打磨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X射线机训机及使用安全措施、化学药品存放制度及过期药品处理措施等。未制订试验室管理制度,扣20分;试验室管理制度不落实,扣20分。 | |
2 | 专业工作 | 700 | ||
2.1 | 金属技术监督指标考核 | 50 | 有因金属技术监督失误造成停机扣50分;缺陷处理率达不到指标扣50分;缺陷消除达不到指标每降低1%,扣10分。 | |
2.2 | 大修项目 | 150 | ||
2.2.1 | 大修项目的制定 | 60 |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 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道、汽包、大轴、护环、导汽管、主给水管道、除氧器、大型铸件每缺一项,扣20分;高温螺栓、对轮螺栓、叶片、隔板每缺一项,扣10分;小管检验每缺一项,扣5分;其余项目每缺一项,扣3分。 |
2.2.2 | 大修项目的完成情况 | 60 | 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道、汽包、大轴、护环、导汽管、主给水管道、除氧器、大型铸件每缺一项,扣20分;高温螺栓、对轮螺栓、叶片、隔板每缺一项,扣10分;小管检验每缺一项,扣5分;其余项目每缺一项,扣3分。 | |
2.2.3 | 缺陷处理情况上报 | 30 | 上报不及时扣20分;不真实扣30分;不准确扣20分;不上报扣30分。 | |
2.3 | 存在超标缺陷的监督运行部件 | 30 | 审查资料 | 监督运行的部件没有审批手续及进行备案,一项扣20分;监督运行的部件没有明确的监督措施,一项扣30分;监督运行的部件没有专人负责,一项扣20分;监督运行部件应制定定期检查计划,按计划上报检查结果,不汇报一项扣30分。 |
2.4 | 受监材料 | 60 | ||
2.4.1 | 受监材料的验收监督 | 50 |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 | 受监的钢材、钢管和备品配件未按合格证进行质量验收,扣40分;合格证或质保书中数据不全进行补检的,扣40分;受监金属材料入厂未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检验的,扣40分;受监的合金钢材、部件在更换前未进行材质验证的,扣40分;受监的合金钢材、部件组装后未进行全面材质复查的,扣40分。 |
2.4.2 | 受监材料的质检资料管理 | 10 | 进口的金属材料无商检合格文件的,扣10分;管子、管件、锅筒、联箱、汽轮机大轴、叶轮、发电机大轴、护环无质保书的,每缺一项扣5分。 | |
2.5 | 焊接质量监督 | 100 | ||
2.5.1 | 焊接工艺监督及持证管理 | 30 | 未制定本企业焊接技术管理规定,扣30分;焊接工作未制订工艺,一项扣30分;无证施焊一人次,扣30分;越项施焊一人次,扣30分。 | |
2.5.2 | 焊口检验一次合格率大于等于95% | 20 | 锅炉四小管焊口射线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95%,每低1%扣5分;并且应建立相应的检验记录档案,不建立的扣10分,不真实、不完整的扣10分。氩弧焊打底100%,每低1%扣5分。 | |
2.5.3 | 焊条、焊丝的质量抽查监督 | 20 | 焊条、焊丝没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的情况下未抽样检查,扣20分;焊条、焊丝出厂时间超过1年未抽样检查,扣20分。 | |
2.5.4 | 焊接材料的存放管理 | 20 | 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扣10分。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没有温、湿度记录,扣10分;焊接材料存放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0分。 | |
2.5.5 | 焊接设备的监督管理 | 10 | 焊条烘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扣10分;焊条烘干设备的湿度时间表未进行定期校验,扣10分。 | |
2.6 | 机外、炉外管 | 60 | ||
2.6.1 | 机、炉外管台账 | 审查资料 | 台帐未建立或不符合要求,扣30分。 | |
2.6.2 | 机、炉外管材质 |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 机炉外管材质使用前未按规定进行复核或不符合规定,扣30分。 | |
2.6.3 | 机、炉外焊缝 |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 机炉外管新增加焊缝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扣30分;检验项目不全,扣20分。 | |
2.6.4 | 机、炉外管定期检验 |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 没有制定定期检验计划,扣20分;没有执行检验计划扣20分。 | |
2.7 | 与主蒸汽管相连的小管道的管子、管件和阀壳 | 30 | 累计运行时间达到10万小时未进行更换,扣30分。 | |
2.8 | 过热器出口联箱、集汽联箱引出的空气、疏水、压力信号等小口径管 | 30 | 累计运行时间达到10万小时未进行更换,扣30分。 | |
2.9 | 易引起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 | 30 | 累计运行时间达到10万小时未进行更换,扣30分。 | |
2.10 | 检修中受监部件换管焊口、消缺补焊后的检验 | 30 | 未100%进行,扣30分。 | |
2.11 | 凝汽器铜管 | 30 | 安装或更换前未全面进行探伤检查,扣30分。 | |
2.12 | 技术报告 | 60 | 无技术报告,扣60分;经用标准不正确,一项扣30分;结论不正确,一项扣30分;审核、签发手续不齐全,扣30分。 | |
2.13 | 外包工程 | 40 | 未制定外包工程焊接质量管理制度,扣40分;未对承包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核,扣40分;未对承包工程的检验设备进行审查,扣30分;厂里在将检验工作外包时,未安排有专人负责,扣20分;对移交报告的核对、验收和复查,没有正式的报告或记录,扣20分。 |
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612-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7-200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441-2004《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
DL439-2006《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440-2004《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热处理规程》
DL/T551-94《低合金耐热钢蠕变孔洞检验技术工艺导则》
DL/T869 —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JB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DL/T678-1999《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679-199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991 —2006《电力设备金属光谱分析技术导则》
DL/T674-1999《火电厂20号光体球化评级标准》
DLT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820-2002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821-2002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
DL/T752-2001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L/T884-2004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国质总局2004年79号公告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DL/T715-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5310-1995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DL/T773-2001火力发电厂用12Cr1Mov钢球化评级标准
DL/T616-200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附件2: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根据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的规定,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如下三种类型的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1.原始资料技术档案
受监金属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原始资料;
受监金属部件的用钢资料;
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2.专门技术档案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气管道监督档案
受热面管子监督档案;
锅筒监督档案;
联箱、给水管道监督档案;
重要转动部件监督档案;
高温螺栓监督档案;
大型铸件监督档案;
焊接质量监督档案;
事故分析及异常情况档案;
反事故措施及各种部件缺陷处理情况档案;
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机炉外管的检测档案;
四大管道支吊架检查的档案;
四大管道支吊架技术档案;
路的技术档案;
锅炉一次门前的管道技术档案。
3.管理档案
全厂金属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条例;
上级下达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导则及厂级编制的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
焊工技术管理档案;
仪器设备档案。
表三:热工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125 | |||
1.1.1 | 制定本单位的热工技术监督制度实施细则(正式版)。 | 20 | 检查文件资料 | 没有制度,扣20分,内容不详细,扣10分。 | |
1.1.2 | 是否有健全的热工技术监督机构。电厂应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三级管理网络。 | 40 | 检查监督管理制度文件的网络图及成员 | 根据本厂机构的实际情况考核,没有监督机构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20分。 | |
1.1.3 | 建立各级热工技术监督专责人的责任制,各级专责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 40 | 按各级职责内容检查实际落实情况 | 总工职责5分,设备部热工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10分,热工车间监督专责人职责15分,各班组监督专责人10分。 | |
1.1.4 | 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热工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 15 | 检查月报 | 月报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1.1.5 | 编写本单位的热工监督年度计划、总结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 10 | 检查资料 | 缺一项,扣10分,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1.2 | 热工监督技术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各电厂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规程、制度。 | 175 | |||
1.2.1 | 主要规程 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调校规程; 2. 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3. 试验用仪器仪表使用操作规程; 4. 安全工作规程; 5. 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 25 | 检查资料 | 缺一项,扣10分。 | |
1.2.2 | 主要制度 1. 岗位责任制度; 2. 检修工作票和验收制度; 3. 现场定期试验、校验和抽检制度; 4. 现场巡回检查及清洁制度; 5. 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6. 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7. 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8. 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9. 技术考核培训制度; 10.热工保护运行、试验、管理制度; 11.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2.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签字验收制度; 13.热工技术监督告警制度。 | 75 | 检查资料 | 缺一项,扣5分。主要制度没有,缺一项,扣10分。 | |
1.2.3 | 健全热工设备清册及技术档案资料,努力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微机化 1.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的清册、台帐及出厂说明书; 2.热工计量标准仪器仪表清册; 3.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图、原理图、实际安装接线图和电源系统图; 4.主要仪表测点实际安装图; 5.流量测量装置(孔板、喷嘴)设计计算原始资料及常用部件的加工图纸; 6.备用热工设备及零部件清册; 7.各种技术改进图纸和资料; 8.DCS系统硬件配置清册。 | 40 | 检查资料 | 缺一项,扣5分。 | |
1.2.4 | 各种记录 1.热工设备运行日志; 2.热工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 3.热工设备异常、障碍、事故记录; 4.机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检定和试验调整记录; 5.试验用标准仪器仪表维修、检定记录; 6.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 7.DCS系统使用、维修、故障及死机记录。 | 35 | 检查资料 | 缺一项扣5分。主要记录没有,扣10分。 | |
2 | 热工专业技术监督 | 700 | |||
2.1 | 热工技术监督主要考核指标 | 450 | |||
2.1.1 | 热工主要检测参数 热工主要检测参数合格率应≥96%(包括现场仪表及DAS系统)。 | 50 | 查看校验记录 | 热工主要检测参数合格率低于1%,扣10分 。 | |
2.1.2 | 数据采集系统(DAS) 系统设计功能全部实现,计算机测点投入率应达98%,合格率98%。 | 40 | 查看CRT显示 | 坏一点,扣10分。 | |
2.1.3 | 热工保护系统 主要保护项目见附件1。 | 175 | |||
2.1.3.1 | 主要保护投入率应达100% 。 | 40 | 查看月报及运行日志 | 投入率低于1%, 扣10分 ;主要保护未投,扣30分。 | |
2.1.3.2 | 保护装置误动、拒动情况。 | 40 | 查看月报及运行日志 | 保护误动一次,扣20分,保护拒动一次,扣30分。 | |
2.1.3.3 | 保护系统应有完善、准确的保护定值清单,定期进行保护定值的核实检查和保护的动作试验。 | 10 | 查看定值清单 | 一项内容不准确或不详细,扣5分。 | |
2.1.3.4 | 按要求对热工保护系统进行实际传动校验。 | 20 | 查看试验记录及运行日志 | 一项未按规定做传动试验,扣10分。 | |
2.1.3.5 | 在机组运行中锅炉炉膛负压保护、全炉膛灭火、汽包水位、汽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等重要保护投退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 20 | 查看试验记录及运行日志 | 一项未按制度执行,扣10分。 | |
2.1.3.6 | 对于设计有在线保护试验功能的机组,功能应完善。并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原则下定期进行保护在线试验。 | 10 | 查看试验记录及运行日志 | 一项未按规定做传动试验,扣5分。 | |
2.1.3.7 | 1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锅炉应装设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 10 | 检查现场设备 | 未安装,扣10分。 | |
2.1.3.8 | 汽包锅炉应至少配置两只彼此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水位计的配置应采用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的配置方式,以保证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计的正确监视。 | 10 | 检查现场设备 | 水位计配置方式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1.3.9 | 建立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维修和设备缺陷档案,对各类设备缺陷进行定期分析。 | 15 | 检查汽包水位档案 | 没有建立档案不得分分,内容不健全,扣 5分。 | |
2.1.4 | 自动调节系统 自动调节系统项目见附件2。 | 120 | |||
2.1.4.1 | 200MW以上有DCS系统机组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应≥95%,没有DCS系统的中小型机组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应≥80%。 | 80 | 查看季月报、扰动试验曲线、运行日志及现场设备系统投入情况 | 低于标准1%,扣10分,主要自动调节系统未投入一项,扣20分。 | |
2.1.4.2 | 自动调节系统指标要求按规定执行。自动调节系统品质指标见附件3。 | 40 | 查看试验记录及运行日志及现场设备系统投入情况 | 一项调节性能不稳定,扣10分。 | |
2.1.5 | DCS控制系统 | 55 | |||
2.1.5.1 | 系统电源应设计有可靠的后备手段,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应小于5ms(应保证控制器不能初始化)。系统电源故障应在控制室内设有于DCS之外的声光报警。 | 30 | 检查试验记录及现场设备 | 备用电源切换时间不满足要求,扣10分,没有的声光报警,扣10分。 | |
2.1.5.2 | 已配备DCS的电厂,应根据机组的具体情况,制定在各种情况下DCS失灵后的紧急停机停炉措施。 | 15 | 检查该项措施 | 没有,扣15分。 | |
2.1.5.3 | 必须建立有针对性的DCS系统防病毒措施。 | 10 | 检查该项措施 | 没有,扣10分。 | |
2.1.6 | 机组一次调频功能 | 10 | |||
2.1.6.1 | 机组应设计有一次调频功能,设计方案应能满足调度部门的要求。 | 5 | 检查一次调频方案 | 没有设计一次调频功能扣10分,设计有但不满足要求扣5分。 | |
2.1.6.2 | 一次调频功能正常投入,投入指标能够满足调度部门的要求。 | 5 | 检查一次调频的投入率和投入的各项指标 | 指标不满足有关的要求扣5分。 | |
2.2 | 现场主要仪表的抽查 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应进行现场抽检,每月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5块。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大于该表准确度等级的1/2。主要仪表的抽查范围见附件四。 | 20 | 主要检查DCS系统I/O卡件及热工仪表的检定记录 | 按抽查仪表的合格率应达100%。低于10%,扣5分。现场仪表标签超期一台,扣2分,标签未贴,扣5分。 | |
2.3 | 程序控制系统 系统应能在设备、系统投入运行时正常投入使用。不能跳步使用。不能短接信号。主要程序控制系统: 点火程控,吹灰程控,定期排污程控,送、引、一次风机及其油站程控,制粉系统程控,磨煤机油站程控,空气预热器间隙控制,凝汽器铜管胶球清洗程控,调速电动给水泵程控。 | 20 | 现场查看程控设备投入情况,查阅运行日志 | 主要程控系统未投或不能正常使用,扣10分(根据程控设备实际安装情况决定)。 | |
2.4 | 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主要包括 :油泵联锁、设备主、备用联锁等。主要联锁系统应投入,音响报警、指示报警要正确。 | 20 | 现场检查工艺信号、联锁投入情况记录 | 主要联锁未投,扣10分,主要信号未投,扣10分。 | |
2.5 | 热工监视系统 | 40 | |||
2.5.1 | TSI监视系统完善、可靠。 | 10 | 现场检查及查阅设备运行日志 | 系统未投或功能不正常,扣10分。 | |
2.5.2 | 水位监视系统:200MW以上大机组要求安装水位电视,并逐步安装全程可视水位表。 | 10 | 现场检查及查阅设备运行日志 | 系统未投或功能不正常,扣10分。 | |
2.5.3 | 火焰监视系统:100MW以上机组的锅炉全炉膛火焰电视必须完善,灭火保护必须可靠。 | 10 | 现场检查及查阅设备运行日志 | 系统未投或功能不正常,扣10分。 | |
2.5.4 | SOE记录完整、正确。 | 10 | 现场检查及查阅设备运行日志 | 系统未投或功能不正常,扣10分。 | |
2.6 | 热工设备检查 设备应有挂牌和明显标志。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器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控制盘台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盘内电缆入口要封堵严密、干净整洁。主要的仪表及保护装置应有必要的防雨防冻措施。主要检查:一次元件的安装质量,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器的方向指示,控制盘台照明、清洁及电缆封堵情况,主要仪表及保护装置的防雨、防冻措施等。 | 30 | 现场检查 | 一项不合格,扣10分。 | |
2.7 | 量值传递系统 | 120 | |||
2.7.1 | 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 | 40 | |||
2.7.1.1 |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工作状态完好,按周期进行检定,具有有效检定证书。 | 20 | 检查实验室 | 标准装置工作状态不健全,扣10分,未按要求进行检定,扣20分。 | |
2.7.1.2 | 计量标准试运行记录及计量标准履历书内容填写完整,计量标准更换符合要求,具有符合要求的技术报告及量值传递系统图。 | 10 | 检查记录及报告 | 没有量值传递系统图,扣5分。试运行记录或履历书或技术报告内容不完整,扣5分。 | |
2.7.1.3 | 建立统一的计量器具台帐。 | 5 | 检查台帐 | 没有扣5分。不完善酌情扣分。 | |
2.7.1.4 |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 | 5 | 检查计划 | 没有扣5分。不完善酌情扣分。 | |
2.7.2 | 检定规程 实验室开展的每一项检定工作应具有国家、部门或地方颁布的检定规程。必须配备的检定规程参见附件5。 | 15 | 检查实验室 | 相关规程缺一本扣5分。使用过期标准、规程扣5分。未按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扣5分。 | |
2.7.3 | 计量检定员证 | 20 | |||
2.7.3.1 | 有计量标准负责人。 | 5 | 检查实验室 | 没有不得分。 | |
2.7.3.2 | 从事量值传递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一个检定项目必须有两名或以上人员持本项目检定证。凡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 10 | 检查实验室 | 有一人无证上岗(包括证书超期),扣5分。证书过期未进行复查,扣10分。 | |
2.7.3.3 | 检定人员必须熟练的掌握检定的操作过程,正确填写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准确。 | 5 | 查原始记录 | 查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数据填写不准确扣5分。 | |
2.7.4 | 计量检定记录和检定合格(印)证 | 20 | |||
2.7.4.1 | 出具的检定证书格式规范正确。 | 5 | 检查证书 | 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7.4.2 | 原始记录/检定记录完整并符合规定,更改符合规定要求,签字符合要求。 | 15 | 检查记录 | 证书不完整及有涂改现象,扣10分。记录信息量不全,扣5分。 | |
2.7.5 | 标准实验室环境条件 | 15 | 任一项达不到要求影响计量标准准确度的,扣5分。 | ||
2.7.5.1 | 实验室设备布局整齐环境清洁卫生。 | 5 | 检查实验室 | ||
2.7.5.2 | 配置有效的监控设备、监测记录完整正确。 | 5 | 检查记录 | ||
2.7.5.3 | 影响检定结果的其他因素。 | 5 | 检查实验室 | 温度、湿度、防震、防磁、防干扰、防腐蚀、防尘等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7.6 | 实验室管理制度(见附件6) | 10 | 检查正式版本 | 没有制定,扣10分,内容不完善,扣5分。 |
附件1:主要热工保护系统 | |||
1.锅炉方面 | |||
总燃料跳闸(MFT)保护(包括:炉瞠火焰保护,燃料全停保护,送风机全停保护,引风机全停保护,空气予热器全停保护,给水泵全停保护(直流炉),总风量低保护,一次风机全停保护等),炉膛压力保护,饱和蒸汽压力保护,过热蒸汽压力保护,再热器压力保护,再热器汽温高保护,手动紧急停炉保护,汽包水位保护,燃油雾化介质压力低保护,直流炉给水流量低保护,直流炉中间点(或水冷壁金属)温度高保护,直流炉分离器水位保护,机跳炉保护等。 | |||
2.汽机、发电机方面 | |||
汽机轴向位移保护,汽机超速保护,润滑油压保护,凝汽器真空(背压)保护,高压加热器水位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汽机旁路保护,水内冷发电机断水保护,汽机轴系振动保护,汽轮机防进水保护,发电机密封油差压低保护,发电机氢温高保护,炉跳机保护,发电机跳闸保护等。 | |||
3.重要的辅机 | |||
重要辅机保护是指由于该设备保护动作,可能造成机组跳闸或骤减负荷的辅机保护。例如:电、汽动给水泵各项保护,送、引、一次风机、空预器各项保护等。 |
附件2: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 |||
协制,汽包水位控制,主汽温度控制,再热器温度控制,主汽压力控制,送风控制,吸风控制,汽轮机转速、负荷控制,直流锅炉中间点温度控制,汽机轴封压力控制,汽机旁路控制,汽机凝汽器水位控制,高、低压加热器水位控制,除氧器压力及水位控制,一次风压控制,磨煤机负荷、温度控制(直吹系统)。 |
附件3:自动调节系统品质指标 | |||
序号 | 被控参数 | 动态偏差 | 静态偏差 |
1 | 机前压力 | ±0.6MPa | ±0.3MPa |
2 | 主蒸汽温度 | ±10℃ | ±5℃ |
3 | 再热蒸汽温度 | ±10℃ | ±5℃ |
4 | 汽包水位 | ±60mm | ±30mm |
5 | 烟气含氧量 | ±2% | ±1% |
6 | 炉膛压力 | ±200Pa | ±100Pa |
7 | 除氧器水位 | ±250mm | ±100mm |
8 | 凝汽器水位 | ±200mm | ±100mm |
9 | 高加水位 | ±70mm | ±35mm |
10 | 低加水位 | ±70mm | ±35mm |
11 | 发电功率 | ±3%MCR | ±1.5%MCR |
说明:1.试验在70%~100%MCR工况下进行,负荷变动幅度10%~15%MCR,负荷变化速率3%MCR/min(锅炉调功)或1.5%MCR/min(汽机调功)。 | |||
2.表中指标适用于300MW及以上容量的直吹式制粉系统的汽包炉,对于中间储仓式制粉系统汽包炉或直流炉等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
附件4:现场主要仪表的抽查范围 | |||
1.锅炉方面 | |||
汽包水位,汽包饱和蒸汽压力,汽包壁温,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蒸汽温度、压力、主给水压力、温度、流量、直流炉中间点蒸汽温度,直流炉汽水分离器水位,排烟温度,烟气氧量,炉膛压力,磨煤机出口混合物温度,煤粉仓煤粉温度、燃油炉进油压力、流量,过热器管璧温度,再热器管壁温度。 | |||
2.汽机、发电机方面 | |||
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蒸汽温度、压力,各级抽汽压力,监视段蒸汽压力,轴封蒸汽压力,汽机转速,轴承温度,轴承回油温度,推力瓦温度,排气真空,排汽温度,调速油压力,润滑油压力,供热流量,凝结水流量,轴承振动,发电机定子、转子冷却水流量,轴向位移指示,差胀,汽缸膨胀,汽缸与法兰螺栓温度,发电机定子线圈及铁芯温度、发电机氢气压力。 | |||
3.辅助系统方面 | |||
除氧器蒸汽压力,除氧器水箱水位,给水泵润滑油压力,高压给水泵轴承温度,热网送汽、水母管水温度、流量、压力以及公用系统的重要检测参数 |
附件5: 热工监督使用有效标准清单 | |||
序号 | 标准/文件编号 | 标准/文件名称 | 替代或作废标准/文件编号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3 | 法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 |
4 | 国家计量局 /电力部法规 | 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 | |
5 | GB/T 4213-92 | 气动调节阀 | |
6 | GB/T 4270-99 | 技术文件用热工图形符号与文字代号 | GB/T 4270-84 |
7 | GB/T 4830-84 | 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 |
8 | GB 8567-88 |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 |
9 | GB 9361-88 |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 |
10 | GB 9385-88 |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 |
11 | GB 9386-88 |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 |
12 | GB/T 13399-92 | 汽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 | |
13 | GB/T 14394-93 |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 |
14 | GB/T 19001-2000 |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 GB/T 6583-1994 |
15 | DL/T 435-2004 |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 | DL 435-91 |
16 | DL/T 655-2006* |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 DL/T 655-1998 |
17 | DL/T 656-2006* |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 DL/T 656-1998 |
18 | DL/T 657-2006* |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 DL/T 657-1998 |
19 | DL/T 658-2006* | 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 DL/T 658-1998 |
20 | DL/T 659-2006* |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 DL/T 659-1998 |
21 | DL/T 701-99 |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术语 | |
22 | DL/T 774-2004 |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 DL/T 774-2001 |
23 | DL/T 775-2001 | 火力发电厂除灰除渣热工自动化系统调试规程 | |
24 | DL 5000-2000 |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 DL 5000-94 |
25 | DL/T 5121-2000 |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 |
26 | DL/T 5175-2003 |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 NDGJ 16- |
27 | DL/T 5190.5-2004 |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 | SD J279-90 |
28 | JB/T 8185-99 | 电站自动化装置术语 | GB 11475- (JB/T8185-95) |
29 | JB/T 8207-99 | 工业自动化仪表用电源电压 | GB 3368-82 (JB/T8207-95) |
30 | JB/T 8217.1-99 | B系列气动基地式仪表 — 液位仪表 | GB 11282.1- (JB/T8217.1-95) |
31 | JB/T 8217.2-99 | B系列气动基地式仪表-压力仪表 | GB 11282.2- (JB/T8217.2-95) |
32 | JB/T 8217.3-99 | B系列气动基地式仪表-温度仪表 | GB 11282.3- (JB/T8217.3-95) |
33 | JB/T 8217.4-99 | B系列气动基地式仪表-差压仪表 | GB 11282.4- (JB/T8217.4-95) |
34 | JB/T 8219-99 |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执行机构 | GB 11922- (JB/T8219-95) |
35 | JJG(电力)02-96 | 电子皮带秤实物检测装置检定规程 | |
36 | JJG (机械)18-1990 | LD1Q-型零度恒温器检定规程 | |
37 | JJG (机械)19-1990 | 热电偶检定用管形炉检定规程 | |
38 | JJG 49-99 | 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 JJG 49-87 JJG 636-90 |
39 | JJG 52-99 |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 |
40 | JJG 59-2007 | 一、二 、三等标准活塞式压力计检定规程 | JJG 59-1990 |
41 | JJG 74-2005 | 工业过程测量记录仪检定规程 | JJG 74-92 JJG 706-90 |
42 | JJG 75-95 | 标准铂铑10- 铂热电偶检定规程 | |
43 | JJG 99-2006 | 砝码检定规程 | JJG 99-90 JJG273-1991 |
44 | JJG 105-2000 | 转速表检定规程 | JJG 105-83,JJG 327-83,328-83,329-83 |
45 | JJG 123-2004 | 直流电位差计检定规程 | JJG 123-88 |
46 | JJG 128-2003 |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检定规程 | JJG 128- |
47 | JJG 129-90 | 一等标准活塞式压力计检定规程 | |
48 | JJG 130-2004 |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 JJG 130-84 |
49 | JJG 131-2004 | 电接点玻璃水银温度计检定规程 | JJG 131-91 |
50 | JJG 134-2003 | 磁电式速度传感器检定规程 | JJG 134-87 |
51 | JJG 141-2000 | 工作用贵金属热电偶检定规程 | JJG 141-88 JJG 290-82 |
52 | JJG 158-1994 | 标准补偿式微压计检定规程 | |
53 | JJG 159-1994 | 二 、三等标准双活塞式压力真空计检定规程 | |
54 | JJG 160-2007 | 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检定规程 | JJG 160-1992 |
55 | JJG 161-1994 | 一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检定规程 | |
56 | JJG 1-2000 | 液体流量标准装置检定规程 | JJG 1-86 JJG 162-85 JJG 217- |
57 | JJG 172-1994 | 倾斜式微压计检定规程 | |
58 | JJG 186-97 | 动圈式温度指示、指示位式调节仪表检定规程 | JJG 186- JJG 187-86 |
59 | JJG 1-1997 | 机械式振动试验台检定规程 | |
60 | JJG 190-1997 | 电动式振动试验台检定规程 | |
61 | JJG 195-2002 |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检定规程 | |
62 | JJG 198-94 | 速度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 JJG 198-90,463-86 4-86,566-等 |
63 | JJG 226-2001 | 双金属温度计检定规程 | JJG 226- |
JJG 229-98 | 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 | JJG 229-1987 | |
65 | JJG 233-96 | 压电加速度计检定规程 | JJG 233-91 JJG 297-91 |
66 | JJG 234-90 | 动态称重轨道衡检定规程 | |
67 | JJG 239-1994 | 二 、三等标准活塞式压力真空计检定规程 | |
68 | JJG 257-94 | 转子流量计检定规程 | JJG 257-81,132-87 JJG 341-84 |
69 | JJG 258-88 | 水平螺翼式水表检定规程 | |
70 | JJG 285-93 | 带时间比例、比例积分微分作用的动圈式温度指示调节仪表检定规程 | |
71 | JJG 298-2005 | 中频标准振动台(比较法)检定规程 | JJG 298-1995 |
72 | JJG 310-2002 | 压力式温度计 | JJG 310-83 |
73 | JJG 315-83 | 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 | |
74 | JJG 326-2006* | 转速标准装置 | JJG 326-83 |
75 | JJG 338-1997 | 电荷放大器检定规程 | |
76 | JJG 344-2005 | 镍铬-金铁热电偶检定规程 | JJG 344-84 |
77 | JJG 350-94 | 标准套管铂电阻温度计检定规程 | |
78 | JJG 351-96 | 工作用廉金属热电偶检定规程 | |
79 | JJG 363-84 | 半导体点温计检定规程 |
1.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
2.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原始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5.事故报告制度
6.计量标准档案管理制度
表四:电测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技术监督三级管理体系 | 40 | ||
1.1.1 | 电测监督网组织机构 | 20 | 检查资料 | 不健全扣分,厂生产管理部门5分、车间或公司5分、专业班组10分。 |
1.1.2 | 本单位技术监督联系图表 | 10 | 检查图表 | 监督息不全,每缺少一项扣5分。 |
1.1.3 | 上一级技术监督联系图表 | 10 | 检查图表 | 监督息不全,每缺少一项扣5分。 |
1.2 | 技术管理 | 160 | ||
1.2.1 | 制度:技术监督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见附件2) | 40 | 检查资料 | 缺一项扣2分。 |
1.2.2 | 法规、规程(见附件3) | 30 | 检查资料 | 没有正式版本扣20分。检定规程未做到检定人员手一册扣10分。 |
1.2.3 | 标准装置状况表 | 20 | 检查状况表 | 没有扣10-20分,不规范扣10-15分。 |
1.2.4 | 人员状况表 | 10 | 检查状况表 | 没有扣10-20分,不规范扣10-15分。 |
1.2.5 | 仪器仪表送检计划 | 20 | 检查送检计划 | 没有扣10-20分,不规范扣10-15分。 |
1.2.6 |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 | 40 | ||
1.2.6.1 | 0.5级标准表周检计划 | 10 | 检查周检计划 | 没有扣10分,不全面扣5分。 |
1.2.6.2 | 配电盘表周检计划 | 10 | 检查周检计划 | 没有扣10分,不全面扣5分。 |
1.2.6.3 | 电量变送器及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周检计划 | 20 | 检查周检计划 | 没有扣10分,不全面扣5分。 |
1.3 | 关口电能表管理 | 100 | ||
1.3.1 | 关口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检定报告 | 2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扣10分。 |
1.3.2 | 关口电能表检定报告 | 2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有效期扣10分。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3.3 | 关口电能表现场试验报告 | 1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效期扣10分,以3个月为截止日期。 |
1.3.4 | 关口电能表用二次回路导线压降测试报告 | 2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有效期扣10分。 |
1.3.5 | 关口计量用 互感器实际负荷测试报告 | 3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有效期扣10-30分。 |
1.4 | 报表管理 | 20 | ||
1.4.1 | 月度、年度报表 | 10 | 信息系统 | 月度报表晚报1次扣5分,年度报表晚报1次扣10分。 |
1.4.2 | 技术监督会纪要 | 10 | 书面资料 | 没有纪要不得分。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标准实验室 | 40 | ||
2.1.1 | 试验室温度、湿度(要求见附件1) | 10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规程规定,扣10分。 |
2.1.2 | 试验室卫生状况 | 10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酌情扣分。 |
2.1.3 | 试验室布局 | 10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酌情扣分。 |
2.1.4 | 仪表备品库 | 10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酌情扣分。 |
2.2 | 标准装置 | 130 | ||
2.2.1 | 标准传递系统图 | 10 | 现场检查 | 不规范酌情扣分。 |
2.2.2 | 交流电压、电流、功率检定装置;直流电压、电流检定装置;变送器检定装置;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电能表检定装置及其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标准器有使用说明书;计量性能达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按周期进行检定,标准装置合格率100%。 | 60 | 现场检查 | 任何一项不符合扣15分。 |
2.2.3 | 标准装置测量不确定度验证记录 | 30 | 查看记录报告 | 没有扣3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2.2.4 | 标准装置稳定性考核记录 | 30 | 查看记录报告 | 没有扣3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2.3 | 原始记录管理 | 140 | ||
2.3.1 | 最高标准表 | 30 | 查看报告 | 3年内,不齐全扣30分/每套装置。 |
2.3.2 | 0.5级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3.3 | 配电盘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3.4 | 电量变送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3.5 | 其他仪器仪表 | 2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4 | 台帐管理 | 180 | ||
2.4.1 | 最高标准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4.2 | 0.5级表 | 3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4.3 | 配电盘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4.4 | 电量变送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4.5 | 其它仪器仪表 | 3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2.5 | 现场检定 | 120 | ||
2.5.1 | 实验室仪器仪表抽检 | 30 | 现场试验 | 0.5级标准表不合格扣10分/每表。 |
2.5.2 | 运行仪器仪表状况 | 90 | ||
2.5.2.1 | 运行情况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不规范扣10-15分。 |
2.5.2.2 | 有否检定标志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不规范扣10-15分。 |
2.5.2.3 | 是否在有效期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不规范扣10-15分。 |
2.5.2.4 | 粘贴规范 | 10 | 检查运行设备 | 不规范扣5-10分。 |
2.5.2.5 | 主要仪器仪表抽检记录 | 20 | 查看记录 | 没有扣2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2.6 | 仪器仪表抽检记录 | 60 | 查看记录 | 没有扣40分、不规范扣10-30分。 |
2.7 | 标准装置比对记录 | 60 | 查看记录 | 没有扣20分、不规范扣10-20分。 |
专业名称 | 试验室温度 | 试验室湿度 | 环境状况 | 说明 |
电能表 | 标准温度±20℃* | 45%—75%**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307-2006,JJG596-1999 |
互感器 | 10℃—35℃ | 不大于80%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313-94,JJG314-94 |
指示仪表 | 23℃±2℃ | 40%—60%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124-2005 |
电量变送器 | 20℃±10℃ | ——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126-95 |
**:仅对电子式电能要求
附件2:电测专业应持有的制度
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2.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3.仪器仪表送检及周检制度
4.标准装置管理制度
5.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6.试验室管理制度
7.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8.仪器仪表台帐管理制度
9.仪器仪表标志管理制度
10.事故分析制度
11.技术培训制度
附件3:电测专业应持有的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
计量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国家、行业颁发的主要规程
序号 | 标准及规程代号 | 标准及规程名称 |
1 | JJF 1033-2001 |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
2 | JJF 1001-1998 |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
3 | JJF 1059-1999 |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
4 | JJF 1069-2007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
5 | DL 460-1992 | 《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 |
6 | GB 1207-1997 | 《电压互感器》 |
7 | GB 1208-1997 | 《电流互感器》 |
8 | JJG 307 -- 2006 | 《机械式交流电能表》 |
9 | JJG 596 -- 1999 | 电子式电能表 |
10 | JJG 597 -- 2005 | 电能表检定装置 |
11 | JJG 313 -- 1994 | 电流互感器 |
12 | JJG 314 -- 1994 | 电压互感器 |
13 | JJG 124 -- 2005 |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 |
14 | SD 111 -- 1983 | 交流仪表检验装置 |
15 | JJG 598 -- 19 | 直流数字电流表 |
16 | JJG 315 -- 1983 | 直流数字电压表 |
17 | JG 780 -- 1992 | 交流数字功率表 |
18 | JJG 494 -- 2005 | 高压静电电压表 |
19 | JJG 603 -- 2006 | 频率表 |
20 | JJG 440 -- 1986 | 工频单相相位表 |
21 | JJG 622 -- 1997 | 兆欧表(绝缘电阻表) |
22 | JJG 366 --2004 | 接地电阻表 |
23 | JJG 780 --1992 | 交流数字功率表 |
24 | DL 448—2000 |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
表五:化学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50 | ||
1.1.1 | 化学技术监督网组织机构建立 | 10 | 检查组织机构网络图,与相关人员座谈 | 未建立监督网络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缺一级扣10分。 |
1.1.2 | 制订化学技术监督网各级责任制 | 10 | 查看有关制度、规定 | 主管领导职责10分。 |
厂级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5分。 | ||||
化行部门专工监督职责5分。 | ||||
受监督设备所在部门职责5分。 | ||||
1.1.3 | 各级化学技术监督网各级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并按所规定的职责工作 | 10 | 询问有关人员,查看技术监督分析会纪要,查看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记录 | 主管领导职责10分。 |
厂级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5分。 | ||||
化行部门监督职责10分。 | ||||
受监督设备所在部门职责5分。 | ||||
各班组监督职责5分。 | ||||
1.1.4 | 化学技术监督网络人员职责检查与考核 | 20 | 询问有关人员,查看各种问题的处理记录 | 没有制度扣10分。没进行考核扣10分。未执行异常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处理制度,扣10分。 |
1.2 | 本厂监督制度人员 | 100 | ||
1.2.1 | 依据DL/T246-2006《化学监督导则》、DL/561-1995《水汽化学监督导则》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及实施细则》、《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保护制度》、《化学药品管理及水处理药剂检验制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化学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专业技术培训制度》、《油务管理、防劣及再生制度》、《燃料质量管理制度》等 | 20 | 检查正式版本 | 没有制订不得分。内容不合理一处扣2分。 |
1.2.2 | 化行操作规程的制、修订,化学及油务监督有关图表的绘制(依据本附录所列清单) | 40 | 检查正式版本 | 没有制订不得分。内容不合理一处扣5~10分。 |
1.2.3 | 运行人员岗位培训与上岗资质 | 20 | 抽查运行人员,检查培训考核记录 | 没有培训,一人扣5分;没有考核,一人扣5分。 |
1.2.4 | 水、煤、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 20 | 检查上岗证 | 没有培训,一人扣5分;没有考核,一人扣5分。 |
1.3 | 化学监督技术档案 | 90 | ||
1.3.1 | 受监督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1.大、小修机、炉化学检查档案 (1)凝汽器铜管腐蚀、结垢检查记录 (2)锅炉受热面腐蚀、结垢、积盐检查记录 (3)汽轮机通流部分腐蚀、积盐检查记录 (4)除氧器腐蚀检查记录 (5)热力设备检修时的化学检查评价报告 (6)化学清洗方案、总结 (7)变压器大修、汽轮机油系统检修记录,处理记录 2.化学水处理设备检修档案 3.制氢设备检修档案 4.在线化学仪表维护档案 | 40 | 审查最近一次大、小修资料 | 无档可查缺一项扣5分,机组大修时未按DL/T561-95中规定内容检查,缺一项扣5分; 小修、停机时检查未作原始记录或记录未归档扣10分; 记录文字不规范扣5分; 设备重大检修未记录,每项扣5分; 没有编写大小修化学监督检查方案、总结或未经专业及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以及未存档管理扣10分; 原始管样存留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保存,扣5分。 |
1.3.2 | 试验设备计量检定、校验档案;计量单位的使用。(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必须检定,当地计量部门无法检定的仪器应定期按自编的校验规程进行校定) | 10 | 审查近一年资料 | 无档案不得分;不完整,一项扣5分; 化学监督相关的记录、报告、方案、药品标签等出现非法定计量单位,一处扣5分。 |
1.3.3 | 试验室设备使用维护档案 | 10 | 审查近一年资料 | 无档案不得分;不完整,缺一项扣5分。 |
1.3.4 | 运行记录、日志 | 20 | 抽查近一年记录 | 未归档不得分;不真实,不得分;归档不连续,一次扣5分; 缺项,一次扣2分,最高扣15分;有涂改或交未履行签字手续不规范,一项扣5分。 |
1.3.5 | 试验报告、原始记录 | 10 | 抽查近一年记录 | 未归档不得分;不真实不得分;不完整,一项扣5分;有涂改或没有经过审核不规范,一项扣5分。 |
1.4 | 化学技术监督标准 | 40 | ||
1.4.1 | 车间级、专工级配备 | 20 | 按附录所列清单进行抽查 | 缺项或使用失效标准,每册扣2分。 |
1.4.2 | 班组级配备 | 20 | 抽查所使用的标准 | 缺项使用失效标准,每册扣2分。 |
1.5 | 化学监督考核细则自查 | 20 | 检查自查问题与整改情况报告 | 未进行自查工作不得分。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试验室设备 | 80 | ||
2.1.1 | 机炉现场化验设备 | 20 | 实际检查 | 设备配备不全,缺一台扣5分;化验设备状太不佳,影响结果准确性,每台扣5分;未按规定定期送检(或自校)的,每台次扣5分。 |
2.1.2 | 水组试验室化验设备 | 20 | 实际检查 | 同上 |
2.1.3 | 油化验设备 | 20 | 实际检查 | 同上 |
2.1.4 | 燃料采样、制样、化验设备 | 20 | 实际检查 | 同上 |
2.2 | 水处理和制氢设备 | 80 | ||
2.2.1 | 补给水预处理运行情况 | 10 | 检查近一年的检修记录; 抽查近一年的运行记录 | 出水超标,每4小时扣5分;有重大缺陷隐患未处理,每项扣10分;没有建立异常管理档案或重大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异常事故,没有记入异常管理档案进行闭环管理,扣10分。 |
2.2.2 | 除盐设备 | 10 | 检查一年内的检修记录 和任一个月的运行记录 | 按障碍细则进行检查,每构成二类障碍一次扣10分。每超标4小时扣5分。有重大缺陷、隐患未处理,扣10分。 |
2.2.3 | 精处理设备 | 20 | 检查一年内的检修记录 和任一个月的运行记录 | 出水超标,每4小时扣5分。有重大隐患未处理,每项扣10分。没有建立异常管理档案或重大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异常事故,没有记入异常管理档案进行闭环管理,扣10分。 |
2.2.4 | 制氢设备 | 20 | 检查一年内的检修记录 和任一个月的运行记录 | 制氢站供氢纯度、湿度超标,每项每6小时扣5分。发电机内氢气纯度、湿度超标,每项每6小时扣5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不得分。 |
2.2.5 | 锅内加药设备 | 10 | 检查一年内的检修记录 和任一个月的运行记录 | 因故障导致机组水汽质量超标,每影响4小时扣5分。有重大隐患未处理,每项扣10分。没有建立异常管理档案或重大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异常事故,没有记入异常管理档案进行闭环管理,扣10分。 |
2.2.6 | 循环水加药设备,给水、炉水加药设备 | 10 | 检查一年内的检修记录 和任一个月的运行记录 | 因故障导致机组循环水不能正常处理,每影响8小时扣5分;有重大隐患未处理,每项扣10分。未进行加药扣10分。 |
2.3 | 化学技术管理状况 | 540 | ||
2.3.1 | 考核指标 化学技术监督考核指标为: 1、水汽合格率≥96%(指单机单项);全厂水汽质量平均合格率≥98% 2、在线化学仪表配备100%,投入率≥90%,准确率≥95%;机组汽水损失率(按化学监督导则要求) 3、汽轮机油、抗燃油油质合格率≥98%,(指单机);油耗<10%。在役机组汽轮机油和抗燃油颗粒度合格率100%。变压器油质合格率≥98%,油耗<1.0% 4、供氢纯度和湿度合格率为100% 5、按规定向所属电科院(所)报送各种监督报表 | 50 | 抽查统计近一年的月报表,查计算一个月的水汽化验报表 | 单机单项合格率低1%扣10分; 全厂水汽合格率每低1%扣10分; 在线化学仪表三率每低1%扣10分; 汽轮机油合格率每低1%扣10分; 油耗每高1%扣5分,报送电科院报表与抽查结果不一致,不得分; 不按规定报送或漏报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2.3.2 | 凝汽器铜管腐蚀、结垢倾向 | 50 | 检查运行、检修记录,检查管样,检查技术措施及执行情况 | 按DL/561-95中标准进行评价: 没有进行设备评价---每机组扣25分。 设备属一类——不扣分; 设备属二类——每机组扣10分; 设备属三类——每机组扣50分; 胶球投运不正常,扣5~10分; 除垢技术措施不当,扣10~25分; 凝汽器发生泄漏并导致凝结水超标,每一次扣20分; 新更换管材的质量检验,未进行24小时内应力检验,扣10分;没有完善的安装操作措施,扣20分凝汽器没有按规定进行停用保护,扣20分。 |
2.3.3 | 循环水处理控制情况 | 20 | 检查运行记录、检查技术规程及执行情况 | 阻垢处理方案未经动态模拟试验论证,扣20分; 运行监督化验、加药不正常,时间超过24小时扣10分;杀菌灭藻处理不正常,扣10~25分。 |
2.3.4 | 锅内腐蚀情况控制 | 40 | 检查运行、检修记录, 检查管样,检查技术规程及执行情况 | 按DL/561-95中标准进行评价: 没有进行设备评价---每机组扣25分。 设备属一类——不扣分; 设备属二类——每机组扣20分; 设备属三类——每机组扣20分; 沉积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扣30分。 |
2.3.5 | 锅内水工况 | 40 | 检查运行记录、检查技术规程及执行情况 | 炉水处理工况异常,每4小时扣20分; 给水加药处理异常,每4小时扣20分; “三级处理原则”执行不到位,每次扣30分; 机组启动不执行水汽质量标准,每次扣20分。 |
2.3.6 | 化学清洗 | 30 | 检查有关记录 | 酸洗方案不按规定上报电科院,扣10分; 没有酸洗资质进行酸洗工作,扣20分; 酸洗质量没有达到要求,扣40分。 |
2.3.7 | 发电机内冷水系统水质控制情况 | 30 | 检查运行记录、检查技术规程及执行情况 | 处理工况异常,每4小时扣10分; 内冷水pH值、电导率、铜离子超标,每项每6小时扣5分。 |
2.3.8 | 汽轮机积盐和腐蚀 | 30 | 检查运行、检修记录 检查规程及执行情况 | 蒸汽质量超标,每4小时扣20分; 按DL/561-95中标准进行评价; 设备属一类——不扣分; 设备属二类——每机组扣120分; 设备属三类——每机组扣20分。 |
2.3.9 | 机组停用防锈蚀保护 | 30 | 检查运行、检修记录, 检查规程及执行情况 | 按DL/956-2005中规定进行评价: 未进行停用保护的,不得分; 锅炉的停用保护措施不当,扣10分; 汽轮机的停用保护措施不当,扣10分; 凝汽器(包括直接空冷机组的空冷岛)的停用保护措施不当,扣10分; 其他热力设备(包括高加、低加、除氧器、冷油器、闭冷器、轴冷器、内冷水设备、锅炉咽气侧等)的停用保护措施不当,扣10分。 |
2.3.10 | 在线化学仪表 | 30 | 现场检查在线仪表维护、校验记录 | 没制定周检计划的,扣10分; 配备不全,一台表扣5分; 运行不正常一台表扣5分; 未按周期校验,一台表扣5分。 |
2.3.11 | 汽轮机、变压器油质检验(抗燃油、矿物油)检验 | 40 | 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 颗粒度不按期送检,一次扣20分。大修启机前颗粒度不送检的每一台次扣20分; 各项监督试验未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或漏检每一次扣10分,分析数据有误扣20分; 颗粒度不合格,未采取措施一次扣20分; 水分不合格,一台次扣20分; 滤油措施不到位,扣20分; 防止油污染措施不当,扣120分; 变压器油色谱超检测周期一次,扣20分; SF6气体检验超检测周期一次,扣5分。 |
2.3.12 | 大宗材料入厂检验 变压器和汽轮机用油、抗燃油、水处理用酸、碱、水稳剂、联氨、氨水、磷酸盐、絮凝剂等药剂应按标准进行入厂检验 | 20 | 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 | 没有建立大宗材料入厂检验管理档案 扣30分; 大宗材料入厂检验管理档案不规范 扣10分; 缺一批次检验,扣10分; 检验项目不全,一项扣5分。 |
2.3.13 | 燃料检验 | 40 | 实际检查,并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 入厂煤质检,每漏检一次扣5分; 未按规定周期检验,一次扣5分; 采样工作不符合标准,扣5分; 制样工作不符合标准,扣5分; 化验工作不符合标准,扣5分; 入厂煤含硫量超标一次,扣5分。 |
2.3.14 | 技术培训工作 | 20 | 检查培训计划和记录 | 未制定培训计划的,扣10分; 未编制培训教材的,扣10分; 培训记录不规范、不全的,扣10分; 不按规定参加有关技术培训的,每人次扣5分。 |
2.3.15 | 水分析工作 | 30 | 检查相关试验纪录 | 没有按要求进行原水水质全分析,每次扣10分; 没有按要求进行系统查定,每次扣10分; 没有按要求进行水汽系统氯离子、硫酸根、总有机碳等指标的分析,每次扣10分。 |
2.3.16 | 锅炉热化学试验 | 10 | 检查相关试验纪录 | 没有按要求进行热化学试验,扣10分。 |
2.3.17 | 给水、炉水自动加药 | 10 | 现场检查 | 没有按要求投运给水自动加药系统,扣5分; 没有按要求投运炉水自动加药系统,扣5分。 |
2.3.18 | 实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规范性检查 | 10 | 抽查水、煤、油实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 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记录,每项扣5分。 |
2.3.19 | 煤实验室建设 | 10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DL/T 520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技术导则》,每项扣5分。 |
2.检查项目间出现重叠时,不重复扣分。以扣分多的项目计分。
附录1:化学监督常用标准(最新标准版本适用于本考核表)
序号 |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1 | DL/T 246-2006 | 化学监督导则 |
2 | DL/T 561-1995 |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
3 | DL/T 8-2004 |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
4 | DL 434-1991 | 电厂化学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
5 | DL/T 794-2001 |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
6 | DL/T 957-2005 |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化学清洗及成膜导则 |
7 | DL/T 956-2005 |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
8 | DL/T 712-2000 |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
9 | DL/T 5068-1996 |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
10 | DL/T 912-2005 | 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 |
11 | DL/T 805.2-2004 |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 第2部分:锅炉炉水磷酸盐处理 |
12 | DL/T 951-2005 | 火电厂反渗透水处理装置验收导则 |
13 | DL/T 952-2005 | 火力发电厂超滤水处理装置验收导则 |
14 | DL/T 913-2005 |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 |
15 | DL/T 783-2001 |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 |
16 | DL/T 651-1998 |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
17 | DL/T 801-2002 | 大型发电机冷却水及系统技术要求 |
18 | DL/T 771-2001 | 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 |
19 | DL 519-2004 | 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标准 |
20 | DL/T 673-1999 | 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001×7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报废标准 |
21 | DL/T 502.1-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总则 |
22 | DL/T 502.2-2006 | 水汽样品的采集 |
23 | DL/T 502.3-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全硅的测定(氢氟酸转化分光光度法) |
24 | DL/T 502.5-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酸度的测定 |
25 | DL/T 502.7-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直接法) |
26 | DL/T 502.10-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铝的测定(铝试剂分光光度法) |
27 | DL/T 502.12-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硫酸盐的测定(容量法) |
28 | DL/T 502.13-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磷酸盐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
29 | DL/T 502.14-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铜的测定(双环己酮草酰二腙分光光度法) |
30 | DL/T 502.15-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氨的测定(容量法) |
31 | DL/T 502.17-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联氨的测定(直接法) |
32 | DL/T 502.20-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比色法) |
33 | DL/T 502.21-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残余氯的测定(比色法) |
34 | DL/T 502.23-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化学耗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
35 | DL/T 502.25-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全铁的测定(磺基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36 | DL/T 502.26-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亚铁的测定(邻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
37 | DL/T 502.29-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氢电导的测定 |
38 | DL/T 502.30-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盐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39 | DL/T 502.32-2006 |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钙的测定(容量法) |
40 | GB/T 6682-1992 |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
41 | GB/T 12147-19 |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纯水电导率的测定 |
42 | GB/T 6904.1-1986 | pH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
43 | GB/T 6905.1-1986 |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氯化物的测定 摩尔法 |
44 | DL 502-1992 | 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 低浊度的测定方法 |
45 | GB/T 6909.1-1986 |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硬度的测定(高硬度) |
46 | GB/T 6909.2-1986 |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硬度的测定(低硬度) |
47 | GB/T 12150-19 |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硅的测定 钼蓝比色法 |
48 | GB/T 14419-1993 |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碱度的测定 |
49 | DL/T 806-2002 | 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用阻垢缓蚀剂 |
50 | GB 152-2003 | 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 |
51 | GB 14591-2006 | 净水剂 聚合硫酸铁 |
52 | HG/T 2517-1993 | 工业磷酸三钠 |
53 | GB 209-1993 | 工业用氢氧化钠 |
54 | GB 320-1993 | 工业用合成盐酸 |
55 | GB/T 534-2002 | 工业硫酸 |
56 | DL 422-1991 | 火电厂用工业合成盐酸的试验方法 |
57 | GB/T 8000-2001 | 热交换器用黄铜管残余应力检验方法氨熏试验法 |
58 | DL/T 582-2004 | 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 |
59 | DL/T 567.1-1995 | 火电厂燃料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
60 | DL/T 567.2-1995 | 入炉煤和入炉煤粉样品的采取方法 |
61 | DL/T 567.3-1995 | 飞灰和炉渣样品的采集 |
62 | DL/T 567.4-1995 | 入炉煤、入炉煤粉、飞灰和炉渣样品的制备 |
63 | DL/T 567.5-1995 | 煤粉细度的测定 |
DL/T 567.6-1995 | 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 | |
65 | DL/T 567.7-1995 | 灰及渣中硫的测定和燃煤可燃硫的计算 |
66 | DL/T 567.8-1995 | 燃油发热量的测定 |
67 | DL/T 576-1995 | 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 |
68 | DL/T 661-1995 | 热量计氧弹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
69 | DL/T 747-2001 | 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试验导则 |
70 | DL/T 520-1993 |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技术导责 |
71 | GB/T19494.1-2004 |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1部分: 采样方法 |
72 | GB/T19494.2-2004 |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2部分: 煤样的制备 |
73 | GB/T19494.3-2004 |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3部分: 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 |
74 | GB/T18510-2001 | 煤和焦炭试验可替代方法确认准则 |
75 | GB/T 211-1996 |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
76 | GB/T 212-2001 |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
77 | GB/T 213-2003 |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
78 | GB/T 214-1996 |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
79 | GB/T 219-1996 |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
80 | GB 474-1996 | 煤样的制备方法 |
81 | GB 475-1996 |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 |
82 | GB/T 1574-1995 |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
83 | GB/T 483-1998 |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
84 | GB/T 477-1998 | 煤炭筛分试验方法 |
85 | GB/T 3715-1996 |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
86 | GB 5751-1986 | 中国煤炭分类 |
87 | ASTM D 4239-2005 | 高温燃烧红外测硫法 |
88 | GB/T 18666-2002 |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办法 |
GB/T 476-2001 | 煤的元素分析方法 | |
90 | GB/T 17623-1998 | 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 气相色谱 测定法 |
91 | SD 313-19 | 油中颗粒数及尺寸分布测量方法(自动颗粒计数仪法) |
92 | DL 421-1991 | 绝缘油体积电阻率测定法 |
93 | DL 429.7-1991 | 油泥析出测定法 |
94 | DL/T 571-1995 |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 |
95 | GB/T 259-1988 |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
96 | GB/T 260-1977 |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
97 | GB/T 261-1983 |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 |
98 | GB/T 2-1983 | 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
99 | GB/T 265-1988 |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
100 | GB/T 267-1988 | 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开口杯法) |
101 | GB/T 510-1983 |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
102 | GB/T 1884-2000 |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
103 | GB/T 1885-1998 | 石油计量表 |
104 | GB 2536-1990 | 变压器油 |
105 | GB/T 3535-1983 | 石油倾点测定法 |
106 | GB/T 3536-1983 | 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
107 | GB/T 4756-1998 |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
108 | GB/T 7252-2001 |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
109 | GB/T 7305-2003 | 石油和合成液水分离性测定法 |
110 | GB 7595-2000 |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
111 | GB 7596-2000 |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 |
112 | GB 7597-1987 | 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
113 | GB/T 7598-1987 | 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水溶性酸测定法(比色法) |
114 | GB/T 7600-1987 | 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方法(库仑法) |
115 | GB/T 7605-1987 | 运行中汽轮机油破乳化度测定法 |
116 | GB 11120-19 | L-TSA汽轮机油 |
117 | GB/T 11143-19 | 加抑制剂矿物油在水存在下防锈性能试验法 |
118 | GB/T 12579-2002 | 润滑油泡沫特性测定法 |
119 | GB/T 14541-2005 | 电厂用运行矿物汽轮机油维护管理导则 |
120 | GB/T 14542-2005 | 运行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 |
121 | SH/T 0308-1992 | 润滑油空气释放值测定法 |
122 | SH 0040-1991 | 超高压变压器油 |
123 | DL/T 703-1999 | 绝缘油中含气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 |
124 | DL/T 702-1999 | 矿物绝缘油中糠醛含量测定方法(分光光度法) |
125 | DL/T 705-1999 | 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质量标准 |
126 | DL/T 722-2000 |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
本厂《化学监督制度》(或实施细则)、《油务监督实施细则》、《发电用煤质量管理手册》;
岗位责任制;
化学设备运行规程,应包括补给水、给水、炉水、凝结水循环水和内冷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制氢设备的运行规程;
运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化学药品、水处理材料验收及保管制度;
化学仪器、仪表管理校验制度;
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制度;
化学设备检修规程(含化学仪表);
热力设备检修中的化学检查制度;
安全工作规程;
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附录3:电厂应绘制与现场设备、系统一致的下列图表
全厂水汽系统图(含水汽取样及加药点);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图;
凝结水处理系统图;
给水及炉水加药系统图;
锅炉定期排污和连续排污系统图;
水内冷发电机内冷却水系统图;
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图;
制氢设备系统图
汽轮机油系统图
变压器及主要充油设备的名称、容量、电压、油种、油量等图表
发电机氢气系统图
燃料及灰取样点布置图
附录4:电厂应建立和健全的技术资料档案
各种运行记录;
热力系统水汽质量查定记录及有关试验报告;
热力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的档案台帐调整试验及检修检查报告;
热力设备的化学清洗和停、备用防锈蚀记录及总结;
变压器大修、汽轮机油系统检修记录;
汽轮机、变压器油进油验收及使用档案;
化学仪器及在线仪表的档案台帐及检修、校验报告;
油品、水处理药品及材料的进厂化验报告;
凝汽器管材的泄漏记录和处理结果报告;
化学监督月报、季度分析及年度报表及总结;
培训记录和年度总结。
表六:环保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组织 | 90 | ||
1.1.1 | 环保技术监督网是否建立 | 10 | 没建立扣10分。 | |
1.1.2 | 是否建立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环保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环保试验室三级管理体系。环保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参加大修项目的制订会、协调会、总结会,参与基建时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 40 | 查证相关文件(厂里应有红头文件)并与专责工程师座谈 | 没建立三级管理体系扣20分,缺一级扣10分。不参加三会扣10分。 |
1.1.3 | 各级岗位应有明确的责任 | 20 | 责任制不落实扣10-20分。不具体扣5分。 | |
1.1.4 | 建立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 20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制度不完善扣10分。 | |
1.2 | 本厂监督细则、人员 | 80 | ||
1.2.1 | 结合本厂情况制订《环保技术监督细则》(正式版) | 20 | 电厂提供相应证明、查报告、记录(因客观情况未能取得环保或电力部门考试合格资格证书的,经厂内培训可暂时上岗) | 没制订《细则》扣25分。 |
1.2.2 | 环保实验室专业人员应在环保或电力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必须与所持的证书相符 | 30 | 无证上岗一人次扣10分。 | |
1.2.3 | 除尘器测试专业人员应在环保或电力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必须与所持的证书相符 | 30 | 无证上岗一人次扣10分。 | |
1.3 | 常用监督标准、导则、方法(见附件1)应齐备 | 50 | 审查资料 | 缺一项扣2分。 |
1.4 | 环保技术监督档案、设备管理 | 80 | ||
1.4.1 | 应建立健全三种环保技术监督档案(见附件2) | 20 | 审查资料 | 未建档案不得分,不完善或缺项扣5-10分。 |
1.4.2 | 按统一格式认真填写、按时上报环保技术监督材料:月报、大修项目、大修后除尘器效率测试情况、环保局给出的排污许可证的各项污染物总量、总结等等,要求具有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 20 | 未按统一格式扣5分;不及时扣5分;不真实扣20分;不准确扣10分。 | |
1.4.3 | 1.实验室清洁、整齐、符合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符合标准要求;有实验室仪器计量检定周期计划和仪器使用记录;仪器设备齐全,按时校验,无不安全因素、无设备损坏事故 2.试验室的原始记录 (1)入厂煤的硫份、灰份原始记录 (2)燃油的硫份原始记录 (3)水分析的原始记录 (4)噪声监测的原始记录 | 40 | 实际检查 | 实验室不清洁、整齐、不符合技术要求扣5分;试验方法不符合标准要求扣5分;无实验室仪器计量检定周期计划和仪器使用记录扣5分;仪器设备不齐全扣5分;不按时校验扣5分;有不安全因素、有设备损坏事故扣10分;试验室的原始记录一项不合格扣5分。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环保技术监督 | 300 | ||
2.1.1 | 考核指标 环保技术监督考核指标为: 1.烟尘排放达标率:100% 2.SO2排放达标率:100% 3.脱硫设施投运率:98% 4.NOX排放达标率:100% 5.电除尘器电场投运率:98% 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7.水处理设施投运率:≥90% 8.生活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 9.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运率:≥90% 10.化学锅炉清洗废液排水的达标率:100% 11.废水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12.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率:≥98% 13.灰场设施要完好,不应发生污染纠纷 | 220 | 检查近期实测值 审查运行记录;审查处理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审查试验记录;现场勘察、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 有因环保技术监督失误造成考核指标不达标的每项扣20分,严重不达标的扣40分。因环保问题造成污染纠纷的扣20分。 |
2.1.2 | 对发现的超标情况应及时找原因并解决超标现象,暂时不能及时解决超标现象,必须有明确的监督措施,并经主管监督的总工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建立环保设施事故、排放超标的“通知单”制度; 如有污染事故,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 | 80 | 对发现的超标情况没及时找原因并解决超标现象的扣30分;暂时不能及时解决超标现象,又无明确的监督措施扣20分;暂时不能及时解决超标现象,有明确的监督措施,但未逐级上报备案,扣20分。无“通知单”扣10分。有污染事故,无有专人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扣20分。 | |
2.2 | 环保设施及排口规范化 | 330 | ||
2.2.1 | 废水方面: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中和池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含油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灰水治理或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 150 | 审查运行记录及现场勘察 | 一项不合格扣20分。 |
2.2.2 | 烟气方面: 1.电除尘器运行情况:按季度统计电除尘器投运率;记录任一电场停运的时间与原因;有近期除尘效率实测值 2.烟气在线监测仪运行情况 1)配备率100%,配备完好 2)投运率80%,投运正常(记录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3)准确率100%,定期校验 3.具有脱硫设施的火电厂,要严格执行运行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 100 | 审查运行记录及现场勘察 | 第一项不合格扣35分; 第二项中配备率不合格扣10分;投运率不合格扣10分;准确率不合格扣15分; 第三项不合格扣30分。 |
2.2.3 | 除灰、灰场方面: 除灰设备应正常投运,并良好运转; 贮灰场方面: (1)未复土的灰场,要有《治理扬尘措施》,并按照措施执行 (2)对分区使用的灰场采用外运方式进行综合利用的必须制度《防止扬尘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行 (3)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和维护灰场设施 (4)未综合利用的干灰应采取封闭方式运往灰场 (5)具备防尘设施 (6)管理到位,减少无组织排放 | 50 | 审查《治理扬尘措施》、《防止扬尘的管理制度》,《灰场设计图》等,并现场勘察执行情况 | 每项不合格扣10分。 |
2.2.4 | 噪声治理设施方面: 噪声治理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能正常使用 | 15 | 审查记录及现场勘察 | 不能正常使用扣15分。 |
2.2.5 | 其他方面: 环保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定期检定和校验,并正常投运 若因故停运应有停运原因、停运时间、启动时间等详细记录 | 15 | 审查运行记录及现场勘察 | 第一项不合格扣10分;第二项不合格扣5分。 |
2.3 | 检修工作 | 30 | ||
2.3.1 | 环保设施应有检修计划,并于大修前一个月将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 15 | 审查资料 | 未报计划扣15分;计划不详扣10分。 |
2.3.2 | 锅炉大修前1个月,大修后1个月内做电除尘器效率(和脱硫效率)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报上级和电科(研)院环保监督所在部门备案 | 15 | 未报扣15分。 | |
2.4 | 技术报告 | 40 | ||
2.4.1 | 技术报告要求: 1.正确引用标准 2.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结论正确 4.措施可行 5.审核人员符合资格要求 6.审核、签发报告手续齐全 | 40 | 审查报告 | 一项不符合和标准扣10分。 |
附件1: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规定等
一、污染物排放标准
1.GB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5.GB8173-87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6.GB16203-19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7.GB15707-199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
8.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9.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二、环境质量标准
1.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4.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三、规范、规程
1. DL414-2004《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电计[1996]280号文《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3.SD127-84《水质监测范围》
4.HJ/T75-2001《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5.DL/T 960-2005燃煤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6.DL461-2004《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管理导则》
7.DL/T514-93《燃煤电厂电除尘器》
8.HJ/T179-2005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9.DL/T5196-2004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10.GB/T19229-200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11.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12.DL/T 175—2005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膏法
13.DL/T 178—2005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14.DL/T 986—2005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能效检测技术规范
15.DL/T 998—2006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16.DL/T 943—2005烟气湿法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反应速率的测定
17.HJ/T255-200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四、试验方法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SD1-85 《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
3.《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4.DL/T 938-2005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
5.GB/T5468-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6.GB/T13931-92《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7.HJ/T 76-2001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8.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9.GB/T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10.GB/T15321-94《电厂粉煤灰渣排放与综合利用技术通则》
11.GB7349-2002《高压架空输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
五、排污收费及专项资金申请有关规定
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令369号)
2.《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
3.《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
六、法规、规定
1.2001年批复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2.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发[2002]26号)
3.2002年9月批复的《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4.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19号)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第14号令)或(88)水电计字第131号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
附件2:环保技术监督档案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如下环保技术监督档案:
1.原始资料技术档案
(1)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2)除尘器、脱硫、脱硝设施投运率的运行记录(供电区的启停时间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按季度统计电除尘器投运率);
(3)烟气在线监测仪表的运行记录(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4)环保局给出的排污许可证的各项污染物总量;
(5)环保设施的技术档案(包括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投产以后运行维护记录等);
(6)劳动卫生方面的技术档案。
2.专门技术档案
(1)事故分析及异常情况档案;
(2)反事故措施及各种处理情况档案。
3.管理档案
(1)全厂环保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条例汇编;
(2)上级下达的环保技术监督制度、规程、导则及厂级编制的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汇编等;
(3)全厂水系统流程图、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图、除尘系统流程图、厂界噪声测点布置图、灰场地形图;
(4)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规程;
(5)环保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6)环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的检定、使用和保管制度;
(7)环保监测质量保证制度;
(8)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
表七:节能监督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监督管理体系 | 50 | |||||
1.1.1 | 是否有总工、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班级三级管理体系及节能试验组 三级节能监督管理体系 | 20 | 检查组织机构名单,与相关人员座谈 检查管理体系人员名单 | 没建立三级管理体系不得分;缺一级扣7分;建立由总工程师、节能专责工程师、车间或班组组成的三级节能监督管理体系,没建立三级管理体系不得分;缺一级扣3分。 | |||
1.1.2 | 各级岗位应有明确的责任 | 20 | 查看制度 | 各级岗位职责明确,总工职责10分,节能专责工程师5分,班组监督专责人5分。 | |||
1.1.3 | 建立节能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监督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 10 | 查看制度 | 没有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5分,未及时修订扣5分。各级职责未落实,缺一级扣3分;体系运转不完善扣5分。 | |||
1.2 | 本厂监督细则及实施情况 | 50 | |||||
1.2.1 | 结合本厂情况制订《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 10 | 查看细则 | 没制定《细则》不得分,《细则》不完善扣10分。《细则》包括所有定期试验项目的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 | |||
1.2.2 | 《节能检测实施细则》执行情况 | 10 | 查看试验及工作 查看制度 | 未建立考核办法不得分;考核办法不完善扣5分;指标变化未修订考核标准的扣5分。 | |||
1.2.3 | 本厂节油、节水管理制度 | 10 | 查看制度 |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5分。 | |||
1.2.4 | 本厂定期试验管理制度 | 10 | 查看制度 |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5分。 | |||
1.2.5 | 本厂供电煤耗、锅炉效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 | 10 | 查看计算方法 | 未建立计算方法和方法不正确不得分;方法不完善扣5分。 | |||
1.3 | 节油、节水管理制度 | 50 | 查看制度 | 附录中包括的有关节能工作标准及本厂运行规程、热力系统图,缺一项扣2分。 | |||
1.4 | 常用节能监督标准应齐备 | 20 | 查看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试验验收试验规程》、《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电力节能检测实施细则》、《磨煤机试验规程》、《电站锅炉风机现场试验规程》、《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工业冷却塔测试技术规定》、本厂运行规程、热力系统图。 | |||
1.4.1 | 本厂中、长期节能规划 | 10 | 查看规划 | 节能规划每年修订一次。无中、长期节能规划不得分;规划未按时修订扣5分。 | |||
1.4.2 | 本厂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及年度计划的完成率 | 10 | 查看计划 | 无年度计划不得分;年度计划完成率每低1%扣1分。 | |||
1.5 | 节能技术监督档案、计量器具 全厂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 80 | |||||
1.5.1 | 按统一格式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节能技术监督材料:报表、节能改造项目、总结等,要求具有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每月节能例会,节能月分析报告和节能工作总结 | 20 | 查看有关资料 查看会议记录、月分析报告、年度总结 |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 不及时扣20分; 不真实扣50分; 不准确扣20分。 例会每少一次扣2分;月分析报告、年度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 | |||
1.5.2 | 建立热力试验用仪器仪表台帐及周检计划 本厂生产技术指标报表(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 10 | 查看报表 | 缺计量器具台帐及周检计划各扣10分;相关报表每缺一项扣1分;报表项目不全扣5分;报表数据不正确,每处扣2分。 | |||
1.5.3 | 建立机组主设备和重要节能改造台帐档案 机组典型工况记录 | 10 | 查看记录 | 未记录不得分;记录项目不全扣5分。 | |||
1.5.4 | 阀门泄漏管理台帐;加热器、冷却水塔等运行管理台帐 | 10 | 检查台帐 | 未建立台帐不得分;台帐每缺1项扣3分;台帐项目不全扣2分。 | |||
1.5.5 |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 30 | 查看相关制度、记录、分析报告 | 定期工作包括:氧量、皮带秤定期校验;煤质、飞灰、大渣、石子煤、煤粉细度定期分析等。定期工作未做记录,每缺一项扣2分。发现问题未做分析,每项扣2分;未提出解决措施,每项扣2分。 | |||
1.6 | 节能技术监督材料的上报情况 | 50 | 查看有关资料 | 按统一格式认真填写、按时报材料。报表、节能改造项目、总结等,要求具有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未上报不得分;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5分;不真实扣20分;不准确,扣5分。 | |||
1.6.1 | 年度节能计划和目标,年度节能总结,三到五年的节能规划。年度节能技措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 20 | 查看计划及报告 | 缺少一项扣10分,完成率每低5%扣2分。 | |||
1.6.2 | 每月召开节能例会,进行节能指标分析和节能工作总结 | 20 | 查看会议记录 | 节能例会每少一次扣5分,节能分析报告每缺一份扣5分。 | |||
1.6.3 | 对上年/次检查提出的整改建议和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 | 10 | 查看整改措施及报告 | 对无措施且未整改的不得分,无措施且整改的扣5分;对有措施但未进行整改的,每缺一项扣2分。 | |||
2 | 锅炉专业技术监督 | 350 | |||||
2.1 | 锅炉技术监督主要考核指标 | 260 | |||||
2.1.1 | 锅炉效率 | 30 | 查看锅炉效率计算报告 | 由日常运行、试验等数据按有关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出,按运行负荷与运行规程中锅炉效率设计值或核定值进行比较。效率每低0.1%扣2分,扣完为止。 若锅炉改用其他煤种,则根据新用煤种对锅炉进行热力校核计算,用校核计算得出的效率值作为锅炉效率的考核标准。 | 由于正平衡法计算锅炉效率的准确性受相关参数测量精度的影响较大,建议采用反平衡法计算。 | ||
2.1.2 | 主蒸汽压力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与运行规程中锅炉主蒸汽压力设计值进行比较。滑压运行的机组应达规程相应规定的运行允许值。压力偏离允许值每0.1MPa扣1分,扣完为止。 | |||
2.1.3 | 主蒸汽温度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与运行规程中锅炉主蒸汽温度设计值进行比较。温度偏离规程相应规定的运行允许值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
2.1.4 | 再热蒸汽温度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与运行规程中锅炉再热蒸汽温度设计值进行比较。温度偏离规程相应规定的运行允许值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
2.1.5 | 排烟温度及送风机入口风温 | 2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与运行规程中锅炉排烟温度设计值和送风机入口风温设计值之差进行比较,不大于温差的设计值或核定值。温差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排烟温度应采用等截面网格法进行标定。 | |||
2.1.6 | 灰、渣可燃物 | 25 | 查看运行煤质及灰、渣样分析报告 | 飞灰可燃物不高于设计值或核定值。当飞灰可燃物上升,造成锅炉效率每下降0.1%扣2分,扣完为止。 | |||
2.1.7 | 烟气含氧量 | 25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烟气含氧量测试报告 | 与运行规程中锅炉烟气含氧量设计值进行比较,运行值应维持在规程规定的允许波动范围之内。烟气含氧量在允许范围外每偏离0.5 %扣10分,扣完为止。 | |||
2.1.8 | 烟道及空预器漏风率及漏风系数 | 30 | 查看测试报告 | 漏风率或漏风系统应不高于设计值。漏风率每超过1%扣5分,或漏风系数每超过0.05扣5分,扣完为止。 | |||
2.1.9 | 锅炉辅机单耗 | 30 | 查看辅机单耗定期统计报表 | 锅炉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炉水循环泵以及磨煤机、排粉机与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比较。各辅机单耗每超出基准值的10%扣10分,扣完为止。 | |||
2.1.10 | 冬季暖风器或热风再循环投入情况 | 10 | 查看统计报告 | 空预器入口风温应不低于设计值,每低1℃扣1分。 | |||
2.1.11 | 吹灰器投入情况 | 10 | 查看统计报告 | 按吹灰率每低10%扣2分,无吹灰系统的不得分。 | |||
2.1.12 | 中速磨石子煤排量 | 10 | 查看磨煤机石子煤排量报告 | 由于石子煤排量大造成锅炉效率下降,锅炉效率每下降0.05%扣2分。对长期不进行石子煤排量测试的要酌情扣分。 | |||
2.1.13 | 煤粉细度 | 10 | 查看煤粉细度试验报告 | 应符合所用煤种规定的细度值,每超过2%扣1分。 | |||
2.1.14 | 加强节理,机组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达到电网要求 | 10 | 查看用油量报告 | 应小于集团公司规定的用油指标,每超过10%扣2分。 | |||
2.1.15 | 锅炉本体及汽水管道表面散热情况 | 10 | 查看试验报告 | 环境温度为25℃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每处超过5℃扣2分;没有测量数据不得分。 | |||
2.1.16 | 将25项反措有关锅炉专业的内容编入运行规程;锅炉设备有重大改造的,要修改检修、运行规程 | 10 | 查看运行、检修规程 | 每缺1项扣2分;对设备有改造的未修改运行、检修规程的各扣2分;规程未修订时应有相应的措施,没有措施的扣2分。 | 见备注 | ||
2.2 | 现场主要测点、漏点及运行表单抽查 | 40 | |||||
2.2.1 | 排烟温度、送风机入口风温、排烟含氧量、飞灰、大渣、煤粉、原煤取样测点抽查,是否完成代表点标定 | 15 | 现场检查排烟温度、空预器入口风温、排烟含氧量、飞灰、大渣、原煤取样测点 | 检查排烟温度、送风机入口风温、排烟含氧量、飞灰、大渣、原煤取样测点的安装位置是否具有取样的代表性检查是否每次大修结束后进行代表点标定,。测点每缺一处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期标定各扣2分,扣完为止。 | |||
2.2.2 | 运行表单的抽查 | 5 | 到主控室抽检运行表单记录;到主控室抽查运行表单记录 | 运行表单的数据记录要真实、可靠,实事求是。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有明显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2.2.3 | 锅炉本体及各系统漏点的抽查 | 10 | 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各系统漏点,每发现一处漏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2.2.4 | 锅炉各系统、设备运行监视数据 | 10 | 查看运行规程,到主控室查看各系统、设备运行参数 | 发现运行参数有问题时,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2.3 | 规定项目的定期测试报告的抽查 | 20 | |||||
2.3.1 | 试验报告应按时完成,并有试验日期、报告作者、报告审批、使用仪器及保留原始数据 | 10 | 查看所有定期检测试验报告及原始数据 | 每缺一1份报告扣2分,报告审批手续每缺一项扣1分。 | |||
2.3.2 | 试验报告应真实、准确 | 10 | 查看报告及原始数据 | 报告中出现计算错误或有不真实的地方,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2.4 | 测量用仪表检验证书抽查 | 30 | 抽查测量温度、氧量仪表及其它测量仪表是否经过计量检验 | 用于测量温度、氧量的仪表及其它测量仪表要有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每缺一份证书或超期使用各扣1分,扣完为止。 | |||
2.4.1 | 大修、设备改造前后锅炉试验项目 | 10 | 查看试验报告 | 未做试验不得分,无试验报告扣2分。 | |||
2.4.2 | 本厂有关定期试验项目 | 10 | 查看试验报告、原始数据 | 无试验报告不得分;无原始数据扣2分;报告不完善扣3分;使用仪器不定期校验扣2分。 | |||
2.4.3 | 本厂试验用仪表管理 | 10 | 查看制度 | 建立本厂试验仪表台帐及校验制度,未按制度要求做,每项扣1分。 | |||
3 | 汽机专业技术监督 | 350 | |||||
3.1 | 汽机技术监督主要考核指标 | 220 | |||||
3.1.1 | 主蒸汽压力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与运行规程中汽机主蒸汽压力比较,每偏离0.1Mpa扣1分。 | 滑压运行时除外 | ||
3.1.2 | 主蒸汽温度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比设计值或运行规程规定值偏低超过3℃时,每偏差1℃扣1分。 | 温度上限符合安全要求 | ||
3.1.3 | 再热蒸汽温度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比设计值运行规程规定值偏低超过3℃时,每偏差1℃扣1分。 | 温度上限符合安全要求 | ||
3.1.4 | 一级(高旁)旁路温度* | 5 | 查看记录,运行表计(每月记录一次) | 有测点进行考核,小于(高排温度+20)不扣分,每高5℃扣1分。无测点应安装。 | 无测点应安装 | ||
3.1.5 | 二级(低旁)旁路温度 | 2 | 查看记录,运行表计(每月记录一次) | 有测点进行考核,小于55℃,不扣分,每高5℃扣1分。无测点应安装。 | 无测点应安装 | ||
3.1.6 | 给水温度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不低于设计值3℃时为满分,每偏差1℃扣1分。 | 设计值为该负荷点下相对应的给水温度 | ||
3.1.7 | 高加投入率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达到95%以上为满分,每偏低1%扣1分。 | |||
3.1.8 | 凝汽器真空度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达到设计值(或相应循环水进水温度下的设计值)时为满分每偏低1%扣2分。 | |||
3.1.9 | 凝汽器端差δt | 10 | 查看运行记录表单 | ≤7℃时为满分,每偏高1℃扣1分。 | 循环水入口温度20℃,δt≤7℃;循环水入口温度30℃以上,δt≤5℃; 循环水入口温度14℃以下,δt≤9℃ | ||
3.1.10 | 胶球清洗装置投入率 | 10 | 查看试验记录 | 100%为满分,每偏低1%扣1分。 | |||
3.1.11 | 胶球清洗装置收球率 | 10 | 查看试验记录 | 90%为满分,每偏低1%扣1分。 | |||
3.1.12 | 加热器端差 | 10 | 查看试验记录 | 比设计值偏高2℃时为不合格,每一台不合格加热器扣2分。 | |||
3.1.13 | 加热器出、入口温差 | 10 | 查看试验记录 | 与设计值偏差不超过2℃为满分,每偏差1℃扣1分。与设计热力系统相比,疏冷器,疏水泵不能正常投入时,每缺一项扣5分。 | |||
3.1.14 | 补水率 | 10 | 查日常运行记录 | 300MW以及以上机组1.5%以下,300MW以下机组2.0%以下为满分,每超0.1%扣1分。 | 补水率=(补给水量/实际蒸发量)*100% | ||
3.1.15 | 汽轮机真空系统严密性 | 10 | 查试验报告 | 100MW 及以下机组,真空下降速度<400Pa/min时为满分,真空下降速度每增加133 Pa/min扣3分。未定期试验不得分。 | 标 准 DL/T 932-2005 | ||
3.1.16 | 冷却塔冷却效果 | 10 | 查试验报告或夏季实测 | 冷却塔出口水温不高于大气湿球温度7℃为满分,每高1℃扣1分。 | 应以夏季接近设计湿球温度时测量值为依据。 | ||
3.1.17 | 给水泵单耗(电动泵) | 10 | 查日常运行记录 | 按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为满分,每超出基准值的10%扣2分。 | 考虑负荷率因素 | ||
3.1.18 | 循环泵耗电率 | 10 | 按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为满分,每超出基准值的10%扣2分。 | 考虑负荷率因素 | |||
3.1.19 | 机组热耗率 | 30 | 查试验数据 由于机组老化、技改以及地域不同,建议给出标准统一、可以参照对比的热耗核定值进行监督对比考核。 | 1.日报表中无热耗率数据扣10分。 2.新机投运或老机通流改造后无性能试验报告扣5分。 3.以日常运行,大修后热耗率试验数据按规定计算方法得出,与设计值或核定值进行比较,热耗率每增加10kJ/kWh扣2分。 4.对于经常处于调峰运行的机组需要有变工况热耗值率的曲线,便于合理分配负荷,如没有扣2分。 5. 计算方法错误,热耗偏差大,不得分。 | 考虑机组平均负荷及其他条件 | ||
3.1.20 | 耗水率统计 | 10 | 查统计记录 | 供水系统 | 单机容量≥300MW | 单机容量≤300MW | 没有前面任何一项统计指标都要扣5分 |
淡水循环 | 0.6-0.8 (2.16-2.88) | 0.7-0.9 (2.52-3.24) | |||||
海水直流 | 0.06-0.12 (0.216-0.432) | 0.1-0.2 (0.36-0.72) | |||||
空冷 | 0.13-0.2 (0.468-0.72) | 0.15-0.3 (0.54-1.08) | |||||
注:括号内数字系理论值,单位为m3/(MWh),耗水率单位为m3(s.GM)。 | |||||||
采用淡水循环供水系统每超10%扣1分,其他机组每超1%扣1分。 | |||||||
3.1.21 | 机组不明漏率 | 5 | 查大修前后报告 | 大修前后试验报告内应计算此项内容,供热、抽汽、母管制机组除外。>0.8%扣分,每大0.2%扣1分。 | |||
3.1.22 | 再热蒸汽再热减温水量 | 5 | 查典型工况和单元表,>5t/h扣1分。 | ||||
3.2 | 现场主要测点、内漏点及运行表单抽查 | 30 | |||||
3.2.1 | 最终给水温度,末级低加出口温度,凝汽器真空,排汽温度 | 10 | 现场检查测点完善情况 | 测点每缺一处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3.2.2 | 主蒸汽,再热蒸汽疏水管,高旁门,凝结水再循环门等漏点 | 10 | 现场检查 | 有一处内漏点扣2分。 | |||
3.2.3 | 运行表单抽查 | 5 | 至主控室抽查 | 运行表单记录情况,要求真实、可靠,字迹清楚。记录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第发现一处扣1分。 | |||
3.2.4 | 现场热力试验专用测点 | 5 | 查记录结合就地抽查 | 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定期维护,登记造册,注明位置,如被取消要记录时间、原因。否则,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3.3 | 规定项目的定期测试报告抽查 1.汽机热耗率的试验(新机投产和大修); 2.辅机单耗试验; 3.真空严密性试验报告; | 20 | 到技术报告管理部门热试组抽汽机热耗率的试验,辅机单耗试验,真空严密性试验报告 | 测试报告要按有关规程进行计算、分析,数据要正确,每缺一份报告扣5分。 | |||
3.4 | 测量用仪表校验证书抽查 | 10 | 担查测量用计量仪表是否经过计量部门校验合格 | 有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每缺一份证书(或证书不合格)扣1分。 | |||
3.5 | 建立统计台帐 | 30 | |||||
3.5.1 | 建立加热器管理台帐 | 5 | 检查管理台帐 | 包括典型工况下的加热器上、下端差,出入口温度升降等,每缺一项扣1分。 | |||
3.5.2 | 建立冷却水塔管理台帐 | 5 | 检查管理台帐 | 按照典型运行工况和典型气象工况记录,包括负荷、风向、出入口水温、大气干湿球温度,每缺一项扣1分。 | |||
3.5.3 | 建立阀门内漏管理台帐 | 10 | 检查管理台帐 | 记录内容包括主汽、再热蒸汽、大旁路、高加事故疏水等疏(放)水阀门的内漏情况,每缺一项扣2分。 | |||
3.5.4 | 建立机组典型工况运行管理台帐及运行缺陷管理台帐 | 10 | 检查管理台帐(季台帐) | 汽机专业包括典型工况下的主汽温、主汽压、真空、热耗、给水温等主要参数,每缺一项扣2分。 | |||
3.6 | 试验 | 40 | |||||
3.6.1 | 电厂热试组每年进行一次主辅设备的性能试验 | 20 | 检查试验报告 | 没有进行不得分,缺一项扣10分。 | |||
3.6.2 | 电厂热试组四年进行一次全厂能量平衡试验(1全厂热平衡试验;2全厂电平衡试验;3全厂水平衡试验。) | 20 | 检查试验报告 | 没有进行不得分,缺一项扣10分。 |
附:执行标准
汽机专业使用有效标准清单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 |
1 | GB/T 2624-1993 | 流量测量 节流装置 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流体流量 |
2 | GB/T 6075.1-1999 |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 第1部分:总则 |
3 | GB/T 8117-87 | 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 |
4 | NDGJ - | 工业冷却塔测试技术规定 |
5 | 电综(1998)145号 |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汽机篇) |
6 | ANSI/ASME PTC6-2004 | 汽轮机热力性能试验规程 |
7 | IEC 953-1-90 953-2-90 | 汽轮机验收试验规程 |
8 | ISO 1940-2:1997 |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的要求 第二部分 平衡误差 |
9 | ISO 7919/2-1996 | 非往复机器的机械振动 旋转轴的测量和评定 第二部分:陆地安装的大型汽轮发电机组应用指南 |
10 | ISO 7919/2-1996 | 非往复式机器的机械振动 旋转轴的测量和评定准则 第三部分:连接式工业机械 |
11 | ISO 7919/5-2005 | 非往复式机器的机械振动 旋转轴的测量和评定准则 第五部分:水电站和泵站机组 |
12 | GB/T 3216-2005 | 回转动力泵水力性能验收试验 1级和2级 |
13 | ISO 11342:1998 | 柔性转子机械平衡的方法和准则 |
14 |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 |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
15 | DL/T 712-2000 |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
16 | DL/T 714-2000 | 汽轮机叶片超声波检验技术导则 |
17 | DL 5000-2000 |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 |
18 | 国电电源(2001)218号 |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及其条文解释 |
19 | 国电电源(2001年版) |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 |
20 | DL/T 783-2001 |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 |
21 | JB/T 4273-1999 | 汽轮机转速控制系统 验收试验 |
22 | DL/T 563-2004 |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 |
23 | DL/T 711-1999 |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 |
24 | 电综(1998)179号 | 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 |
25 | DL/T 552-95 | 火力发电厂空冷塔及空冷凝汽器试验方法 |
26 | DL/T 824-2002 | 汽轮机组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 |
27 | DL/T 834-2003 |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 |
28 | DL/T 839-2003 | 大型锅炉给水泵性能试验方法 |
29 | DL/T 932-2005 | 凝汽器与真空系统运行维护导则 |
序号 | 标准/文件编号 | 标准/文件名称 |
1 | 令第九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 | 电安生[1997]399号 | 《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 |
3 | 能源节能[1991]98号 |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 |
4 | GB 10184-88 |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
5 | DL/T 467-2004 |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 |
6 | DL/T 466-2004 |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选型导则》 |
7 | DL/T 469-2004 |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
8 | DL/T 468-2004 |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和使用导则》 |
9 | DL/T 783-2001 |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 |
10 | 国电发[2001]476号 | 《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 |
11 | 国电发[2001]477号 | 《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节约用理办法》(试行) |
12 | DL/T 435-2004 |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 |
13 | DL/T 904-2004 |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
14 | DL/T 9-2005 | 《循环流化床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
15 | DL/T 994-2006 | 《火电厂风机水泵用高压变频器》 |
16 | DL 612-1996 |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
17 | DL 7-2004 |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
18 | DL/T 715-2000 |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
19 | ANSI/ ASME PTC4-1998 | 《蒸汽锅炉性能试验标准》 |
表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80 | ||
1.1.1 | 有健全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三级管理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 | 20 | 查看网络图及相关文件 | 没有监督机构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10分。 |
1.1.2 | 各级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人是否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制度》中所规定的职责工作 | 40 | 查看岗位职责文件及相关工作 | 每一级人员有未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的扣10分。 |
1.1.3 | 结合本厂情况制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 20 | 查看相关资料 | 没有不得分,制定内容不完善扣10分。 |
1.2 | 继电保护监督技术管理 | 220 | ||
1.2.1 | 认真贯彻执行技术监督的报告三级审批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设备的改造、更换是否有专人负责,并签字验收。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建立和健全继电保护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建立和健全继电保护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 30 | 该项制度不健全扣20分,监督不力引起设备损坏、报废的,本项不得分。 | |
1.2.2 |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各电厂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规程、制度 | 190 | ||
1.2.2.1 | 主要规程: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修检验规程 2.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4.试验用仪器仪表使用操作规程 5.继电保护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规程 6.安全工作规程 结合各电厂设备情况,应备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近期发布的反事故措施 | 40 | 检查资料 | 上述必备资料不齐全,酌情扣5-20分,电厂编制的主要规程没有,缺一项扣6分。 |
1.2.2.2 | 主要制度: 1.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制度 2.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 4.检修工作票制度及安全措施票制度 5.现场定期校验制度 6.现场退回检查制度 7.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8.继电保护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9.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10.技术考核培训制度 11.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 60 | 检查资料 | 前两项制度每缺一项扣40分; 第制度没有或不健全扣10-20分;其它制度没有,缺一项扣5-8分。 |
1.2.2.3 | 继电保护装置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2.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3.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4.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 5.程序框图 6.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校验大纲 7.发电机励磁系统传递函数总框图及参数说明 8.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产试验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校验报告应包括试验项目数据、结果、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试验负责人、试验参中人、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试验日期等内容 9.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及二次回路改进说明,包括改进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改进日期 10.年度综合电抗校核的原始计算资料 11.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计算书 12.继电保护定值变更单 | 30 | 检查资料 | 主要资料没有,缺一项扣4分; 第7项没有或不完整扣5-10分; 第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
1.2.2.4 | 各种记录: 1.继电保护设备运行检修日志 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 3.设备技术改造或改进的详细说明 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异常、障碍、事故记录 5.机组继电保护检修、检定和试验调整记录 6.试验用标准仪器表维修、检定记录 7.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 8.事故通报学习记录 9.保护动作情况记录 | 60 | 检查资料 | 主要资料没有,缺一项扣8分; 缺陷处理不及时扣10分; 事故记录不完整或漏项扣20分。 |
2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主要考核指标 | 140 | ||
2.1.1 | 继电保护设备年检合格率是否达标,励磁系统自动电压调压器应按要求正常投入 | 70 | 查看试验报告 | 按部颁及集团公司颁布的标准执行,每低于1%扣5分。对于200MW以上机组,要求AVR投入率98%,每低1%扣2分。 |
2.1.2 | 保护装置投入率应达100%,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应大于98% | 70 | 检查运行记录 | 保护装置投入率及正确动作率,每减少0.1%扣10分,主保护扣20分。 由于继电保护造成系统和设备事故或机组非停,发生一次不得分。 |
2.2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360 | ||
2.2.1 | 发电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含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母线、断路器失灵、非全相,330kV及500kV电抗器和110kV及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要符合部颁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有关规程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运行人员应掌握情况,并网设备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要求及省公司对并网设备的相关要求 | 60 | 对照设备查阅有关台帐、记录、规程等现场考问 | 存在严重问题加扣40分。存在重要问题(包括考问成绩很差),扣30分。 现场若发现电机转子温度缺少监测手段的扣20分。 |
2.2.2 | 按期编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年度校验计划,按规程及校验计划对2.2.1条所列各元件的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了定期校验。校验记录应齐全、完整 | 50 | 查阅计划文本、校验报告及有关记录 | 未编制年度校验计划或校验记录有缺漏扣15-25分。任一元件的有关保护1年以上未利用保护装置进行断路器跳闸试验者加扣30分。未进行全部校验,本条不得分。 |
2.2.3 | 2.2.1条所列条各元件的保护装置应全面落实部颁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部、网局反措要求 | 50 | 现场检查及查阅缺陷记录 | 任一需要检查的设备未检查扣10分,任一元件、保护装置的反事故措施未全面落实,不得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2.2.4 | 差动保护向量测试应符合规定、正确无误,差电压应在正常范围内 | 50 | 查阅测试记录 | 任一台未测量或数值异常原因未查明,或缺陷未消除者,不得分。 |
2.2.5 | 故障录波器、故障顺序记录仪等应正常投入,工作情况良好。自动电压调节器各主要环节定值应合理并和继电保护有配合关系 200MW以上发变组应配置专用故录 | 50 | 现场检查。对照设备查阅有关记录 | 有1台未投入或评价期内发生应记录未记录(含记录不完整或不清),隐患未消除,不得分。励磁调节器有关定值整定不合理扣10-20分。 |
2.2.6 | 继电保护定值变动应认真执行定值通知单制度,各保护定值与整定单应相符 | 50 | 对照检查通知单、记录和台帐卡片,抽查5台主设备和5台主要辅助设备 | 发现1处未执行,属于动作于主设备跳闸的保护,本条不得分。 |
2.2.7 | 保护盘柜的继电器、压板、试验端子、操作电源熔断器、端子排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名称、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查找直流接地时是否退出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将其写入运行规程 | 50 | 对照实物与安装图进行现场抽查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2.3 | 反措执行情况 | 200 | ||
2.3.1 | 保护装置 | 120 | ||
2.3.1.1 | 直流额定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线径不得小于0.09mm。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毫秒 | 40 | 现场检查装置对照设备查阅有关记录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2.3.1.2 | 线路及500kV联变均启动失灵保护。启动失灵的变压器保护,其瓦斯保护出口必须与其它保护分开。瓦斯保护不启动失灵。直接接于220kV以上系统的发变组保护失灵,须执行[电火[1992]号]文件。启动变或高压厂备用变均不启动失灵。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应分别串接在各断路器的跳闸回路中,不得共用;主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用于母线差动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 40 | 现场检查 | 任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3.1.3 |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及本体瓦斯继电器和端子箱应加装防雨罩。定期清除瓦斯继电器里面的积水和污物。变压器重瓦斯保护跳闸回路不应经过端子排 | 40 | 现场检查 | 未加装防雨罩的不得分。防雨罩安装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变压器重瓦斯保护跳闸回路经过端子排的不得分。 |
2.3.2 | 二次回路 | 80 | ||
2.3.2.1 | 检查PT二次回路,保证3UO极性正确性,并保证PT二次仅一点接地。星形及开口三角接线的“N”必须分开。PT开口三角输出不应经过熔断器。应注意校核继电保护通信设备(光纤、微波、载波)传输信号的可靠性和冗余度,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远程修改微机保护的软件、整定值和配置文件。同时注意防止干扰经由微机保护的通讯接口侵入,导致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电缆屏蔽层的两侧应可靠接地。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 20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3.2.2 | 电缆夹层是否按要求敷设100mm2铜排并首尾连接。在主控室、保护室、敷设二次电缆的沟道、开关场的就地端子箱及保护用结合滤波器等处,应使用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敷设与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网。在主控室、保护室柜屏下层的电缆室内,按柜屏布置的方向敷设100 mm2的专用铜排(缆),将该专用铜排(缆)首末端连接,形成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 | 20 | 现场检查 | 未敷设铜排不得分,敷设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2.3.2.3 | 现场与竣工图纸是否一致 | 20 | ||
2.3.2.4 | TA伏安特性、二次回路负载是否测试及分析 | 20 | ||
2.3.3 | 定值 自行计算定值是否审批手续齐全,定值计算说明书应详尽,整定是否合理,是否有专人每年晓核厂用等效阻抗。 | 40 | 对照定值和打印定值清单,查看定值计算资料。 | |
2.3.4 | 保护动作情况分析,应使相关人员都清楚原因结果及预防措施,分析报告应翔实,并保存有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 20 | 查阅资料及提问相关人员。 |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定汇编》(第二版)
2.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
3.GB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4.DL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5.GB/T 15145-94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6.DL 428-91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载负荷技术规定
7.DL/T 99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8.DL 428—91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载负荷技术规定
9.DL/T 584-95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10.DL/T 559-94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11.DL 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2.DL 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13.DL/T 553-94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14.DL/T 524-93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15.NDGJ 8-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16.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业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7.DL/T 5043-95火力发电厂电气实验室设计标准
18.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装置篇)
19.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工业部 1994年
表九:励磁系统及电压质量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50 | |||
1.1.1 | 检查电厂是否有健全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发电机励磁系统有专人负责,并配合电能质量工程师工作 | 20 | 检查资料 | 电厂应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三级管理网络。生技部以上为一级网,生技部、电气车间为二级网,各班组为三级网。没有监督机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20分。 | |
1.1.2 | 各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明确,按无功电压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 30 | 检查资料 | 总工职责5分,生技部电压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5分,电气车间监督专责人职责15分,各班组监督专责人5分。 | |
1.2 | 电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 | 250 | |||
1.2.1 | 1、按规定作好运行电压记录 2、定期进行调压设备(变压器、励磁系统、仪器仪表等)的检查校验 3、设备运行档案、消缺记录齐全准确 | 100 | 检查有关记录等 | 任一项存在问题酌情扣30-50分。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完成每项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 |
1.2.2 | 电厂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压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规程、制度,应齐全、完善、合理 | 150 | |||
1.2.2.1 | 主要资料: 本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励磁及电压技术监督制度 本地区电网调度局下达的季度电压曲线 励磁系统台帐,包括励磁系统原始资料、AVR设定参数、试验记录等 | 50 | 检查资料 | 主要规程没有,缺一项扣10分。 | |
1.2.2 | 本厂有关的规程规定 根据系统要求及本厂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与电网调整要求相符合的规程、规定。其中应包括无功电压控制、进相运行、PSS、本厂变压器分接头协调及关于运行人员调整电压、电压异常处理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 | 100 | 检查资料 | 每项内容25分。 |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主要考核指标 | 400 | |||
2.1.1 | 发电厂考核母线电压合格率≥98%,应达到发电机励磁系统可靠性指标考核 AVC自动装置投入率应符合要求 | 200 | 按电压曲线考核,每降低1%扣100分。 若发挥了机组最大调压能力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可酌情考虑少扣或不扣。励磁系统可靠性考核不合格扣50分。 | ||
2.1.2 | 电压调整: 1、运行人员电压调整要适当 2、运行人员掌握电网的调压要求 3、电网下达的关于节日、大负荷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调压要求现场运行人员掌握 | 200 | 抽查有关运行值班人员,查一线岗位是否有具体规定 | 按电压曲线及有关规定、通知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例如高峰负荷时要求按电压曲线上限运行调压,低谷负荷时要求按电压曲线下限运行调压。未按要求调整或对要求掌握不够,扣50-100分。 | |
2.2 | 发电机组保证最大调压能力(额定铭牌或系统规定)应具备励磁系统传递函数图并上报,并安要求完成励磁系统实测建模 励磁系统自动电压调压器应按要求正常投入 | 140 | 对于200MW以上机组,要求AVR投入率99%,每低1%扣2分。 | ||
2.2.1 | 发电机应进行进相试验,运行中发电机的无功出力及进相运行能力应能达到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并经主管部门核定,订入运行规程 | 50 | 查现场运行规程或规定 | 未进行进相试验扣20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30-50分。 | |
2.2.2 | 发电机应进行励磁参数实测和PSS试验,并经主管部门核定,订入运行规程 | 50 | 查现场运行规程或规定 | 未进行励磁参数实测和PSS试验扣80分。 | |
2.2.3 | 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应具有过励强励、低励、V / H z 、无 功 调 差 等环节,参 数 设 定 合 理并投入运行 PSS应能正常投入 失磁保护应投入运行 强励顶值倍数及时间应符合国家规定 励磁系统PID参数性能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 AVR与保护、AVC等设备的联系设置合理,至DCS的信号准确可靠 强励顶值倍数应符合国家规定 励磁电压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应具备励磁系统传递函数图并上报 低励定值必须按照进相试验结果整定。励磁系统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励磁系统试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试验报告应有录波图形。 自动电压调节器各主要环节定值应合理并和继电保护有配合关系 | 40 | 现场检查 | 任一元件装置存在严重问题扣20分。励磁调节器有关定值整定不合理扣10-20分。 | |
2.3 | 励磁系统中励磁变、灭磁开关、转子滑环等应按规定进行检查 | 40 | 现场检查及查阅缺陷记录 | 任一需要检查的设备未检查扣10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2.4 | 励磁盘柜的继电器、压板、试验端子、操作电源熔断器、端子排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名称、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熔断器的容量应标注清晰 | 40 | 对照实物与安装图进行现场抽查 | 不符合要求及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2.5 | 励磁系统的可控硅整流器或硅整流器应进行过均流均压检查,运行中是否发生过热现象。电压调节范围应达到要求,在调节范围内能稳定平滑调节 | 40 | 查阅测试和运行记录 | 整流器未进行均流、均压检查扣20分,运行中出现超温报警情况扣30分。 | |
2.6 | 1.按规定上报有关电压的统计报表 2.对运行设备出现的故障及设备缺陷及时上报 3.修改一次设备设定值,如机组容量、变压器档位等,应统筹考虑励磁系统定值,并上报设备参数变更情况 | 40 | 查有关资料 | 未按规定上报扣30分,上报情况不真实扣30分,上报不及时扣30分。 |
1. GB/T 15945-1995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2. GB 12325-1990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3. GB 12326-2000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4. 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5. GB/T 15543-1995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6. GB 156-1993标准电压
7. GB/T 1980-1996标准频率
8. DL 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9. SD 325-1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
10. SD126-1984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
11. GB/T7409.3-97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12. DL/T 650-199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13. DL/T 843-200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14.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业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附:执行标准二
1. GB/T15945-9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2. GB 12326-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3. GB 12325-90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4.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5. GB/T15543-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6. DL/T583-95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7. DL 491-199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
8. GB/T7409.3-1997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9. DL 4-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
10. DL/T 1049-2007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11. DL/T 843-200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12. DL/T 650-199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附:执行标准三
1. DL/T 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
2. GBT7409.3-1997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大中型同步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3. DLT843-200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4. DLT650-199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5. DLT583-1995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表十:旋转设备振动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50 | ||
1.1.1 | 是否有健全的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监督机构 | 20 | 检查资料 | 设备部(生技部)设置振动专职工程师,运行班组或汽机车间设置振动测试专职人员。没有监督机构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20分。 |
1.1.2 | 各技术监督专责人明确,按中国大唐集团旋转设备振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 30 | 检查资料 | 设备部(生技部)专职工程师职责15分,振动测试专职人员10分,各班组监督专责人5分。 |
1.2 | 旋转设备振动监督技术管理 | 250 | ||
1.2.1 | 1.各机组配备振动在线监测系统,主机投入振动保护 2.旋转辅机配备便携振动表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旋转辅机配备振动在线监测系统 3.定期进行测试设备的检查校验 | 50 | 现场检查与检查相关记录 | 任一项存在问题酌情扣30-50分。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完成每项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
1.2.2 | 建立全厂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台帐,保证设备振动状况的可追溯性 包括: (1)机组投产日期;制造厂名;大修日期;大修次数;对轮形式;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轴承形式;轴承座形式;检修记录;转子临界转速;历次大修前后,启、停机轴承振动临界值、相位;各平衡面上平衡块的位置、重量 (2)机组发生的异常情况记录 (3)机组发生振动的现象、振动原因分析、检查方法、检查部位、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4)各种振动试验报告 (5)振动处理技术报告 | 150 | 检查资料及报告 | 主要台帐没有,缺一项扣10分。 主要报告、记录项目没有,缺一项扣10分。 |
1.2.3 | 运行班组建立完善的运行日志,对旋转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 50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50分。 |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2.1 | 检修质量标准 与机组振动相关的检修质量标准:通流间隙、转子中心、轴承间隙与紧力,转子原始弯曲、大轴弯曲原始晃度及高点相位。记录与标准由厂总工程师批准,作为制度执行 | 200 | 检查规程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50分。 |
2.2 | 数据报告与记录 | 300 | ||
2.2.1 | 当日旋转设备振动数据筛选分析 | 100 | 检查记录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100分。 |
2.2.2 | 当月旋转设备振动报告及安全性评估,纳入振动台帐 | 100 | 检查记录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100分。 |
2.2.3 | 故障过程的数据记录与备份。正常运行时振动值突然变化,记录应全面准确并进行分析 | 100 | 检查记录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100分。 |
2.3 | 旋转设备振动运行规程 | 200 | ||
2.3.1 | 建立符合旋转设备振动标准的振动考核标准 | 50 | 检查规程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50分。 |
2.3.2 | 针对旋转设备异常振动处理项目,要列入反事故技术措施 | 50 | 检查规程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50分。 |
2.3.3 | 旋转设备运行工况突然变化时的旋转设备振动数据应全面并备份 | 50 | 检查规程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50分。 |
2.3.4 | 因振动故障停运旋转设备,恢复启动时应制定技术措施,报本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 50 | 检查规程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30-50分。 |
表十一:计量管理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1 | 计量管理 | 20 | ||
1.1 | 计量机构及职能作用 | 6 | ||
1.1.1 | 企业有总工直接领导的计量管理体系,确定一个部门主管计量工作,并配专职(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建立了完善的计量管理系统,能满足所开展工作需要,并有组织机构框图 | 2 | 没有计量主管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不得分;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扣1分。 | |
1.1.2 | 对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依法实行了统一管理,并有保证检测质量的措施和制度 | 2 | 没有统一管理不得分;检测质量控制不到位扣1分。 | |
1.1.3 | 企业计理管理职能(见附录1)发挥 | 2 | 六项职能一项发挥不好扣1分,两项职能发挥不好不得分。 | |
1.2 | 企业对计量管理的重视程序 | 5 | ||
1.2.1 | 计量工作应由厂级领导直接负责,并在主管领导的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中有详细的明确 | 2 | 计量工作没有厂级领导负责,扣1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扣1分。 | |
1.2.2 | 计量工作是否纳入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日程。企业内相关总结、计划、发展计划、技术进步中应有计量工作内容 | 1 | 检查相关资料,没有计量工作内容扣1分。 | |
1.2.3 | 主管计量领导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负责解决企业计量工作中重大问题;保证计量工作人、财、物的给予及落实 | 1 | 对计量主管领导进行笔试或口试,未通过考试,扣1分;计量工作重大问题未解决扣1分。 | |
1.2.4 | 计量工作应纳入企业内部考核 | 1 | 没有纳入考核不得分。 | |
1.3 | 计量人员配备 | 2 | 计量技术人员占计量人员总数:<15%不得分。 | |
1.4 | 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见附录2),并按制度执行 | 2 | 制度不健全扣1分;制度掌握及执行情况不好扣1分。 | |
1.5 | 原始记录及技术档案 | 5 | 原始记录不齐全;保管不完善;数据不准确;记录有涂改;签字不齐全等扣1-3分。 技术档案不健全;保管不完善扣1-2分。 | |
2 | 计量管理 | 22 | ||
2.1 | 应有计量仪器设备一览表。其内容应包括仪器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名、购置日期、保管人等 | 2 | 无仪器设备一览表不得分,一览表填写不规范扣1分。 | |
2.2 | 有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近次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等 | 2 | 无检定周期表不得分,检定周期表填写不规范扣1分。 | |
2.3 | 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100%,调前合格率大于98% | 2 | 周检率低于100%扣1分,调前合格率低于98%扣1分。 | |
2.4 | 仪器设备的配备率 | 8 | ||
2.4.1 |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①应大于95% | 2 | 低于85%不得分,低于95%得1分。 | |
2.4.2 | 安全及工艺质量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大于98% | 3 | ||
(1) | 工艺过程控制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大于98% | 1 | 低于90%不得分,低于98%得0.5分。 | |
(2) | 质量(发电机出口电压、频率、供热压力、温度等)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大于98% | 1 | 低于85%不得分,低于98%得0.5分。 | |
(3) | 安全、环保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大于98% | 1 | 低于90%不得分,低于98%得0.5分。 | |
2.4.3 | 经营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②应大于95% | 2 | 低于85%不得分,低于95%得1分。 | |
2.5 | 所有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有明显的统一格式的标志。标志分“合格”一绿色;“准用”一黄色;“停用”一红色。标志的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结论、检定日期、下次检定日期、检定单位等 | 3 | 没有标志或标志不正确不得分,标志内容不全扣1~2分。 | |
2.6 | 应建立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使用记录、故障及维护情况记录 | 3 | 没有档案不得分,内容不完善扣1-2分。 | |
2.7 | 计量仪器设备要有量值传递图、以保证量值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 2 | 没有不得分,内容不完善扣1分。 | |
3 | 计量最高标准管理 | 22 | ||
3.1 | 计量标准器:计量标准器有使用说明书;计量性能达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按周期进行检定,标准装置合格率100% | 4 | 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两项以上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2 | 主要配套设备:主要配套设备齐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有使用说明书,配套的计量器具有检定证书 | 4 | 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两项以上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3 | 有计量标准运行记录 | 1 | 没有不得分。 | |
3.4 |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 8 | ||
3.4.1 | 有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且内容完整,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表述清晰,主要技术指标填写正确,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正确 | 4 | 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两项以上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4.2 |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符合要求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4.3 |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符合要求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4.4 |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合理且计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验证正确 | 2 | 没有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不得分。评定不正确酌情扣分。 | |
3.5 | 有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齐全、有效 | 1 | 不齐全扣0.5分,使用过期规程不得分。 | |
3.6 | 有计量标准操作程序且内容完整、正确 | 1 | 没有不得分,内容不完善扣0.5分。 | |
3.7 | 有计量标准履历书且内容填写完整 | 1 | 没有不得分,内容不完善扣0.5分。 | |
3.8 | 计量标准更换按要求进行 | 1 | 没按要求进行不得分。 | |
3.9 | 检定/校准记录和检定/校准(印)证填写规范、正确,且符合签字要求 | 1 | 填写及签字不规范扣0.5分,填写不正确不得分。 | |
4 | 计量检测率 | 11 | ||
4.1 | 能源消耗计量检测率③应大于98% | 3 | 低于90%不得分,小于95%得1分,小于98%得2分。 | |
4.2 | 生产过程控制计量检测率④应大于98% | 3 | 低于90%不得分,小于95%得1分,小于98%得2分。 | |
4.3 | 产品质量主要参数计量检测率⑤应大于98% | 2 | 低于90%不得分,小于98%得1分。 | |
4.4 | 经营管理计量检测率⑥应大于98% | 3 | 低于90%不得分,小于95%得1分,小于98%得2分。 | |
5 | 环境 | 10 | ||
5.1 | 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工作任务的要求,并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室内应清洁整齐,仪器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人员操作,室内采光应有利于工作的进行。电测实验室应有屏蔽、防静电设施、缓冲间等 | 3 | 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 |
5.2 | 对要求配置高的实验室,应配置环境条件(温、湿度)的监控设备并有监测记录 | 2 | 没有监控设备不得分,没有监测记录扣1分。 | |
5.3 | 实验室内管道和电气线路的布置要整齐,电、水、气要有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还要有防火等安全措施 | 2 | 没有措施不得分,措施不完善扣1分。 | |
5.4 | 与检定/检测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内 | 2 | 未按要求不得分。 | |
5.5 | 噪声大的试验设备与操作人员的工作间隔离,工作间的噪声不得大于70dB | 1 | 未按要求隔离不得分。 | |
5.6 | 实验室三废处理应满足环保部门的要求 | 1 | 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6 | 人员 | 15 | ||
6.1 | 计量检定人员应经过规定的有关部门的考试,具有合格证书。对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要求熟悉,且操作正确、熟练。了解被测对象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能正确处理数据,填写原始记录及证书 | 10 | 根据人员现场提问及操作考核酌情扣分。 | |
6.2 | 应制订本企业各类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 | 2 | 没有培训计划不得分,计划不完善扣1分。 | |
6.3 | 计量检定人员持证率应达100%,并保证每个检定项目至少有二人持证 | 3 | 持证率低于85%不得分;发现一人无证出具检定证书(数据)不得分。 |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实行生产和生活分别计量原则。生产分二级配备考核,生活分三级配备考核。
各级配备率= ×100%
二级综合配备率=一级配备率×50%+二级配备率×50%
三级综合配行率=一级配备率×40%+二级本配备率×40%+三级配备率×20%
注2:经营管理计量具配备率
经营管理计量器具包括:
(1)各种物资(主指大宗、贵重的等九种物料)进出厂计量器具。
(2)用以物资消耗的计量器具
综合配备率= ×50%+ ×50%
注3:能源消耗计量检测率
各级检测率=×100%
注4:生产过程控制计量检测率
各级检测率=×100% (按每月典型日统计计算)
注5:产品质量主要参数计量检测率
发电、供热质量有关参数计量检测率(按每月典型日统计计算)
注6:经营管理计量检测率
各级检测率=×100%
附录1 管理职能
1.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发展计划,组建企业内计量管理系统,指导监督企业各部门计量工作。
2.建立企业所需计量标准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企业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负责监督各级动力量、物资量的计理数据。
5.统管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6、对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监督,计量执法和处理企业内外的计量纠纷。
附录2:管理制度
1.全厂计量管理办法和细则
2.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3.计量标准室(实验室)管理制度
4.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5.计量器具(计量标准)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7.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8.原始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9.计量(标准)档案、技术资料、文件等管理制度
10.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11.计量人员考核奖励制度
12.计量(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编写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检查标准针对发电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从计量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检测率、计量技术素质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用以规范各电厂的计量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2.1 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有关要求。
2.2 JJF1021-199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人证技术考核规范》的相关要求。
2.3 原能源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发的能源电[1991]196号关于颁发电力工业《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的通知中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3.术语
3.1 计量标准(测量标准):为了定义、实现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事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3.2 最高计量标准(参考标准):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3.3 工作标准:用于日常检定/校准或核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参考(标准)物质的测量标准。
3.4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3.5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或复现值)的能力。
3.6 计量器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的规定,计量器具是指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工业部门一般俗称计量仪器或检测仪器,有时简称仪器。
3.7 计量器具的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计量器的检定是指在检定系统的统一指导下,根据检定规程,为评定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3.8 计量器具的校验:是指在尚没有检定系统检定规程的条件下,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检测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根据需要的进行的全部工作。
表十二、特种设备管理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1 | 特种设备管理网络 | 100 | ||
1.1 | 特种设备管理网络体系 | 30 | 文件 | 没有建立不得分。 |
1.2 | 管理网络活动制度和活动记录 | 20 | 查看有无制度及记录 | 没有制度扣10分,没有活动记录扣10分。 |
1.3 | 专责工程师应全面参与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 30 | 查相关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参与情况 | 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
1.4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20 | 查看是否制定有实施细则 | 没有不得分。 |
2 |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见附件1) | 50 | 查看有无法规及标准 | 缺一项扣5分。 |
3 | 档案管理 | 350 | ||
3.1 | 特种设备档案,应一机一档,统一目录 | 20 | 检查设备台帐 | 每缺一个设备档案扣2分。 |
3.2 | 建立档案室(柜),设立档案员(专职或兼职),配备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器具 | 10 | 查看档案柜及办公器具 | 没有档案员扣5分。 |
3.3 |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定期收集、整理、复制、借用、发放登记等),档案员责任制度(考核、奖罚等) | 10 | 查看有无制度 | 没有制度不得分。责任制不落实酌情扣分。 |
3.4 | 特种设备清册 | 10 | 查看电子文档 | 没有清册不得分,不全面扣5分。 |
3.5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档案 | 10 | 查看电子文档 | 没有不得分。 |
3.6 | 特种设备定检档案(含定期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 | 5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定检档案不得分,缺一个扣2分。 |
3.7 | 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取证档案(含外委单位) | 30 | 查看有关取证 | 没有档案不得分。 |
3.8 | 安全学习记录档案(含外委单位) | 10 | 查看外委单位安全学习记录 | 没有记录不得分。 |
3.9 | 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和演习记录(每年一次、含外委单位) | 20 | 查看档案演习记录 | 每一项不合格扣10分。 |
3.10 | 缺陷处理记录档案(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报告 或反馈单) | 1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档案不得分。 |
3.11 | 事故记录档案(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等) | 1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不得分。 |
3.12 |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卸、维护、改造单位的许可资质审查及委托合同或协议 | 5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协议不得分。 |
3.13 | 特种设备相关注册登记、许可、核准、注销、定期检验等申请、报批材料 | 2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相关材料不得分,不完整酌情扣分。 |
3.14 |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档案 | 2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档案不得分,每一项不合格扣10分。 |
3.15 | 设备停用/启用档案、设备或零部件报废档案 | 2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不得分。 |
3.16 | 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 20 | 查看电子文档 | 每一项不合格扣10分。 |
3.17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 30 | 查看档案柜资料 | 没有不得分。 |
4 | 规章制度 | 300 | 没有不得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 |
4.1 |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2 | 各级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3 | 各类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0 | 查有无操作规程 | |
4.4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 | 1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5 | 特种设备及其重要零部件的更换、购置、报废程序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6 | 外委单位特种设备和作业队伍入厂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制度 | 50 | 查看有无资质及制度 | |
4.7 | 特种设备重大作业制度(方案编写、报批、作业票、技术交底、实施及记录报告等)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8 | 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 1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9 | 各类电梯和起重设备维护、检修技术大纲 | 50 | 查看有无大纲 | |
4.10 | 特种设备常规定期检查制度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11 | 特种设备管理员和操作员培训考核取证上岗制度和安全考核及安全教育制度 | 20 | 查看制度及记录 | |
4.12 |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 |
4.13 |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 20 | 查看有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