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去向共分为以下7种类型:
1、签就业协议(代码10-16)
2、升学 (代码20)
3、出国、出境(代码31、33)
4、未就业 (代码40、42)
5、签就业证明(代码50、52、53)
6、签劳动合同(代码61-65)
7、自主创业 (代码70)
一、签就业协议:
代码10:档案迁到有自主人事权单位:是指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省属大型国企,学校,5大国有银行等公有制单位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
如:签约农业银行湖北分公司,填写方式为:
注意事项:1、填写单位名称时,请按公章填写单位全称;
2、如档案不想签往工作单位,需单位出具同意户档自行处理证明;
3、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上海、深圳的,不论单位性质,必须凭当地人社局接收函方可派遣至单位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
代码11:档案迁回生源地:是指毕业生就业后,工作单位没有自主人事权,并且本人也不想将户档托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的人事代理机构,可选择回原籍。毕业生档案回原籍,档案接收单位是根据各省毕业生主管部门文件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建议签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户档去向选择该项)
代码:13:档案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为原湖北省人事厅下属机构。
16:档案迁到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为原湖北省劳动厅下属机构。
以上两个人事代理机构为均可以办理毕业生户档托管。毕业生需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将户档去向选为该机构:1、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有该机构盖章;2、该机构出具的接收函。除上述2种证明材料之外,不能派遣至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学校招就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请上述单位来校为毕业生办理托管手续)
代码15:档案迁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为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下设部门,是指定的毕业生档案接收机构,(武汉籍毕业生回原籍派遣默认档案接收单位为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去向选择该项的毕业生,派遣单位名称显示为: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文件要求所有武汉市所属人事代理机构接收在汉就业毕业生户档,必须要派遣至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不包含在内),光谷人才、武汉市各区人才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人社局毕业去向均要先选择至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实际单位名称栏写明具体档案接收单位。
如:档案接收单位为光谷人才
如:档案接收单位为武汉市各区人才中心
毕业生需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将户档去向选为该单位:1、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有相关机构盖章;2、相关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注意:档案迁回生源地的同学填写时请注意实际工作单位和派遣地是不是一致。
如:回原籍到宜昌的同学工作单位在深圳。
请看清括号内容填写。
二、升学
代码20:境内升学
此为考研和专升本毕业生填写,凭录取通知书选择此项进行相关信息填写。
如:升学至武汉纺织大学,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注:1、升学学校名称项只填写学校名称,不填写具体学院名称。
2、因每名大学生在学生阶段只能派遣一次,所以升学的毕业生是没有派遣证的,各位毕业生在升学结果出来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协议或进行派遣的,为不影响毕业生在新的学习阶段结束后以新的学历进行派遣,请各位毕业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尽快将报到证退回所属学院,学院收齐后由学校统一去湖北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退回手续,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协议的毕业生,在将报到证退回学院的同时,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退回报到证需准备的材料:
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出国、出境
代码31:出国、出境:档案迁回生源地
国外上学,具体填写方式
代码33:出国、出境:档案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中心
国外上学,具体填写方式
注:毕业生升学学校为的,毕业去向为:出国、出境
四、毕业生信息填写、核对及确认提交
毕业生登录:武汉纺织大学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后,请先进入,生源信息核对项目,对自己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完成后在学生确认栏打“√”后,点保存修改。
生源信息核对无误后,已和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的填写(此项内容关系到毕业后派遣证相关信息)。
大家注意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点“提交”。
注意事项:
1、各位毕业生,个人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部分锁定项目不能自行更改,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由学院毕业生辅导员修改;
3、在外工作或实习,上网不便的毕业生可登陆“武汉纺织大学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后,选择“手机版”进行信息核对及毕业去向的填报工作;
4、请各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填报本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