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序号 | 目标 | 备注 |
1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 界定标准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
2 | 一般安全事故涉及危化品不超1起,其中销售,财务,目标为零 | 界定标准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零 |
3 | 安全责任书签订100%,上墙率100% | 销售财务可不上墙 |
4 | 安全培训课时达标率100% | 基础课程安环部提供,部门课程部门负责 |
5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行政人事部与所在部门 |
1、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区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部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每个员工。
3、认真执行“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做好部门的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工作,明确部门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制定完善岗位应急卡,对员工进行安全风险告知,修改完善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5、负责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严格遵守安监总局“十条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三、考核与奖惩
1、部门经理年终奖10%作为安全考核基数,依安全生产责任制打分细则进行奖惩。
2、部门安全团体奖依安全生产责任制打分细则进行奖惩。
3、部门经理应当在日常工资考核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其中一项进行奖惩。
四、责任期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