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人:
身份证号: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您的工作表现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现公司决定依法对您进行岗位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项向您告知如下: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天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培训地点:
1. 请您按时参加培训,否则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对您进行处理。
2. 如您在接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对上述内容或处理结果有异议请立即向公司提出。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员工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回执
本人李春梅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本通知书,对上述内容和处理结果无异议。
签字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