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批准号:
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终结报告书
项目类别(在其中一项的序号上画圈):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重点招标课题
3.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
4.一般项目
5.青年项目
6.其他项目
学 科 门 类:
项 目 名 称:
项目 责任人:
项目依托学校: (盖章)
填 报 日 期:
成果鉴定方式(在其中一项的序号上画圈):
1. 通讯鉴定
2. 会议鉴定(重点类项目必选此项)
3. 申请免予鉴定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制
二0一三年五月
表1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经费 | 批准经费: 万元;已拨经费: 万元;支出: 万元 | ||||||||||||
| 批准时间 | 年 月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 实际完 成时间 | 年 月 | ||||||||
| 最终成果名称 | 字 数 | 千字 | |||||||||||
| 作者(含主要成员) | |||||||||||||
| 成果形态 | 1.正式出版物 2.书稿(打印件) 3.其它 | ||||||||||||
| 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使用单位) | 刊物规格 | ||||||||||||
| 主要阶段性成果(限10项) | |||||||||||||
|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 形式 | 署名人 | 刊物年期、出版社和 出版日期(使用单位) | 刊物 规格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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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 8 | |||||||||||||
| 本表填写的项目成果在SSCI、A&HCI、CSSCI入选刊物发表论文数: 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篇;在其它刊物发表 篇。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数: 篇;授权社政处在网上公开发表论文数: 篇。 | |||||||||||||
2、课题组成员要求与申请书一致,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结项6个月前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省教育厅核准。
3、刊物规格填写如“CSSCI核心刊物”、“中文核心期刊”、一般刊物”等,以发表时该刊物的规格为准。
表2 项目完成的总体情况
| 1.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2.主要研究成果(不含最终成果)的基本内容、创新性及其转化应用、社会影响;3.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1500字以内。) |
表3 成果摘要报告
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本表可加页,结题时单独提交本页及电子版)
| 1.“研究咨询报告”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2.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和重要观点;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3.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字数在3000-5000字。 | ||||||||
| 课题名称 | 课题编号 | |||||||
| 主持人 | 课题组 成 员 | 完成时间 | ||||||
| 支出类别 | 合计 (万元) | 主要支出内容说明 |
| 合 计 | ||
| 1.图书资料费 | ||
| 2.数据采集费 | ||
| 3.调研差旅费 | ||
| 4.设备购置 和使用费 | ||
| 5.会议费 | ||
| 6.咨询费 | ||
| 7.劳务费 | ||
| 8.印刷费 | ||
| 9.管理费 | ||
| 10.其他 | ||
| 项目经费支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 ||
| 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财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 申请免予鉴定或优秀成果 | 是否申请免予鉴定?是否申请项目优秀成果?请说明理由。 申请人(项目责任人或首席专家)(签章): 年 月 日 |
| 声明 | 本人提交的所有研究成果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特此声明。 项目责任人或首席专家(签章): 年 月 日 |
| 授权书 | 兹授权江西省教育厅对通过专家鉴定的本项目研究成果享有下述权利: 1、授权江西省教育厅将通过鉴定的重点类项目最终成果在指定的出版社出版,并在出版前按鉴定专家意见和出版社要求,对最终成果进行修改,但声明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及获得相应稿酬的权利。 2、授权江西省教育厅将本《终结报告书》中的《成果摘要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宣传推介,在有关网站刊载,或结集出版。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江西省教育厅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删改,也可以要求作者本人配合修改。 3、 授权江西省教育厅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成果的电子版在有关网站公开发表。( 1.同意;2.不同意。在相应序号画“○”,不注明视为同意) 授权人(项目责任人或首席专家)(签章): 年 月 日 |
表6 审核意见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基地招标项目应附基地意见)
| (按《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第五至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鉴定和结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免予鉴定或优秀成果的条件;是否同意成果鉴定意见或免于鉴定;是否同意结项等。) |
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省教育厅社科主管部门意见 |
| "
省教育厅社科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