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油港(实华)公司范围内的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4.管理要求:
4.1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4.2领导小组
4.2.1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基层队级。
4.2.1.1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经理
成 员:各部门一把手
公司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技部。
4.2.1.2基层队级自评小组:
组 长:队长、
副组长:副队长
成 员:队部人员、各班长、各车长
4.3职责分工
4.3.1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4.3.1.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4.3.1.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4.3.1.3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3.2基层队级自评小组职责
4.3.2.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4.3.2.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4.3.2.3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4.4自评办法
4.4.1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检查与评价细则,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每年11月下旬,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评报告报公司自评小组办公室,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各单位进行检查和自评后,做好记录,并每月与“队为核心”、“班为基础”考核挂钩。
4.4.2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12月上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依据检查与评价细则,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4.5年度自评的结果,纳入公司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办公室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7安全标准化的检查和评价细则,纳入与公司管理制度同步修订与实施。
5 附则
5.1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技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