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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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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第七章文明施工管理方案7.1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7.1.1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南京市颁布的第237号令即《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参照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争创市优质工程。7.1.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副经理具体落实,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人员与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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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七章文明施工管理方案7.1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7.1.1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南京市颁布的第237号令即《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参照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争创市优质工程。7.1.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副经理具体落实,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人员与技术人员
第七章 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7.1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

7.1.1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南京市颁布的第237号令即《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参照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争创市优质工程。

7.1.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副经理具体落实,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人员与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见图8.1.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框图。

7.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2.1组织保障措施

(一)坚持“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文明施工。

(二)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及行人通行。派专人值班,确保安全。

(三)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施工场地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场内设施布置合理。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整齐干净,各类材料预制构件等按类型、规格分开有序堆码,并挂牌标识。生活区内作到“五小”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四)加强工地宣传:施工现场入口处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在工地四周的围墙建筑物、宿舍外墙等地方,必须有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工地内设置黑板报或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内容经常更换及时反映工地内外各类动态。

(五)成立文明施工小分队,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整修和清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治安和夜间的保卫,坚决制止施工人员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七)建立相应的检查、评比、奖罚制度。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卫生、文明施工的检查,做到奖罚分明。组建文明施工督促小组,在施工路段进行巡回检查监督,保持所有设施完好、整洁,施工人员文明礼貌。

7.2.2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临时设施

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施工区域内的沟、井、坎、穴等危险地形旁,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工地内的职工宿舍,按符合卫生和居住标准要求建设,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宿舍保持整洁,工地设置符合南京市有关规定的职工食堂,其配置齐全,远离污染源,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

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种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确保防汛设施、地下管线通畅、安全和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每道工序结束时,安排具体的施工人员对其施工范围进行场地的保洁和修复工作,每天两次。

如遇运输土方时,安排专人在车辆行驶出施工区域时,对车辆的轮胎和车身进行清洗,防止车身上的碎土、碎石散落在道路上。

7.2.3临时道路的养护

按批准的交通组织要求修建临时道路、护拦、安全指示标志,确保交通畅通。临时便道的养护由路面项目队负责,安排专人进行养护。

(一)现场由专人清扫工地路面,配备洒水车,每天清扫洒水不少于4次。

(二)出入口内侧必须安装专用运输车辆轮胎清洗设备及相应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将车辆槽帮和车轮清洗干净,并保持出入口通道以及通道两侧50米道路的整洁;不许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水、建筑材料。其他现场道路做到畅通平坦,无散落物。

7.2.4场地围护设置与整洁管理

施工区域采用彩钢板围墙进行分隔,并做到连续、整齐、牢固、美观和线形平顺。施工区域的维护设施如有损坏,及时维修,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围墙沿道路面装饰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写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标语、口号,围墙必须保持整洁,不得从围墙底部渗漏施工污水和泥浆,出入口设置大门,并有门卫及门卫制度。围墙大门外侧挂标牌、告示,写上工程简介、开、竣工日期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

7.2.5施工标识

在建筑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 “五牌一图” 施工标牌,标明相应内容,五牌一图必须齐全,而且美观整齐。

(一)工程概况牌: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主要结构类型和道路总面积、总长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二)安全纪律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标语牌:针对工程项目常用的安全宣传标语。

(四)安全纪录牌:安全生产累计天数。

(五)文明施工制度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十大规定等文明施工制度。

(六)施工平面图:标明工地方位及生产、生活、材料、机械设备的区域,大门进出口、便道以及水电的走向,现场管理标志和宣传标语、横幅布置等。

(七)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标识

现场材料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合理堆放,分门别类,明确标识出产厂、品名、标号、出厂日期、进库日期、检验试验判定状态等,并存放整齐有序。

(八)人员标志牌

所有施工人员穿戴整齐,行为文明,均佩带工作证上岗,工作证标示出姓名、担任职务、身份、工种、编号等。

7.2.6现场材料、机具管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整齐干净,材料堆放按类型、规格、挂牌堆码且整齐有序,需防雨的材料进库存放或加盖防雨布,铺设水管路及电线统一规划,按设计平面图布设。工程设备醒目地注上施工单位的名称。

7.2.7生活区整洁管理

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搞好宿舍卫生和食堂的饮食卫生,设置水冲式厕所,做好厕所的保洁工作,不乱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乱丢弃。废水集中处理后排放,严禁污染周围环境,生活区全部做混凝土地坪,并设排水沟,使排水畅通。保持工地卫生状况良好,确保清洁文明。

7.2.8治安消防措施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须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根据国家、江苏省及南京市有关治安消防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有关条款,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治安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和“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保证公路建设过程的安全。

(二)严格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施工现场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施工管段的消防和治安工作,进行专门管理。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根据消防规定,在有消防要求的施工场段,如木材堆放场、木工棚、氧气和乙炔气库、办公区和宿舍等地,配备消防器材,挂设安全警示牌和禁止牌。

(五)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六)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设专人巡守和设置防护设施或报警设备,防止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七)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案件,影响工程建设以及隐瞒恶性事故不报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7.3 环境保护—治污减排的措施

7.3.1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必须满足国家和南京市有关法规要求,施工期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城市区域环境震动标准》等法律的规定,按批准的排污方案控制废水、污水的排放,控制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7.3.2环保教育

(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印制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张帖标语和设立标语牌,对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监控、量测、比较,对结果进行总结、反馈,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施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全体员工,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及《环保法》的学习,充分认识和提高环保及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7.3.3环境保护检查

(一)加强保护体系机构的组织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重视环保检查工作。

(二)建立环保保护的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各组进行环保检查,分别对各施工队、各个项目进行环保评比,奖罚分明,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并无条件接受环境监理单位的指示和监督。

(三)进行环保工作评比,对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奖励。将环保工作成绩纳入干部考核范畴。对违反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并实行“绿色工地”挂牌制。

(四)生态环保部根据环保检查结果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继续发扬良好的环保方面,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保证施工环保及生态环保满足环保目标。

7.3.4环境保护措施

7.3.4.1做好生活和环境卫生工作

临时驻地、办公室和其他施工生活场地的环境管理有专人负责。

(一)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域,由各责任人具体负责。

(二)搞好职工宿舍卫生和食堂的饮食卫生,食堂卫生应符合卫生标准,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生、熟食操作分开,熟食操作时设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生活用水应符合国家健康组织对饮用水的要求。

(三)生活区内设置水冲式、排气、防蝇厕所。化粪池及水处理系统应予以定期清除,做好厕所保洁工作。

(四)工地设医务室和沐浴室,为员工提供卫生和医疗保健,并做好防病治病和医疗卫生宣传工作。

(五)建立专职的“环境保洁岗”,负责检查、清除出入车辆上的污泥、清扫道路等工作。

(六)不乱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七)生活临建区域采用明沟排放雨水,生活废水通过埋地管道排入集水坑,生活垃圾及时处理。

(八)按有关规定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防火和消防措施。

7.3.4.2渣土运输和建筑垃圾的管理

(一)在工程开工前五日按规定向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需分批排放的,除申报总排放处置计划外,还应在每批排放前五日申报排放处置计划。临时变更排放处置计划的,应补报调整后的排放处置计划。

(三)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受纳场地的,应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理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

(四)项目经理部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五)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六)运输车辆应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

(七)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

(八)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九)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得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设置2.5m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拦,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治措施。

7.3.4.3施工现场废水排放管理

(一)泥浆外运不得污染城市道路和市容、市貌。

(二)施工排水系统,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三级排放系统。

一级排放系统: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办公区。

二级排放系统:以排放雨水为主,水中含泥量较少,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但必须在出口端设置集水井,拦截水中垃圾。

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三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三)生活污水

施工现场均应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厕所应设立化粪池,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

(四)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应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应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五)施工废水

散料堆场四周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及土壤。

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废水等必须经过三级沉淀后才能排放。避免施工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及土壤,形成污染。

7.3.4.4施工粉尘、噪声及振动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一)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分隔。

(二)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以减少由于车辆行驶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三)由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可能影响周围正常居民生活、道路交通安全的,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及施工渣土的影响。如防护网发生破损,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

(四)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设置1.0m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措施。

(五)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资;特殊情况下需焚烧的,须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六)坚持文明施工及装卸作业,避免由于野蛮作业而造成的施工扬尘。全部采用商品预拌砂浆、及商品混凝土,取消砂石堆料场,以减少料场所带来的扬尘。

(七)施工噪声的控制

工程施工期间,控制噪音对环境的影响。各项环保措施必须满足国家和南京市有关法规要求,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城市区域环境震动标准》等的要求。 

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声产品,设备底座设置防震基础,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如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或安装隔振装置等措施,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正确安装、固定,减少阻力及冲击振动。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及车辆进出口应安置在离居民区域相对较远的方位。

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急鸣笛,不急刹车;汽车在等候装渣时开启小油门或停机;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音。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居民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对于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组织采用两班制或三班制作业,使工人每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总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离高噪声设备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配戴耳塞,以降低高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伤害。

合理布置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

作好爱民、便民及其他工作,中午和夜间(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不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中、高考期间,施工现场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居民、学校,以实际行动开展“绿色护考”。

 (八)施工振动的控制

施工产生的振动不得影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不得破坏有关单位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精度以及居民的身体健康,如施工引起的振动可能对周围的房屋造成破坏性影响,向周围居民分发“米字格贴”,避免因振动而损坏玻璃。

7.3.4.5保证沿线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管理措施

(一)施工期间,对既有水利设施加强保护。施工用水不得给邻近居民、单位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按照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合理安排每天施工项目,减少夜间扰民作业。夜间施工项目,控制施工噪声,减少人为的噪声扰民。

(三)运输材料设法在夜间组织,减少市内交通运输的压力。

(四)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采取一定的封挡措施,减少扰民。

(五)如遇特殊情况,提前安民告示,以取得相邻单位及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六)节假日及城市重大节日期间和学生中考、高考期间应停止夜间施工。

7.3.4.6减轻污水、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一)冲刷与淤积

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防止其所占有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以及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的床底、沟底、及堤岸、沟坡的土壤受到冲刷。

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防止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或冲刷产生的材料,在任何河流、水稻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

施工中设临时排水系统,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

(二)废渣处理:废渣的堆积和废弃不应影响排灌系统与排灌设施,弃土场尽可能缩小范围,按图纸规定的位置设置或由工程师指定。

(三)水和空气污染的预防

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应排放进入农田、耕地、供饮水用水源、灌溉渠和河流。施工期间和完工之后,建筑场地、砂石料场应适当的进行处理,以减少对河流和溪流的侵蚀。

清洗集料用水或含有沉淀物的水在排放前应进行过滤、沉淀或采用其他方法处理,使沉淀物含量不大于施工前河流中所达到的含量。

施工期间,施工物料水泥、油料、化学品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相应的水域造成污染。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附近的水体造成污染。

施工的机械应防止漏油,或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施工期间,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场地洒水使尘土飞扬减到最低程度。

容易起尘的细料和松散材料应予以覆盖或适当的洒水喷湿。这些材料在运输期间应用帆布或类似的遮盖物覆盖。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高处工程垃圾必须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禁止现场进行粉尘污染的作业。

(四)保护绿色植被

施工现场涉及的树木,需迁移的有业主解决,施工单位给予人员、机械等必要的配合,需要保护的树木,作好现场保护工作。

尽量保护用地范围的现有绿色植被,因工程施工破坏的现有的绿色植被,负责在工程竣工验交前予以恢复至原状。

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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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文明施工管理方案7.1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7.1.1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南京市颁布的第237号令即《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参照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争创市优质工程。7.1.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副经理具体落实,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人员与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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