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业主与公司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确保所监理项目能文明施工,国家环保执行。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
二、监理依据
⑴ 国家现行涉及有关过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
⑵ 交通部《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⑶ 业主与公司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
三、组织体系
⑴ 组织确定一名专业工程师负责施工环保监理,施工单位配有环保工程师(技术员)负责本单位环保工作管理。
⑵ 全体监理人员均为环保工作监督者。
四、监理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
⑴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环保条款采取,确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
⑵ 审核施工组织审计的环境保护方案。
⑶ 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2、施工阶段环保监理内容:
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的有:
⑴ 检查普及环保知识情况,开工及施工过程中进行环保技术交底。
⑵ 检查施工单位进场设备是否漏油、噪声过大、环保超标。
⑶ 检查进场材料文明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⑷ 检查路基施工取土弃土、堆放情况,严禁乱挖,乱堆破坏植被,破坏生态环境。
⑸ 结构施工严禁乱弃废渣,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污染施工区域。
⑹ 结构物下部基础施工,特别是灌注桩施工使用泥浆池必须按规定开挖,不得满溢,废弃泥浆外运必须注意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现场,马路,严禁向河流,海中偷排泥浆。施工后按规定回填,恢复原貌。
⑺ 预置场等地,施工结束,必须清理整洁,工完场清,恢复原貌。
⑻ 施工中严禁乱砍林木,破会生态平衡。
⑼ 靠近学校、机关、企业单位,居民区施工的动用大型,噪声比较大的机械。必须采用防噪音措施。尽量避开夜间施工,防止扰民。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报批。
⑽ 开挖施工,应尽量避开地下管线,施工前做好调查摸底,做好应急方案。
⑾ 施工中遇有文物,必须采取保护措施,迅速向业主。文物保护部门报告。
五、监理的方法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⑴ 督促施工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完善自检系统。
⑵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方案。
⑶ 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保性能指标。
上述要求符合同意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
⑴ 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组织检查,发现隐患。
⑵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工地巡视,发现隐患。
对集中检查,工地巡视发现的问题,填写监理日记,口头或书面下发监理(指令)通知整改。情况严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可以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下发工程暂停令或进行其他处罚,直至施工单位完成整改。
六、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流程图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
发现隐患
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理
监
段
阶
工
施
报有关主管部门
承包单位
下发监理通知
继续组织实施
完成整改情况
检查整改情况
拒不整改
情况严重承包单位
跟踪检查
监理单位
理
监
段
阶
备
准
工
施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中环保条款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
环保性能指标
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
境保护方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
负责环保管理
督促施工单位确定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