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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1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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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大发(2011)93号】各院、部、处、室、所、中心:近年来,在学校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学院、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果显著。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积极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涌现出一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深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09)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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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大发(2011)93号】各院、部、处、室、所、中心:近年来,在学校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学院、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果显著。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积极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涌现出一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深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09)130号
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大发(2011)93号】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近年来,在学校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学院、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果显著。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积极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涌现出一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深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09)130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他们是:

先进集体

民商经济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先进个人

一等奖:

王洪松(民商经济法学院)  陈维厚(法学院)

二等奖:

杨俊丽(国际法学院)  刘冰(刑事司法学院)  

张艳萍(外国语学院)

三等奖:

阮广宇(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文生(法律硕士学院)  

何欣(商学院)  李琳(新闻与传播学院) 

就业贡献奖

王卫国(民商经济法学院)  孙选中(商学院)

希望以上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各学院、各部门及全校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创先进,为共同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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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中国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大发(2011)93号】各院、部、处、室、所、中心:近年来,在学校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学院、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果显著。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积极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涌现出一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深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09)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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