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回访
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每三个月回访一次,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
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回修记录,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在回访中,对用户提出的任何质量隐患和意见,我方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记录,对凡属于施工方面质量问题,要热心为用户提出解决办法,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2 工程服务和保修
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公司的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公司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原则,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来维护用户的利益。
保修范围:
序号 | 保修部位 | 规定保修年限(年) | 承诺保修年限(年) |
1 | 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 设计合理年限 | 设计合理年限 |
2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外墙面的渗漏 | 5 | 5 |
3 | 供热及供冷系统 | 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 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
4 |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 2 | 2 |
由生产部门指派维修单位,尽快维修,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部人员负责,生产部门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用户单位,对于用户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可能地满足,坚决防止和用户方面发生争吵。
维修任务完毕后,通知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用户验收并签署意见,交由生产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