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以及市、区委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淮选厂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议事制度。
一、 总体目标
建立本议事制度旨在切实加强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
二、 主要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方针、,落实市、市文明委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分析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向区委、区及区文明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确定重点目标管理项目和项目化推进的举措。配合区文明委组织协调、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三、 议事办法
淮选厂社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议事的主要议题是通报情况,总结交流,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协调组议事议题属于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提交区文明委报请区委、区审定;属于贯彻落实区委区市和上级有关部门已经确定的方案、意见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在协调组议定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开展工作。协调组议事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或其他涉及到的单位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工作例会一般由协调组组长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其它形式的会议经组长同意,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区文明办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的日常工作。做好与议事相关的服务工作,加强与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征询各成员单位有关议题。建立由各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协调组联络员工作网络,并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牵头做好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查督办、考核考评等工作。
协调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议事工作,认真落实议事会议明确的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对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工作和本部门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和支持的工作,可向协调组提出议事议题或建议。为加强沟通和协调,协调组成员单位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方案等,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抄送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