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请于5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建委勘察设计管理处。
电话及传真:86918420
邮箱: zhaojig@yahoo.com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勘察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第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县(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工作由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本规定执行,并及时将勘察招标投标工作情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勘察招标。
(一)单体建筑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二)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项目;
(三)市政行业项目为中型以上的建设工程;
(四)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第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由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招标人依法组织,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前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填写《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申报表》(见附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计划批文;
2、建设项目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3、能够确定勘察方案的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图;
4、建设资金来源证明;
5、勘察招标文件;
6、招标人能够自行组织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齐全,勘察招标文件无误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发标工作。
第七条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单位的勘察费报价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主要是验证投标人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一致,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报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核验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核验委托文书与投标人身份;
(3)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与签署情况;
(4)监督人员宣布核验结果;
(5)唱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
(2)无投标人公章的;
(3)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
第九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及勘察任务书;
(2)审查投标文件;
(3)评委分别发表意见;
(4)综合评定、评委打分投票;
(5)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勘察评标标准进行(见附件四),对投标单位执行规范和规程,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勘察和测试工作量的合理程度、勘察进度、勘察报价以及投标单位的资历和社会信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第十一条 采取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2~3个中标候选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1~2个中标候选单位。
第十二条 定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中标单位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的15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勘察合同,合同内容不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违背。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由合同签订双方共同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被记录不良行为,定期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对于应当进行勘察招标投标而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的,各设计单位不得将其勘察设计成果作为设计依据;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承揽其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业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后一个月起执行。
附件一: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申报表
附件二: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
附件三: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附件四: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评标标准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申报表
备案号:
工 程 名 称 | ||||||
建 设 地 点 | 规划批准文件 | |||||
建 设 规 模 | 批 准 文 号 | |||||
招 标 单 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 标 方 式 | 总 投 资 | |||||
资 金 来 源 | 投资 %;自筹 %;外资 %;其他 %。 | |||||
招标人签 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招标条件要求,请按规定程序组织勘察招标投标,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主动报请有关部门监督。
经办人: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二: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 | 建设规模 | ||||||||
建设地点 | 项目投资 |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 邀请招标 批准机关 | ||||||||
资金来源 | 投资 %;自筹 %;外资 %;其他 %。 | ||||||||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 资质等级 | ||||||||
开标时间 | 评标时间 | 定标时间 | |||||||
中标单位 | |||||||||
招标人意见 | 本招标人确认以上所填报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本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招标备案登记(前期)
(市建委) |
开 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
(评标委员会) |
(招标人) |
(市建委) |
(市建委) |
勘察合同备案
(市建委)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情况,拟派勘察管理机构及人员结构情况,施工机具配备情况(15分) | (1)拥有承担该工程勘察任务的相应资质且经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得1~3分。 (2)依据施工管理机构的配备合理性,及依据地下岩土、机械、试验等专业人员的配备及职称情况,得1~6分。 (3)配备的施工机具及测试仪器能满足勘察需要,符合工程勘察实际,满足质量和工期要求,得1~6分。 |
2、勘察方案、技术保证、勘察优势及服务承诺情况(35分)
| 勘察方案编制依据的标准、规范正确合理,4分;对工程建筑性质、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调查了解清楚,勘察任务明确,重点突出,4分;勘探点布置数量、深度符合要求,工作量合理,8分;野外测试、室内实验项目齐全合理,针对性强,并能推广使用新技术,6分;施工进度安排恰当合理,工期合理,4分;有健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措施,3分;投标所述承担本工程勘察任务的优势符合工程实际需要,3分;服务承诺能保证符合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基础施工阶段的需要,有具体的保证措施,3分。 |
3、投标报价及优惠措施(20分)
| 各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底值,各单位报价与标底值相比较,相差在±3%以内的得满分20分,±3%以外每相差1%扣1分,扣完为止。 |
4、承担项目和业绩情况(10分) | 企业近三年内,承担的类似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勘察任务,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出示合同原件及勘察报告原件) |
5、企业奖励及社会信誉(20分)
| (1)近三年, 企业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出示证书原件) (2)企业获得企业质量管理第三方认证(ISO9000认证);环境管理第三方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OHSMS18001)的,每项认证得2 分,最高得6分。(出示原件) (3)近两年,企业获得省级建设系统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或省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每得一年得2 分,最高得4分。(出示原件) (4)近一年来,企业有不良行为纪录的,视情节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