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全力的机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
(1)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他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闭幕期间,由全国常务委员会行使部分权力。
(3)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a、立法权:即制订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b、决定权:和法律赋予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如:全国决定国家、通过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都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监督权:监督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和的权力。对各级干部都有权进行监督。
2、肩负人民的重任
(1)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五年。
(2)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时,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提案权是指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质询权是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 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国体:
国家的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国体决定着国家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决定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
b、政体:
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叫做政体。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我国同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政权机关:也叫做国家机构,他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元首不是个力的最高代表,而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是国家在形式上,或实质上对内或对外的最高代表。
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政体有相对的性。
(2)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4)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代表人民执行权力。对不称职的代表可依照法律程序罢免。
(5)人民代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司法机关都由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6)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统一领导,合理划分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归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活动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3)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小结: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结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