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项目 | 总分 | 评分内容和评分办法 | 分值 |
监理大纲 | 25分 | 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和实施措施 | 3-4分,缺项为0分 |
2、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和实施措施 | 2-3分,缺项为0分 | ||
3、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和实施措施 | 2-3分,缺项为0分 | ||
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和实施措施 | 3-4分,缺项为0分 | ||
5、合同、信息和资料管理措施 | 1-2分,缺项为0分 | ||
6、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现场组织、协调措施 | 2-3分,缺项为0分 | ||
7、对工程监理重点、难点有明确分析、处理方法和监理实施意见 | 4-6分,缺项为0分 | ||
8、监理大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篇幅的扣1分 | |||
总监答辩 | 2分 | 本工程项目总监 无 答辩,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情况和投标人监理大纲的编制情况,提出相关问题,由总监现场答辩。 | 2分 |
监理取费 | 20分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指导价下浮20%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20分,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得分采用内插法计算。 | 20分 |
总监情况 | 18分 | 1、总监等级满足具体工程等级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总监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6分 |
2、总监专业与具体工程专业相符的得6分,否则得3分。专业以大类划分,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具体工程专业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国家注册总监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省注册总监以学历专业为准。 | 6分 | ||
3、总监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如总监是高级工程师,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 | 3分 | ||
4、总监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得3分,否则得2分。 | 3分 | ||
监理人员配备(不含总监) | 20分 | 1、根据工程情况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4分 |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与工程主要专业相配套的得6分,否则得4分。具体工程的主要专业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业以学历专业为准。 | 6分 | ||
3、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分 | ||
4、监理人员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有中级职称以下的1人扣0.5分,扣完为止。(如监理员是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原件) | 5分 | ||
检测设备 | 5分 | 配备能满足工程现场检测需要的设备的得5分,每缺一个主要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设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5分 |
1、企业业绩分计取按 昆建(2009)321号文件执行。具体分值详见昆建(2010)26号文。
企业年度综合考评按市政工程监理加分:A类的加1分,B类的加0.5分,CD类不加分,具体考评结果按昆住建[2010]39号。
2、项目总监业绩分按照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奖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相关证明材料指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合同等)现场计取。
2.1、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昆山市优、苏州市优、江苏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昆山市优加0.2分,有效期一年;苏州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江苏省优加0.5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0.8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2、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昆山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昆山市级加0.08分,苏州市级加0.1分,江苏省级加0.2分,国家级加0.3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3、上述奖项的有效期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评分说明
1所有评审指标计分时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为该投标人得分。
2、基准价、投标报价、百分率、得分值和扣分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单位总得分并列第一时,由招标单位选择其中一家为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如提供原件资料,需单独装袋密封,并附所提供原件汇总清单一份,加盖公章装入封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必须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