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木工平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平刨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平刨床作业。
1.1.1.2 2 主要内容
2.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2.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 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2.4刨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
2.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2.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2.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1.2 (二)木工压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2.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压刨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压刨床作业。
1.2.1.2 2 主要内容
2.1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2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mm。
2.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2.4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cm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1.3 (三)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3.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圆盘锯作业。
1.3.1.2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2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2.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2.5防护罩必须完备,安装合理。
1.4 (四)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1.4.1.2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
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1.5 (五)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5.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钢筋调直机作业。
1.5.1.2 2 主要内容
2.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时落入机体内。
2.2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2.3钢筋调直到未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2.4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6 (六)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6.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钢筋切断机作业。
1.6.1.2 2 主要内容
2.1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2.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2.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5不能在运转未定妥时清揩机械。
1.7 (七)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7.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钢筋弯曲机作业。
1.7.1.2 2 主要内容
2.1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2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3调头弯曲时,应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2.4不能带手套操作。
1.8 (八)钢筋冷拉、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1.8.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筋冷拉、张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钢筋冷拉、张拉作业。
1.8.1.2 2 主要内容
2.1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档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2.2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人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2.3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干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2.4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2.5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2.6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2.7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2.8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1.9 (九)电焊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9.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焊作业。
1.9.1.2 2 主要内容
2.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2.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2.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2.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7焊接顶热工件时,应有石棉面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2.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并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2.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2.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2.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2.13二氧化碳气体顶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
2.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2.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2.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10 (十)气焊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10.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气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气焊作业。
1.10.1.2 2 主要内容
2.1焊接前必须严格检查气焊所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氧气表、减压阀是否正常。
2.2装上氧气表时应先检查瓶嘴是否有油,如有油必须把油擦干净,并打开氧气瓶阀门喷涂瓶口的污物。
2.3严禁油污接触氧气瓶和气焊工具,禁止将氧气瓶、乙炔瓶放在强烈阳光下曝晒或接触火源、热源和电闸箱,以免引起爆炸事故;氧气瓶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不宜平放,更不可倒置;没有减压阀时,不准直接用瓶内的高压氧气体,以免发生危险。
2.4在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2.5氧气瓶须有瓶嘴帽和防振圈,搬运时必须旋上嘴帽和套上防振圈,并应用手推车或两人抬运,禁止在地面上拖拉和滚动,以免撞击而发生事故,瓶嘴帽不得当把手抬运。
2.6乙炔瓶、氧气瓶和焊三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如不到10m 应采取隔离措施);在同一块地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也不得小于10m;试验工具设备是否漏气应用肥皂水或清水,禁止用火焰试验。
2.7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及移动式乙炔发生器。
2.8乙炔瓶不应放在高压电线和一切电线下面,在乙炔瓶附近严禁烟火。乙炔瓶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风,并不宜接近电焊把和地线,要经常检查中高压乙炔瓶的阀门是否灵活有效,乙炔瓶应设专人管理,并加强维护保养。
2.9焊或割装接胶管时,乙炔和氧气皮管不要装错,并不得互换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关闭乙炔阀,然后关氧气阀,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氧气阀,再关乙炔阀,如来不及关闭时,可将乙炔皮管拔掉。焊或割的火嘴外套要严密,以免发生回火,火嘴过热而需浸水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后,再浸水。
2.10工作前先把氧气瓶略加开启,吹除灰尘,然后装上减压阀和氧气表,人身和面部不得对正阀口。
2.11点燃时,应先开焊的乙炔阀点火,然后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点燃后的焊不能离手放下,若必须放下时,一定要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再行放下。
2.12焊接中,如焊发生爆炸声或手感到有振动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待其冷却后方可再行点燃继续工作。
2.13冬季露天施工,如胶皮管或保险壶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但严禁用火烤。
2.14焊、割和氧压表不能任意乱放,更不得放在泥上或砂堆上,以防堵塞口,致使造成事故;带有乙炔、氧气的焊不准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以防发生燃烧事故。
2.15每天下班后,应将胶管盘起,并用绳子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氧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2.16氧气瓶内压力降到0.05MPa时,不得继续使用;乙炔瓶内的压力不许超过 0.15MPa。
1.11 (十一)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1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点焊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点焊机作业。
1.11.1.2 2 主要内容
2.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2.2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2.3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人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1.12 2.4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
1.13 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1.14 (十二)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1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对焊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焊机作业。
1.14.1.2 2 主要内容
2.1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两台焊机间距至少要有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应的电源上;每台焊机均有各自的闸刀开关;闸刀开关与焊机之间的导线应用套管加以保护。
2.2操作前应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是否灵活,夹具是否牢固;用气压或液压传动的夹具,应检查其系统是否正常,经过试验没有问题后,方可进行焊接。
2.3焊接车间内不许堆放易燃物品,并应备有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手套、脚下垫木板或绝缘材料方可操作。
2.4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禁止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放冷却水后方可实施。
2.5冬季下班,放尽冷却水。
2.6断路器的接触点每隔2~3天应用砂纸擦净,电极触头应定期用锉刀锉光,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避免发生过热现象,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2.7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活动支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已焊接好的钢筋应按其规格,长度堆放整齐,不得靠近易燃物品。
2.8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8℃。
2.9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收拾好夹具和工具,清扫车间或工场,并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1.15 (十三)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15.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交流电焊机作业。
1.15.1.2 2 主要内容
2.1合闸前,必须详细检查其接线螺帽,螺栓和其它部件是否有松动或损坏。
2.2调节变压器时,必须使用手柄,移动电焊机时不得用电缆拖拉。
2.3接母时要注意初次级线,不要接错,转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的额定电压。
2.4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以防触电伤人。
2.5电焊机次级开关板的接线铜片,必须旋紧,以保证接触良好,否则接触处会发热而烧毁电焊接线线圈,亦会烧毁接线螺栓和螺帽。
1.16 (十四)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16.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直流电焊机作业。
1.16.1.2 2 主要内容
2.1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中的要求。
2.2电焊机在搬运中,要尽可能地避免震动和碰撞,以免影响其性能。
2.3使用前须先打开风扇电机,观察电压表指针位置是否正确,仔细查听是否有不正常的声音。
2.4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其它部件,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2.5电焊机的饱和电抗器切勿振动,更不应敲击,否则将影响焊机性能。
2.6电焊机在安装前,应检查硅整流元件与散热片的连接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必须拧紧,以防接触不良而烧毁硅整流元件。
2.7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2.8进线处需有防护罩。
1.17 (十五)振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1.17.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振动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振动机作业。
1.17.1.2 2 主要内容
2.1使用前必须检查旋转方向与标记方向一致,连接各部是否紧固,减振装置是否良好,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2电源动力线通过道路时,应架空或置于地槽内,槽上须加设盖板保护。
2.3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电动机开关,胶皮软管与电动机的连接要牢固。胶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以免折断,并不得用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器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中。拉管时不得用力过猛,如发现脱管,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2.4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或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查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2.5雨天操作振捣器的电动机应有防雨装置,使用时应注意棒壳与软管接头必须密封,以免水泥浆侵入。
2.6应使用移动式电源闸箱,箱内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箱距实际操作地点最远不得超过30m,闸箱必须有专人看管,并集中精神注意指挥信号,准确及时送电或断电。
2.7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钢筋混凝土结构物时,应注意勿使钢筋夹住振捣棒,以免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
2.8振捣器每次振动时间可根据混凝土的塌落度决定,塌落度愈小振动时间愈长。
2.9工作时振捣棒不能插入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1/3~1/4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振捣棒会被夹住而不易拨出。
2.10混凝土不宜长时间的振捣,否则会使下层的石子与水泥砂浆离析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2.11冬期施工,如因润滑油凝结而不易启动时可用炭火缓烤振捣棒,但不能用烈火烧或开水烫。
2.12用绳平拉板式振捣器时,拉绳必须套橡胶管保证绝缘和干燥,两人密切配合,移动转向时应蹬平两端,不应蹬在电动机上。
2.13搬移平板式振捣器,必须从两边抬运,并注意障碍物,以防绊倒。
2.14振捣器与平板之间的螺丝要经常紧固,引入振捣器的动力线应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安在手柄上,以便及时启闭。
2.15操作中移动振捣器应使电源导线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拉力,不能拉得过紧,以免线头拉断。
2.16振捣器外表要保持清洁,粘结在电动机壳上的水泥浆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电动机散热效果。
2.17操作振捣器,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25℃,必要时应使机降温,电动机在运转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排除。
2.18当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个附着式振捣器振捣时,各振捣器的频率必须一致,以免产生互相干扰的现象。
2.19带有缓冲簧的平板式振捣器,弹簧要有良好的弹性,防止在振捣时振坏电动机壳体。
2.20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各连接头不得有水泥浆粘往,以免螺纹粘附水泥浆而影响连接,振捣器清理后应放在干燥的室内。
1.18 (十六)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18.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各类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新购及正在使用的安全操作。
1.18.1.2 2 运行前的准备工作(每日检查)
2.1查阅上一班操作员的运行记录。
2.2查阅减速箱内润滑油情况(油质、粘度等,特别是试运行前)。
2.3检查电气控制箱的电源开关是否断开。
2.4检查运转部分、滑道提升机械部分的润滑情况和使用状况。
2.5检查主传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2.6检查各限位开关工作情况和是否有损坏。
2.7检查各层停层装置的平层情况。
2.8检查沿提升机垂直运动方向各层平台上有无突出物件。
2.9作好当班记录,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不正常情况严禁开车,同时积极寻找原因,排除故障,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重新开车。
1.18.1.3 3 安全操作规程
3.1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及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心脏病或高血压。
3.2操纵机电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受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3.3后第一次开车,要检查安全装置、各限位开关等动作是否正常。
3.4必须均匀装载,防止偏重,严禁超载,按额定载重量吊运。
3.5随时注意信号,遇到非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3.6温度在0℃以下时,需要特别小心工作。
3.7电气控制台电源接通后,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操作人员在动车前要集中思想,以防发生以外。
3.8制动器或断绳保护装置失灵时,严禁动车。
3.9当风力达到七级以上时,严禁开车。
1.19 3.10按维修保养要求验收,合格试车后方可投入使用。
1.20 (十七)塔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
1.20.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1.20.1.2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的驾驶员应负责向驾驶员做好交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1.21 (十八)塔式起重机技术安全通则
1.2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技术安全的通则。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21.1.2 2 主要内容
2.1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和保养应遵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和条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2.2工程项目负责人不仅要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确定塔式起重机架设地点,运移路线和电气接地方式,而且要负责安排塔式起重机驾驶员与土建施工有关方面人员的联系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区域的夜间照明设施等问题。
2.3塔式起重机参加施工全过程中,应有周密牢靠的保护设施以防止大风吹翻起重机。
2.4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尽可能远离输电线路,最低限度的运行范围同电气线路保持一定距离,如表所示:
塔式起重机与电气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m)
测量方位 | 电压(KV) | ||||
1以下 | 1~20 | 35~110 | 154 | 220 | |
垂直方向 | 1 | 2 | 3 | 4 | 5 |
水平方向 | 1.5 | 2 | 4 | 5 | 6 |
2.6在进行检修和保养时,为防止起重机本身或其它部件因自重作用而产生滑移,须使用楔子之类的大车缓冲止挡装置锁固。
2.7在塔式起重架设过程中,必须有主管机务或对塔式起重机全面负责的技术人员在场,并应严格遵守有关架设安装的操作规程。
2.8不得在大雪、结冰、雷雨以及气温和风力超过塔式起重机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状况下进行立塔和吊装施工。
1.22 (十九)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22.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
1.22.1.2 2 主要内容
2.1装拆人员要求
2.1.1塔式起重机安装工必须身体健康,视力、体力良好,无不利于高空作业的疾病,年满18岁,并经过培训。
2.1.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均要由熟悉业务,了解安全技术要领和习惯高空作业的技术工负责进行。
2.2塔式起重机的立塔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下,在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夜间可适当进行一些拼装工作;大风、浓雾和雨雪天禁止装拆作业。
2.2.1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立塔现场内,不准在立塔现场进行其它作业。
2.2.2在拆立塔之前,必须对索具、滑轮组和钢丝绳等部件进行周密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一些载荷试验。
2.2.3在拆立塔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立塔现场周围不得堆存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拆立塔用的地锚等临时设施必须构筑牢固。
2.3在拼装作业中,连接紧固件(螺母、垫圈和螺栓等)不得有遗漏,一切临时连接结构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强度和刚度。
2.3.1安装架设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及其固定必须符合规程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2.3.2在立塔现场的临时堆场里,金属结构下面应垫放木块,以免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2.3.3进行高空作业时,安装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带。
2.3.4在进行逐件组拼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践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3.5架设的过程中,在立塔初始阶段,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最为不利,随着立塔过程的完成,受力逐渐减小。因此,初立塔时,必须注意反复检查并缓慢进行。
2.3.6拆塔卧倒塔身过程中,在塔架即将完全卧倒时,金属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情况最为不利。因此,拆塔之前,也应对各个部件和各个连接部位反复仔细检查,以防止由于个别残伤及局部缺陷而带来的安全事故。
2.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程序、索具、配套工具和地锚构筑等有关安排均应遵守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办理或参照标准的安装工艺办理。
2.5冬季施工时,要特别注意遵守下列规定:
2.5.1不得起吊冻结在冰雪中的结构和构件。
2.5.2起吊前,构件上的冰渣和积雪必须打扫干净,起重机运行地段应彻底清扫,轨道上不得有冰雪。
2.5.3每次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然后进行正式吊装作业。在严寒地区进行冬季施工时更应强调多进行几次试吊,以防出现冷脆现象。
1.23 (二十)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规程
1.23.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1.23.1.2 2 主要内容
2.1控制盘中的电源线、闸刀开关、保险器和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电气器件均应有可靠的保护,以防外界杂物或火星落在器件的周围。
2.2禁止用绝缘不合要求的导线和集电环;导线的绝缘和降压变压器的绝缘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2.3在进行技术维护时,禁止在驾驶室中使用喷灯或手提灯以及其它明火和暗火的装置。
2.4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温升情况,不得使温升超过规定标准;当发现有烧焦气味或发现有电器设备冒烟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机检查。
2.5禁止在驾驶室中进行熔焊作业;在非常必要情况下,必须备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悍。
2.6每台塔式起重机都应备有完好的灭火器。
2.7油料以及废棉丝等易燃物品一定要贮存在盖紧的铁皮箱里。
2.8在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控制柜的外接电源或拉开闸刀开关。
2.9当导线和电器件着火时,应用干砂扑灭,或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电器火灾。
2.10冬天,驾驶室采用电炉取暖时,为了预防因电炉高温而酿成的火灾,驾驶室内的地面及墙面均应采用防火石棉板贴面。
1.24 (二十一)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2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汽车式起重机作业。
1.24.1.2 2 主要内容
2.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2.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2.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2.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2.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2.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2.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1.25 (二十二)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25.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履带式起重机作业。
1.25.1.2 2 主要内容
2.1发动启动机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方可启动。
1.26 2.1.1工作前必须进行试运转,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1.2作业时,驾驶员与指挥员应密切配合,正确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发现指挥错误,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
2.1.3起重机行驶路面须坚实平整,工作时均应垫道木,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作回转运作,且应避免在未经加固处理的管沟地面上行驶或作业,离沟坡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2严禁在未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超载起吊,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拖桩、拖锤、拔桩除外,但须在桩架的正前方操作,距离不得超过4~10m)。
2.3起吊物件应拉回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或插桩)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2.4桩机行走,臂杆应在履带的正前方,桩架离开地面约50cm;回转时,臂杆、吊钩的制动须刹住。
2.5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起重臂在未停稳时,严禁交换档位,以防滑杆。
2.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与架空电线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6.1起重机行走转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2.6.2起重机上平板拖车时,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禁止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刹车,下节臂杆应量放低,并刹住各制动器。
2.6.3安装导架时,须架设防止倾倒的缆绳。
2.7拔管速度应尽量放慢,提升桩锤时,指挥、驾驶和控制弹簧支架的人员必须互相密切配合,以防撞坏支架或因提升过头发生严重事故。
2.8导架须支承在平整的方木上,待臂杆起落钢丝绳适当放松后方允许开始锤击,起锤须在钢丝绳丝失重后开始,以防将锤击能量传给桩机。
2.9插桩(管)时,手脚严禁伸入桩帽行程和桩(管)与龙门之间,必须用卡(夹)具就位校正。
2.10桩身的附着物必须事先清除干净,起吊人员不准在桩身移动的范围内通过和停留。
1.27 (二十三)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27.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安全技术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使用。
1.27.1.2 2 一般要求
2.1施工电梯
2.1.1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1.2使用单位不淮任意改变原机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如需要改造应经上级批准)
2.1.3在施工电梯周围五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电梯2.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
2.1.4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事先固定在导轨架上。
2.1.5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及其它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2.1.6施工电梯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该机出厂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2.2施工电梯司机
2.2.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2.2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2.2.3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并按照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2.4司机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认真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1.27.1.3 3 施工电梯安全作业
3.1工作前的检查
3.1.1认真做好交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3.1.2检查施工电梯的技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若操作人员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
a.检查各部螺栓坚固情况;
b.检查横竖支撑、站台及站台防护门情况;
c.检查结构是否有变形和裂纹开焊;
d.检查钢丝绳及滑轮磨损和紧固情况;
e.检查传动系统的电机、蜗轮箱、齿轮、导向轮轨道、背轮、大轮等运转情况;
f.检查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情况。
3.1.3检查基础是否完好,是否有下沉现象,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80m高度不大于25mm,100m高度不大于35mm。
3.1.4检查清除电梯运行范围内妨碍电梯运行的突出物体。
3.1.5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面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
3.1.6检查电压是否符合额定标准,即380V±5%。
3.1.7检查各部限位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产。
3.2工作中注意事项
3.2.1操作电梯运行时,凡是起步前,均需鸣笛示警。
3.2.2电梯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准离开操作台,要随时察听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如有反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故障不排除不准运行。
3.2.3操作人员有责任对乘运人员讲解乘电梯注意事项,乘运人员必须服从操作人员指挥。
3.2.4严禁超载超员。若载运熔化沥青、剧毒物品、强酸、溶液、笨重构件、易燃物品和其它特殊材料时,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全、机务和其他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
3.2.5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
3.2.6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准以限位停车(检查除外。
3.2.7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一只笼梯进行笼外维修保养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3.2.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如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情况。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
3.3工作后注意事项
3.3.1按《保养规程》,做好检查、调整、紧固和润滑作业,清扫梯笼及附近环境。
3.3.2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巡视周围,关锁门窗和电闸箱之后,方可离梯笼下班。
3.3.3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和上下班应交待的事项。
1.27.1.4 4 安装与拆卸
4.1准备工作
4.1.1安装前,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近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4.1.2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中横竖支撑、过桥、围栏杆等是否齐全完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或修理。
4.1.3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4.1.4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靠,以防梯笼下落。
4.1.5安装、拆卸必须有统一专人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有专人监护。
4.1.6电梯重新安装以前(即转移工地后重新安装),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一年,也应重新进行检修、调试(或者每半年进行一次坠落试验,高度不得超过4m,梯笼上不得有人)。出厂说明有明文规定者,按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2安装与拆卸
4.2.1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也须使用可移动按钮。
4.2.2在安装和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荷载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4.2.3用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能超过四节。
4.2.4在安装与拆卸时,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准开动梯笼。
4.2.5当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要拆的井架之下。
4.2.6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4.2.7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问隔、井架的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4.2.8雨天,雾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4.2.9安装拆卸和维修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帽,穿防滑鞋,不准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材,紧固或松开螺栓时;不准双手操作,只能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井架杆件。
1.28 (二十四)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28.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卷扬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卷扬机作业。
1.28.1.2 2 主要内容
2.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应小于15m;扬筒必须有防护罩。
2.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检验安全罩是否罩好,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2.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2.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2.4.1作业时,严禁卷扬机超载,严禁钢丝绳拖地与碰物。
2.4.2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2.5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2.5.1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的,应暂停工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2.5.2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2.6作业后必须保养机械,切断电源,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1.29 (二十五)载重汽车安全驾驶规程
1.29.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载重汽车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载重汽车运输作业。
1.29.1.2 2 主要内容
2.1行车前注意事项:
2.1.1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器。
2.1.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井仔细检查方向盘及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部机件螺栓是否紧固,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灯光装置、喇叭、刮水器、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
2.1.3冬季发动内燃机前必须用手摇柄摇动内燃机几转后再打开电动起动器,避免不经摇动而直接起动。
2.1.4使用电动起动时,每次不得超过5至8秒钟,禁止连续使用,以防损坏电瓶或烧毁起动电动机。
2.1.5发动后应详细观察内燃机运转情况倾听有无异声响,保持急速运转5-10分钟后,气刹车气压达到规定要求,关好车门,观看四周有无障碍物,方可鸣号用一档起步。
2.1.6按规定吨位和高度装载货物,运输物件必须摆放平稳,绑扎牢固,装有超高物件的车上严禁坐人,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2行车中注意事项:
2.2.1行驶中驾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中速行车安全礼让,不得抢行。通过各特殊地段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行车安全,随时注意路面,气候变化情况及行人特点,掌握行车规律,行车时与前车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2.2.2车辆起步后,温度未到达70℃不得挂高速挡,并随时注意各仪表工作情况。
2.2.3变速时应逐级加速,正确使用离合器的增速和减速,避免挂档时发生冲击,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应严格执行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2.2.4车辆在正常行驶时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
2.2.5在道路宽阔、视线良好没有限速标志,且制动有效,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滑行,但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段熄火滑行。
2.2.6由前进档变为倒退档或由倒退档变为前进档时,须待车辆完全停稳后方可换档,先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才能倒车或前进。
2.2.7行车过程中如机械过热,或缺水时应停车,待温度降低后方可加冷水,禁止在温高时猛加冷水。
2.2.8在冰雪道路上行驶时,除认真执行冬季安全行车规定外,还要减速缓行,注意各种车辆行人动态,发现情况要轻踩间歇制动踏板,必要时应换低速档行驶,在拐变会转向指灯方向不要过猛,要随时提高警惕。
2.2.9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虚心听取意见。
2.3工作后注意事项
2.3.1车辆回厂后应关闭电源,停车时不得猛踩油门。冬季气温在0℃以下时须将发动机内冷却水放掉,将发动机运转1至2分钟,待冷却水放完后,锁好门窗方可离开,放水前应将水箱盖打开再放水阀,并注意放水闸是否堵塞,以防存水而冻坏缸体。
2.3.2严格执行清洁保养工作,将车辆擦洗干净,清除轮胎上的油污和夹石等物。
2.3.3要认真填写机械履率和工作任务单,并及时上交,不得丢失。
1.30 (二十六)机动翻斗车安全驾驶规范
1.30.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动翻斗车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机动翻斗车驾驶。
1.30.1.2 2 主要内容
2.1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车;要经常注意车辆各部螺栓的紧固润滑及调整等情况、变速箱及制动器的发热情况,如有过热现象应找出原因并及时排除。
2.2起步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待行车一段距离再换二档、三档,使车速逐渐加快,严禁二、三档起卡,以防冲击,损坏机件。
2.3禁止在行驶中用半踩离合器的方法降低车速,以免造成摩擦片处于半接触状态,致使摩擦生热而烧毁摩擦片。
2.4车辆通过路面条件不良(如雨后、泥泞、溶软的沥青路面或灰沙地带),都应换慢速档行驶,避免急剧加速。
2.5当路面条件差或坡度过陡的上坡地段行驶时,应提前换慢档上坡,下坡及较小弯时不宜快速行驶,更不得脱档滑行,避免紧急刹车失去平衡而发生翻车事故。
2.6往坑沟里卸料时,在距坑边10m左右处应减速行驶,必须在距坑边1~2m处就近卸车,并必须备有档木以防塌方发生事故。
2.7每天工作完毕后,必须仔细检查行车中所察觉到的异常声响及各种不正常现象并及时排除;然后洗清车上的污垢,以保持车况完好和清洁。
1.31 (二十七)小型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3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台钻、立钻、摇臂钻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台钻、立钻、摇臂钻作业。
1.31.1.2 2 主要内容
2.1钻头和工件必须卡紧固定,不准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
2.2钻孔排屑困难时,进钻和退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2.3操作人员的头部不得靠近施转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2.4摇臂旋转范围内,不准堆放物件及站立闲人。
2.5工作时注意浇冷却水。
1.32 (二十八)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32.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砂轮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砂轮机作业。
1.32.1.2 2 主要内容
2.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2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2.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2.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不准使用。
2.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1.33 (二十九)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33.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空气压缩机作业。
1.33.1.2 2 主要内容
2.1空气压缩机的操作者,须经专业训练,了解本机构造、性能和用途;熟悉操作和维护保养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2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妥后应将轮子用三角木塞住或用制动器制动。
2.3皮带传动的压缩机,在皮带的周围要设有防护置或栏杆,以免发生人生事故。
2.4工作前,应检查各部分机件是否良好,连接部分有无松动,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修理。
2.4.1手摇起动的压缩机,摇动时要注意摇把的反击现象,人要站稳,大拇指与其他手指同放一面,运用上提力量,不应下压。发动机发动后,先低速运转,使温度逐渐上升,同时应注意发动机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停车修理。
2.4.2气压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等均应良好可靠,每年要检验一次,安全阀校验后应查封;压力调节器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限定的压力值,每次使用前应试验一次,高压表如超过0.75MPa,压力调节器仍不起作用时,应停止工作进行检查,低压表或机油压力表如有突然上升或下降的现象,应停车检查气路及润滑油路,并排除其故障。
2.4.3空气压缩机的气压引起安全阀不停歇地工作时,应停止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多余的空气可用储气罐的放气开关放出。
2.4.4严禁使用汽油或煤油洗刷压缩机的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压缩空气用的零件,以免引起爆炸。
2.5储气罐的放水开关,每工作4小时和每日工作后须打开放水一次。
2.5.1储气罐内外,必须要保持清洁,每月至少将罐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每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达工作压力的1.5倍,外加0.35MPa。
2.5.2安装输送管时,须避免急弯,并须有承受由于受冷受热而伸缩变形的装置,如果输送管过长,可在使用的一端附近加装储气筒或分水器。
2.5.3空气输送管须经压力试验后,方准使用,试验压力应达到工作压力的2.5倍。
2.5.4储气罐应放在室外,以便散热,但不应置于日光下曝晒,如果需要放入室内时,应注意通风良好。
2.5.5禁止任何人员在压缩机出气口处工作、停留,更不准以压缩空气吹人。
2.5.6不准在储气罐附近进行焊接或做其它加热工作。
2.6在放气或开关气门时,应通知使用地点,输送管未装妥时,不得放气。
2.7加油时不准吸烟或接近明火。
2.8停止工作时,应减低负荷再行停车
2.9用电动机带动空气压缩机时,电动部分安全操作规程应参照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10用汽车拖运空气压缩机时,车速不能大快,最高不超过20km/h,转弯时更要降低速度。
1.34 (三十)井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3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走了井点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井点设备操作。
1.34.1.2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先检查机械各部分是否有松脱现象,润滑油是否充足,并转动连轴器或皮带轮,如发现半轻半重现象,应立即修复。
2.2电源线路应架空,空气设备必须加辅助接地,并应检查保险丝是否符合规定。
2.3冷却水箱内的冷却水必须加足,严禁使用污水。
2.4开动机器时应先开真空泵,待仪表指示达到要求真空度时,再开水泵抽水,停机时先停真空泵,后停水泵。
2.5经常检查真空泵仪表位置是否正常,真空桶玻璃管内水位不得少于1/6,离心泵出水应调节正常。
2.6电动机如发现高温或有异声时应及时停机检查。
2.7连桶水气分离器两桶之间的阀门应关闭,玻璃管内如发现有水时应停止,将水放尽。
2.8时刻注意电流表是否正常,如发现电流突然升高,应立刻停机修理,检查原因。
2.9多级水泵应由专人使用,专供冲井管时用水,并不得当抽水机使用,压力表不得超过0.54MPa,进水口严禁吸入污水及杂草。
2.10要严格执行交制度,作好当班记录。
1.35 (三十一)泵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35.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泵类机械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水泵类作业。
1.35.1.2 2 主要内容
2.1水泵停放的地面必须坚实,以免地基坍塌。
2.2皮带等传动部分应安装有防护罩。
2.3电动机应接地良好。
2.4大的进出水管,须另用支架支撑,以免泵身承受较大的外力。
2.5安装水泵之前,应检查水泵和水管内有无杂物。
2.6吸水管的吸水口应装有莲蓬头,在有杂草或泥浆的情况下,应再加装滤网。
2.7工作中如水泵有漏水、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承发热、莲蓬头堵塞、水泵声音不正常、电动机温度过高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8工作后,应将放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管内的存水放出。
2.9停机后,须将电气开关拉开,并将开关箱上锁。
1.36 (三十二)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36.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蛙式打夯机作业。
1.36.1.2 2 主要内容
2.1使用前对机械各部进行检查,连接螺栓必须牢固,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所有电源必须有漏电保护器,电动机,电缆各种电器及接地线均不能有漏电和联接不良的现象。转动部分的防护罩应齐全牢靠,并调整好三角皮带的松紧度,然后启动电机进行试运转。
2.2在运转中要捡听和观察机械的声响,三角皮带是否跳动,转动轴。夯头架动臂和偏心块转动时是否摇摆,如有声响不正常,转动轴松旷,夯头架和偏心块摇摆等情况,须停止运转并重新调整和紧固,使其运转正常。
2.3夯实机应由一人操作,一人拉持电缆辅助。操作及辅助人员均须带绝缘手套,穿胶鞋以防触电,辅助人员跟随在操作人员后边或侧面随时调整电线,调线时要避免夯机砸线,并不得强拖,作业时如发现电缆破裂或漏电应立即停机检修。
2.4辅助人员必须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严禁在打夯机前方隔机扔线,转向或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电线保持平顺不得扭结或缠绕。
2.5操作时需集中精神注意行夯路线,双手握正手柄,两时微弯曲,跟随夯矾直线行走,不能推拉或用力按压手柄,转弯时不能用力过猛,力求缓慢,注意转弯要领,转弯或夯打偏斜时应握紧夯柄用臂力转向,严禁做急转动作,若托盘绝缘良好时,也可用脚蹬托盘的方法转向。
2.6转弯时如果一次转不到所需角度,可在夯头架再次抬起时继续扭手柄;如因工作条件所限不能机动转弯时,则须停机将夯头架扳起,靠牢在操作手柄一侧,进行人工转弯。
2.7操作中,夯机的前进方向不得站人,几台夯机同时工作时,各机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如平行夯实,两机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前后同行夯实相互之间距离,不得少干10米。
2.8夯机在使用中发现拖盘啃土现象时,可轻按手柄使托盘前端翘起,即可正常工作;亦可在运行中将拖盘底部粘土拖掉。夯盘底部粘土不能拖掉时,必须停机铲除。
2.9夯实时应注意地下设施,防止触击托盘而损坏机械
2.10夯实较高的上方时,应从边缘以内10-15厘米开始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处以防塌方。
2.11夯机在正常运行时板每次夯击的面积应压盖前次夯击后的1/2-1/3,不能跃进式夯击,以免造成空夯,影响工程质量。
2.12应经常保持机体清洁,拖盘内落下石块或积土较多时必须停夯清理,以免电动机负荷过大。
2.13在工作中应防止夯板或偏心块打在坑壁上,以免破坏坑壁或损坏机械。
2.14按扭开关应安装在绝缘手柄上,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停机。
2.15暂停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电气系统及电动机发主故障时应由专职电工处理。
2.16搬运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线有顺序盘好,由二人抬运或用车辆运送,往沟槽运送时应用绳索吊送,不得推扔。
2.17作完毕后,必须将机械擦干净,并做好保养工作,电线有顺序盘好,并做好防雨措施。
1.37 (三十三)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37.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磨石子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磨石子作业。
1.37.1.2 2 主要内容
2.1工作前,应详细检查各机件的情况。
2.1.1导线开关等应绝缘良好,熔断丝粗细适当,禁止过粗。
2.1.2导线应用绳子悬空吊起,不应任其放在地上,以免拖拉磨损,造成漏电。
2.1.3工作前,应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时,方可开始工作。
2.2电动机如发热时,须停止工作,使其冷却后再用。
2.3搬运磨石子机时,应用结实的绳子缚住后搬运,放下时不要碰坏机器或伤人。
2.4休息或停止工作时,应将开关打开,井取出溶断丝插头。
2.5工作中,如发现零件脱落或不正常音响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修理。
2.6任何检查修理工作,必须在电动机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
2.7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戴手套和穿胶靴。
2.8电气部分如有损坏,应由电工修理,所有接线工作也应由电工担任,室内导线应采用橡皮包装的软线。
2.9停车后,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并检查各部分的机件状况,如有损坏应进行修理和更换。
2.10机械用完后,应予擦拭,保持清洁,磨石机要放置干燥地方,用木头垫放稳,并用油布覆盖,以防灰尘和水分侵入。
2.11磨石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和保养,不准他人开动。
1.38 (三十四)机修工安全作业要求
1.38.1.1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修工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机修工作业。
1.38.1.2 2、主要内容
2.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 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2.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2.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2.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2.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械者必须卡死。
2.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2.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2.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2.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2.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淮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2.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1.39 (三十五)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39.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手拉葫芦作业。
1.39.1.2 2 主要内容
2.1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2.2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
2.3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1.40 (三十六)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40.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千斤顶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千斤顶操作。
1.40.1.2 2 主要内容
2.1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
2.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2.3使用轴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2.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1.41 (三十七)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一般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机械设备作业。
1.41.1.2 2 主要内容
2.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2.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2.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2.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防护隔离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 1千伏 以下 | 20 千伏 | 35-110 千伏 | 154 千伏 | 220 千伏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 1.5 | 2 | 4 | 5 | 6 |
2.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污,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1.42 (三十八)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2.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1.42.1.2 2 主要内容
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1.43 (三十九)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43.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安全作业的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工作业。
1.43.1.2 2 主要内容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2.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佩戴防护用品。
2.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扑火。
1.44 (四十)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4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1.44.1.2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kV) | <6 | 10~35 | 44 | 60~110 |
距离(m) | 0.35 | 0.60 | 0.90 | 1.50 |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45 (四十一)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45.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挖掘机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挖掘机作业。
1.45.1.2 2 主要内容
2.1工作前的准备
2.1.1工作前,应对发动机、传动机构、作业装置、制动部分,各种仪表及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进行每班保养工作。
2.1.2起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旋转空档位置,主离合器处在松开位置,然后鸣喇叭起动发动机。
2.2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2.1无关人员禁止如驾驶室,任何人员不得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通过或停
留,配合作业机械应在挖掘机停止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2.2挖掘机作业时应处于平稳位置并制动住行走机构。
2.2.3铲挖爆破掘松后的岩石应用正铲,石块粒径不得大于1/2铲斗口宽度,不得勉强挖掘较大的坚硬石块和障碍物。
2.2.4在悬崖下或超高工作面工作时,应预先作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2.5禁止用铲斗去破碎冻土、石块等物。
2.2.6工作时铲斗不应一次掘进过深,提斗不应过猛,落斗要轻快,回转和制动要平稳。
2.2.7铲斗未离开上层不得转向,不得用铲斗或斗柄以回转动作横向拨动重物或汽车;凡是离开驾驶室不论时间长短,铲斗必须落地。
2.2.8装车时要让汽车停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车时铲斗尽量放低;汽车装满后,要鸣喇叭通知驾驶员。
2.2.9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变更铲臂倾角。
2.2.10挖掘机运转时,禁止进行任何保养、润滑、调整和修理工作;对铲臂顶端滑轮和钢丝绳进行检修、保养或拆换时,必须使铲臂下降落地后进行。
2.2.11经常注意卷筒钢丝绳是否有缠乱及绳股钢丝损坏情况。钢丝绳严重磨损断丝超过规定要及时更换。安装钢丝绳,楔块大小要适当,固定要牢靠。
2.2.12挖掘机不论在作业或行走时,机体与架空输电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见下表),必须待停电后方可工作。
架空线路与在用机械最大弧度和最大风偏时,与其凸现部分的安全距离表
线路电(kV) | 广播 通讯 | 0.22~0.38 | 6.6~10.3 | 20~25 | 60~110 | 154 | 220 |
在最大弧垂时 垂直距离(m) | 2.0 | 2.5 | 3 | 4 | 5 | 6 | 6 |
在最大风偏时 水平距离(m) | 1.0 | 1.0 | 1.5 | 2 | 4 | 5 | 6 |
2.2.14在埋地电缆区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用石灰或明显标志划在地面上,并保持1m以外的距离处挖掘。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需会同有关人员和部门研究,采取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2.2.15反铲、拉铲作业日、铲斗满装后不得继续铲土,以免过载。
2.2.16在挖掘基坑、沟渠、河道时,应根据深度、坡度、土质情况,确定机械离边距距离,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2.2.17行走时,主动轮在后面,铲臂和履带平行,回转台制动住,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36%),上大坡时应用外力协助;下坡应慢速行驶。严禁在坡上换档变速和空档滑行。
2.2.18转弯不应该过急过大,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左右。
2.2.19通过桥、涵、管道时,应首先了解其承载能力;通过铁路应铺设木板或草垫;禁止在轨道上转向,通过松软或泥泞地面应用道木垫实。
2.2.20行走距离不得超过5km,并在行走前彻底润滑行走机构,行走速度不得过快。长距离运行应用平板拖车装运。
2.3工作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2.3.1将挖掘机驶离工作区,停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
2.3.2将机身转正,落下铲斗。
2.3.3将所有操纵杆放于空档位置,各制动器手柄放在制动位置。
2.3.4冬季使内燃机朝向阳面,并应将冷却水放净。
2.3.5做好每班保养工作,关锁门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46 (四十二)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46.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装载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装载机作业。
1.46.1.2 2 主要内容
2.1工作前注意事项。
做好班前保养。
2.2工作中注意事:
2.2.1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主离合器,制动器失灵,温度过高时,不得继续工作,应停机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2.2.2发现机车有异响,应立即停车检查。
2.2.3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支线让干线,禁止互相追逐。
2.2.4下坡中禁止空档运行,应降低车速减小油门,刹车缓行下坡。
2.2.5铲土时,铲刀禁止超越允许深度,并禁止硬推,以防铲刀碰坏。
2.2.6夜间操作时,机上前后照明设备必须齐备、完好。
2.3.7工作后停放注意事项。
停车后应将铲刀放在地面。
1.47 (四十三)柴油机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47.1.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柴油打桩机作业。
1.47.1.2 2 主要内容
2.1操作人员须经专业训练,了解所操作的打桩机的构造、原理、操作和维护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2对打桩机所配置的动力装置、卷扬机、液压装置、电气装置等应按其操作规程操作。
2.3如需停机较长时间时,应将柴油锤落下垫好,打桩机处于安全状态。
2.4遇雷、雨、雪、雾和六级以上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或有强台风警报时,应将打桩机迎风向停置,放下柴油锤并增设防风缆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打桩机必须采取防雷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打桩机。
2.5作业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
2.6用打桩机吊桩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将桩运至桩架正前方的规定距离内;用双导向立柱吊桩时应待导杆回转并锁紧后方可起吊。
2.7插桩时应及时校正桩位。桩入土±3m时,严禁采用桩机行走或回转来纠正桩的角度。
2.8在软地层打桩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当每击贯入度小于100mm时,开启油门,起动柴铀锤。
2.9上活塞跳起高度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大高度时,应减小油门,控制行程。
2.10上活塞没有停止跳动时,严禁落下起落架撞击下碰块。
2.11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给下汽缸加注润滑油。
2.12柴油锤出现早燃时,应停锤冷却。
2.13汽缸水套中的水位低于汽缸吸排气口时,应及时补充,严禁无水作业。
2.14 十击贯入度小于20mm时,应停止作业。
2.15立柱后仰时,严禁提升柴油锤;打斜桩时,应先将桩吊起稳固。再后仰立
柱。履带三支点式打桩机打斜桩时,必须使用后支撑杆。
2.16打桩机吊柴油锤行走时,应将柴油锤降至最下部,履带三支点式打桩机行走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在坡道上行走应将重心在坡道的上方,坡度不得大于5°。
2.17打桩机回转时,应将柴油锤降至最下部,回转制动应缓慢;同向连续转不得大于一周。
2.18吊桩、吊锤、回转及行走等动作,严禁同时做两个以上动作。
2.19升降机严禁超载。
2.20作业后,应将柴油锤放在桩头或地面垫板上;装好气缸盖、进排气口盖,锁住安全限位装置;冬季作业后,应将冷水排净。
2.21长期停用应卸下柴油锤,放净燃油及润滑油、冷却水;清洗燃烧室、活塞冲击面,做好防腐措施。
1.48 (四十四)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48.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振动沉拔桩机作业。
1.48.1.2 2 主要内容
2.1操作人员须经专业训练,了解所操作的桩机的构造、原理、操作和维护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2对桩机所配置的动力装置、卷扬机、液压装置、电气装置等应按其操作规程操作。
2.3桩机的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处理。
2.4桩机的试车、安装、拆卸,拖运等应严格执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5遇雷、雨、雪、雾和六级以上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或有强台风警报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置,将桩管沉入土中3米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设防风缆绳。必要时,应将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打桩机。
2.6每班作业前首先空运转,待确定各部件状态正常后方可作业。
2.7如使用夹桩器,应先夹紧桩后再作业,作业时不得松开夹桩器。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停止振动锤的振动,后松开夹桩器。
2.8安装振动锤时,必须将振动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m内。
2.9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2.10桩机回转制动应缓慢,同向连续运转应小于一周。
2.11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以上动作同时进行。
2.12升降梯严禁超载。
2.13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2.14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2.14.1立柱、斜撑上有零件脱落;
2.14.2振动锤电动机紧固螺栓松动,导向装置松动,激振器内有冲击声,轴承温升过高,振动锤与桩或其他装置连接螺栓松动。
2.14.3.电气装置、液压装置出现故障。
2.15如振动锤减振横梁振幅长时间过大,应停机查明原因。
2.16沉桩时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后,严禁采用桩机行走或回转等动作来校正桩的垂直度。
2.17不能左、右倾斜调整的桩架立柱,调整立柱前、后应倾斜时应同时驱动左、右斜撑。
2.18每天作业停止时,应将桩管沉入土中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2.19桩架起架和落架时,应先检查卷扬机卷筒是否可靠,然后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程序起、落架。
2.20步履式,轨道式桩机不工作时,应停放在履靴或轨道中部,夹轨器必须夹紧。
2.21拆卸时,应保证管接头不受污染。
1.49 (四十五)螺旋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49.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螺旋钻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螺旋钻机作业。
1.49.1.2 2 主要内容
2.1正式施钻前,应查看一下电源的容量是否符合钻机所需容量。
2.2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检查电路、电压范围、漏电保护开关及操作手柄。
2.3正式施钻时,应将钻机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开始下钻钻孔。
2.4钻孔作业过程中,应经常观察电流表,如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2.5为了防止电动机过载,在控制箱内设置过电流继电器;在过电流继电器动作之后,应间隔10min左右再启动,重新启动后,30min之内不应再过载。
2.6使用应尽量避免依靠点动,进行瞬时的正转和反转。
2.7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住,钻孔时要有专人看护。
2.8操作中要改变钻杆的回转方向时,须等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起动。
2.9拔钻后,应将钻杆上残存的土除去。
2.10钻孔作业中,如遇断电,应立即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否则会因土体回缩的压力而造成钻机不能运转或造成钻杆拔不出来等现象。
2.11操作完毕后,应将钻杆及钻头全部提升至孔外,并冲洗干净。
2.12关闭电源总开关,将钻机放到最低位置。
1.50 (四十六)混凝土输送泵安全操作规程
1.50.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混凝土输送泵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混凝土输送泵作业。
1.50.1.2 2 主要内容
2.1开机前的检查:
2.1.1操作盘上所有电气开关处于“OFF”位置,空气开关0F1、QF2也处于OFF位置。
2.1.2电气元件下允许有断线、脱线、接头松动和短路现象。
2.1.3搅拌换向阀手柄应位于“中位”。
2.1.4手动截止阀13应全开,截止阀23、24应全闭。
2.1.5三位四通阀3的手柄处于关闭位置。
2.1.6主油泵排出量手轮顺时针方向旋至最小排量位置。
2.1.7输送泵车的四个支腿应支起在坚实的地面上,并用插销栓好销紧。
2.1.8混凝土泵水平放置,输送管应用撑杆固牢,各管接头联接牢靠。
2.1.9液压油箱和润滑脂箱内应有足够的用油。
2.1.10各安装或紧固螺栓无松动。
2.1.11混凝土泵在使用前一定要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1.12严禁将手和脚伸进料斗或滑阀内,也不许蹬踏这些地方。
2.2接通电源,空转十分钟以上检查下列项目:
2.2.1输送泵搅拌斗内加上足量的水进行试泵。
2.2.2设备运转无异常,异响、过热或卡住现象。
2.2.3系统压力正常,蓄能器内氮气量适中。
2.2.4润滑脂分配阀的油脂分配和故障显示系统正常,油脂管路元堵塞。
2.2.5闸板阀开启和关闭正常。
2.2.6按泵送要求调整活塞行程。
2.3泵送工作
2.3.1骨料碎石大小应与输送管的管径相符。
2.3.2输入搅拌缸内的骨料和放入输送泵搅拌斗内的混凝土不要太满,以免溢出。
2.3.3当混凝土泵开始或停止或暂时中断泵送作业时,应随时与前方出料处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以免发生意外。
2.3.4当输送泵工作油温大于50℃时,应开启冷却风扇,若启动冷却风扇后,油温仍然超过60℃时,要找出毛病,加以解决。
2.5.5作业中,当混凝土输送管道出现堵塞或者移动前端软管浇灌位置时,应进行“反泵”操作4~5个行程。停泵5分钟以上,事先应与前方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2.3.6作业时,注意力集中。应经常注意观察设备是否异常,压力是否正常。
2.4作业结束后的清洗工作。
2.4.1应用水泵系统对泵、输送管和料斗进行清洗。水洗时,混凝土泵一定要停止工作。
2.4.2认真冲洗“Y”形管的密封部分,将0型圈取出,清洗沟槽后再装。
2.4.3清洗后混凝土泵空转20分钟,直到闸板阀周围的泥浆完全被润滑脂取代。
2.4.4对拉至洗涤室混凝土活塞进行检查,并将润滑脂涂在活塞上。
2.4.5打开放水伐配合操作水泵,彻底排水(冬季防冻)。
2.4.6关闭电源,将全部开关都拨至“OFF”位。锁好输送泵及配电箱。
1.51 (四十七)沥青洒布机安全操作规程
1.51.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沥青洒布机使用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沥青洒布机的作业。
1.51.1.2 2 主要内容
2.1提高洒布质量的注意事项。
2.1.1沥青洒布机喷洒作业前,首先检查查罐内沥青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规定石油沥青为140~160℃。沥青温度的降低,将使粘度增加,流量减少,应先将其加热到规定要求;油温过高会导致沥青老化变质,甚至发生起火。
2.1.2调整好喷嘴的喷射角(长缝喷嘴为扇形角,锥形喷嘴为锥角),使各个相邻喷嘴的喷雾扇或喷雾锥,在其下角能有少量重叠。喷嘴扇角和锥角的大小同喷射压力有关。喷洒层的重叠量则同喷嘴离地面高度有关。喷嘴离地较高,其喷洒宽度就变大,相邻喷嘴的喷雾下部重叠量就较多。反之,则喷洒宽度变小,重叠量就较少。对于长缝喷缝,相邻喷雾的重叠程度还同喷嘴与管轴线的交角有关,一般应事先调整好交角(25º~30 º)。锥孔喷嘴的安装位置的高低也影响其洒布宽度和与毗邻喷嘴的重叠量。一般在使用时应将洒布管调整到离地面25cm左右。
2.1.3在洒布作业的整个过程中保持喷射压力稳定。喷雾角是靠一定压力来维持的,此压力在管径与喷孔都一定的情况下,将随沥青在管内的流速而变化,此流速又同沥青泵的转速及沥青的温度有关,现代沥青洒布机的洒布系统做成全循环式,并配有卸压阀,工作时使洒布管始终处于恒压状态。
2.1.4相邻洒布带之间应有一定量的重叠,横缝重叠量一般为10~15cm;纵向重叠量一般为20~30cm。为了确保横向重叠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沥青洒布机应在起洒点以前约5~10m处起步,到了起洒点,应立刻打开喷洒开关。达到洒布指定终点时立即关闭喷洒开关,以免发生滴漏现象,造成横向接头处有过多的沥青。
2.1.5洒布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罐内沥青存量。当洒布管喷嘴喷出的沥青含气泡时,表示罐内沥青已洒完,应立即关闭三通阀停止洒布,然后升起洒布管并使喷嘴朝上,随即将分动箱挂上倒档,使沥青泵倒转,将管内的沥青抽回箱内。在抽空管道的过程中,还可以利用喷灯加热喷嘴及管道,熔化其残余沥青,将全部沥青收入罐内。
2.2安全技术规程
2.2.1沥青是易燃物,机上又常常使用明火,必须配有良好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2.2.2禁止在点燃喷火器时给机械加注燃、润油料。
2.2.3在沥青罐的抽吸口和顶上的加注孔未盖封时,禁止点燃喷燃器。
2.2.4点燃加热喷燃器时,应事前打开罐上的烟囱盖。
2.2.5对罐内沥青进行循环加热时,罐内沥青的液面必须高过U型火管的高度(即淹没全部火管)。
2.2.6在洒布过程中禁止使用喷燃器(包括固定的与手提式)。
2.2.7点燃手提式喷燃器时,输的开关先要部分打开,然后逐渐全部打开,并禁止接近易燃品。
2.2.8用于喷燃器的压缩空气的压力在0.3~0.4MPa以下。
2.2.9喷燃器熄火后,应关闭燃油箱的进气开关,并卸除箱内的剩余压力。
2.2.10在进行7m宽的洒布时,要随时注意避免两侧的洒布管与障碍物相碰。
2.2.11在满载行驶时避免紧急制动。
1.52 (四十八)内燃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52.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内燃压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燃压路机作业。
1.52.1.2 2 主要内容
2.1开动前必须注意机械前后左右有无障碍和人员。
2.2工作中注意事项
2.2.1机械在运行中加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将发动机熄灭,用制动器制动,方可维修。
2.2.2数台压路机同时在平道上行驶或碾压时其间距保持在3米以上,坡道上禁止纵队行驶,以防因制动器失灵溜坡而造成撞车事故。
2.2.3在道基上碾压时,应由中间向两侧碾压,不应靠近路基边缘碾压(一般在0.5米以上)以防塌方。上下坡禁止换档和滑行。
2.2.4如新填路基松软,须先用其他设备排压后,才能用压路机碾压。
2.2.5前后轮的刮泥板须经常检查调整,保持刮泥板平整和良好。
2.2.6禁止用牵引法强行发动内燃机,不允许用压路机拖拉任何机械。物件。
2.2.7压路机上下拖车时应由技术熟练的驾驶员操作。
2.2.8使用胶轮压路机时应保持轮胎的正常气压,并注意是否有石块夹在轮胎之间。
2.3工作后注意事项:
2.3.1压路机应停放在平坦地区,不要停在路边或坑洼积水区。
2.3.2压路机不得停放在道路中间或交叉路口,应停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夜间设置信号灯。
1.53 (四十九)混凝土路面切缝机安全操作规程
1.53.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混凝土路面切缝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混凝土路面切缝机作业。
1.53.1.2 2 主要内容
2.1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切缝机使用说明书,掌握机器的使用方法后方准使用。
2.2作业前应按规定添加燃油,随机备用的燃油应装在专用的容器内,并放在阴凉处。
2.3作业前应检查各装置的螺栓是否拧紧,切缝机构、传动系统是否正常。
2.3.1没有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切缝机不得使用;
2.3.2发现刀片断裂应更换,刃口磨钝或有缺口应磨利。
2.4操作时,手和脚不准靠近旋转部件。
2.5操作者远离机器时,发动机应熄火。
2.6发动机和刀片运转时不准检查和搬动机器,检查和搬动机器时,要当心刀片碰伤手。
2.7发动机不得超速运转。
2.8发动机过热时,应经怠速运转后停机。
2.9操作中,要经常注意机器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有异常振动声音及零件松动等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2.10在下列情况下发动机不准加油:
2.10.1发动机正在运转时;
2.10.2发动机旁有火源时。
1.54 (五十)其他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其它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及保养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其它施工机械的作业保养。
1.54.1.2 2 主要内容
2.1 “其它机械”是指公司没有或还未具体规定其操作及保养规程的机械。
2.2 “其它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照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3如具体规定时,按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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