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团韶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分配、构成和选举办法的规定
为确保共青团韶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现就代表名额分配、构成和选举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共青团韶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为261人。代表的构成与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团员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代表应是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国党党员)。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治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关心青年工作,在工作学习中发挥模范作用,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信任并具备议事能力。
三、代表要有广泛性。代表中,团的各级专职干部(包括少年工作者)不超过50%;党员不超过60%;女代表不低于25%。
要适当考虑代表的行业特点,学校线要注意兼顾品学兼优的学生团员代表。
要适当照顾少数民族团员代表。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凡是有条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地方和单位,应由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能召开团代会的地方和单位,可召开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各县(市、区)、驻韶(中省)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各团工委要将代表名额分配给乡镇和所属有关单位,经广大团员推荐或党团组织协商提名,并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团内外青年意见,提出多于代表分配名额20%的候选人预备名单。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审查同意后交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也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大中专院校、军分区、支队的代表,可参照上述办法选举产生。
团机关的代表,委托有关县(市、区)团委选举产生。
五、代表产生的时间。出席市第十五次团代会的代表,应在3月20日前选出,并填好《共青团韶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团。
联系人:吴 野 联系电话:87536
共青团韶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 曾玮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岁) | 1986年10月 | 民族 | 汉族 | |||||||
籍贯 | 广东韶关 | 出生地 | 广东韶关 | 学 历 (学位) | 大学本科 | |||||||||
参加工作年月 | 2007年9月 | 入团年月 | 2004年10月 | 入党年月 | ||||||||||
工作单位及 团内外职务 | 风采事处团委副 | |||||||||||||
简 历 | 本人毕业于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语言交流能力,在这几年的工作中磨练了自己成熟稳重的性格。做事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时间观念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富于创新精神及挑战性,思维严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做人正直豁达,乐于助人,热情感恩。对事物有敏锐的洞察力,对负责的工作会付出全部精力和热情,力争在最短的时间把工作做好。 | |||||||||||||
主 要 表 现 | 作为一名团员,本人能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校期间还多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服务,为中国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壮大做出自己的贡献。工作后,本人现任风采事处团委副,我处处以身作则,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能够率先做好团员青年的表率。 | |||||||||||||
奖 惩 情 况 | ||||||||||||||
意 见 单 位 团 组 织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同组审 级织查 党部意 委门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