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考核目的和原则
1、为不断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造就一支富有竞争力的、高效率的项目员工队伍。
2、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改善、提高团队及个人绩效,创造“业绩导向的分配机制”。
3、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二条 考核组织
1、月度绩效考核领导成员:
李晓光 魏忠喜 黄晓彬 郭保展 孟祥涛 朱娜 蒋亮亮 逄迪
2、月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魏忠喜
副组长:郭保展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
月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综合办。
3、月度绩效考核监督协调小组
组长:李晓光
组员:黄晓彬 孟祥涛
第三章 考核时间、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 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为每月的21-25日,由人事部门负责通知。
第四条 内容及方法
1、月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月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周边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2、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本月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周边绩效。任务绩效为月度工作计划(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管理绩效为对本科室人员管理情况及科室管理职能的发挥情况。周边绩效体现相关科室(或相关人员)团队合作精神的发挥。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主管领导、其他领导、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共同完成。
3、部门其他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任务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周边绩效。任务绩效为月度工作计划(重要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是指员工工作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和纪律性。工作能力是指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技能。周边绩效体现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团队合作精神的发挥。部门其他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主管领导、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部门其他员工共同完成。
4、项目员工每月要填写《项目员工月度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表5),每月1日前将月度工作任务及目标填好后报送人力资源科;每月20日前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的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部门其他员工的由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于每月20日前将表格报送人事部门。
5、项目员工考核结果分为五级:
优秀:91分(含)—100分,绩效系数为1;
良好:81分(含)—90分,绩效系数为0.9;
称职:71分(含)—80分,绩效系数为0.8;
基本称职:61分(含)—70分;绩效系数为0.7;
不称职:60分以下,绩效系数为0。
6、考核打分权重:
(1)对各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工长)考核打分权重:
| 考核人 | 权重 |
| 项目经理 | 40% |
| 主管领导 | 30% |
| 其他领导 | 20% |
| 各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互评 | 10% |
| 考核人 | 年度考核权重 |
| 主管领导 | 40% |
| 部门正职 (部门负责人) | 30% |
| 部门副职 | 20% |
| 部门其他员工互评 | 10% |
第五条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作为项目月度绩效奖金分配依据。
1、部门正职月度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基数金额*×个人考核结果(绩效系数)×出勤
2、部门副职月度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基数金额*×个人考核结果(绩效系数)×出勤
3、部门主管员工月度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基数金额*×个人考核结果(绩效系数)×出勤
4、部门主办员工月度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基数金额*×个人考核结果(绩效系数)×出勤
5、新分大学生三个月实习期满月度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基数金额*×个人考核结果(绩效系数)×出勤
第六条 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时,不扣减月度绩效奖金;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和请事假时,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月度绩效奖金。
第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 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
附表:1、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工长)月度绩效考核测评表
2、部门正职(部门负责人、工长)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3、部门其他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测评表
4、部门其他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5、部门员工月度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表
6、项目各部门人员状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