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
目 录
1、编制说明 1
2、工程概况 1
3、施工部署 2
4、施工准备 4
5、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6、质量要求和措施 6
7、安全保证措施 6
8、环保措施 7
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土方开挖放坡剖面图附后
沁水县杏河商业带建设项目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1本工程施工图纸、基坑支护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地质勘查报告;
1.2《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9《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1.10《建筑施工安检查标准》JGJ59-2011
2工程概况
沁水县杏河商业带建设项目,位于山西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路南、杏河新路北,地处梅河和杏河两河交汇的三角区。建筑平面为矩形,长242.4m,宽16.20--36.40m;地下一层,地上二至四层;双坡屋面;总建筑面积19667.68㎡。主要使用功能为商业、设备用房及地下停车。
商业带西高东低,建筑逐层升高,使人们沿着室外台阶可逐步到达建筑顶层,与其北侧的展览馆和水上广场浑然一体,延续了山西沁水的名城古建筑气息。
3施工部署
3.1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
3.2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3.2.1拟建场地地形较平坦,地表标高介于8.77~966.52m之间,场区内无不良地质现象。基坑边缘北面距用地红线2.8m,西面和东面距用地红线3.5m,基坑底边线为《沁水县杏河商业带平面图》地下建筑范围线外扩0.8m,施工前应根据建筑结构图进行复核后施工。
3.2.2土方工程划分为三个施工段。分别为1轴至10轴和11轴之间后浇带处;10轴和11轴之间后浇带处至22轴和23轴之间后浇带处;22轴和23轴之间后浇带处至31轴。
3.2.3土方工程采用反铲式挖掘机开挖,由东向西进行,坡道留在施工现场东南角大门入口处。由于本工程场地及基坑深度超过5m以上,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专家论证及设计单位进行重新设计,土方开挖应严格实行分层分段、留土护壁、及时护壁、平衡开挖。开挖前必须进行降水施工,每层开挖至每排锚杆下0.2m,每段10m,待支护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挖。
根据基坑支护设计图纸,支护分为八个区段,支护一区为1轴至3轴和C轴至E轴区段,基坑深度为7.350m,土方分五步开挖完成,第一步2.000m,第二步、三步、四步均为1.500m,其余为第五步;放坡宽度为1.545m,距基坑顶部2.000m以上部分土方放坡系数按1:0.5考虑,2.000m以下部分放坡系数按1:0.1考虑;支护二区为E轴上3轴至28轴区段,基坑深度为5.650m~5.950m,土方分四步开挖完成,第一步2.000m,第二步、三步均为1.500m,其余为第四步;放坡宽度为1.395m,距基坑顶部2.000m以上部分放坡系数按1:0.5考虑,2.000m以下部分按1:0.1考虑;支护三区为E轴上28轴至31轴区段,基坑深度为4.560m,土方分三步开挖完成,第一步2.000m,第二步1.500m,其余为第三步;放坡宽度为1.456m,距基坑顶部2.000m以上部分放坡系数按1:0.5考虑,2.000m以下部分按1:0.1考虑;支护四区为C轴至E轴区段,基坑深度为5.100m,土方分三步开挖完成,每步1.700m,整体放坡系数按1:0.6考虑,放坡宽度为3.060m;支护五区为C轴上28轴至31轴区段,基坑深度为5.100m,土方分五步开挖完成,前四步每步1.000m,其余为第五步,放坡系数按1:0.3考虑,放坡宽度为1.530m;支护六区为基坑南面10轴至28轴间区段,基坑深度为5.800m,土方分五步开挖完成,第一步1m,第二步、三步均为1.500m,第四步为1.000m,其余为第五步,放坡系数按1:0.2考虑,放坡宽度为1.160m;支护七区为基坑南面1轴至10轴间区段,基坑深度为7.262m,土方分六步开挖完成,第一步1.000m,第二步为1.007m,第三步、四步、五步均为1.500m,其余为第五步,放坡系数按1:0.2考虑,放坡宽度为1.452m;支护八区为1轴上B轴至C轴间区段,基坑深度为7.150m,土方分六步开挖完成,第一步、二步均为1.000m,第三步、四步、五步均为1.500m,其余为第六步,放坡系数按1:0.2考虑,放坡宽度为1.430m;。(见附图)
3.2.4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根据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土方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每层开挖至每排锚杆下0.2m,每段10米,严禁超挖土方。
3.3施工机械选择
反铲式挖机 220 1台
反铲式挖机 60 1台
自卸汽车6t 4辆
4施工准备
4.1测量放线
4.1.1现场配置全站仪一台,一台DS3水准仪,50m钢卷尺一把,5m铝合金塔尺一把与配套的测量设备。
4.1.2成立项目测量放线小组,并由项目工程师总负责,制定合理的放线方案,根据规划设计给出的控制线结合基础施工图纸确定施工主控制轴线,钉好轴线控制桩及引桩。
4.1.3轴线控制桩采用50×50长600mm木桩钉入土内不少于300mm,在木桩顶面用5mm小圆钉固定好轴线位置,并在木桩周围300mm用砼予以保护,砼表面略低于桩表面。控制桩位置沿基坑周边4m平行设置,保证各控制桩视线通畅,并在附近建筑物上划好轴线控制点。
4.1.4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构筑物的定位控制桩、标准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查并报建设监理单位办完预检手续。
4.2.土石方施工阶段应在现场设置临时施工运输道路,保证土方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夜间挖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5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1基坑开挖前根据定位轴线将基坑开挖轮廓线用白灰线划出,开挖轮廓线应根据放坡系数确定,在开挖过程中项目技术员、工长应经常检查基槽开挖尺寸、标高,保证基坑大小、标高正确。严防基坑不够宽或基坑超挖。
5.2土方开挖时,准确计算土方工程量,做好土方调配。因本工程后期还有回填灰土施工,因此挖出土方全部运至指定的堆土场地。
5.3根据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基坑施工采用机械挖土时,严禁扰动基础持力层;基底标高以上至少保留0.3m的土层由人工开挖至基底标高。
5.4基坑开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不能堆在基坑周边。
5.5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修帮和清底时在距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
5.6雨季施工
5.6.1本工程土方开挖临近雨季,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5.6.2雨期施工在开挖土方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开挖区内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做好排水工作,以防基坑积水。
6质量要求和措施
6.1质量要求
本工程土方开挖施工时应严格按GB50202-200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6.2质量保证措施
6.2.1组织项目施工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掌握工程内容,熟悉挖土尺寸、标高、轴线位置,使每个在施人员都掌握图纸内容。
6.2.2做到层层交底制度,工程师向施工工长交底、施工工长向施工班组长交底、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土方施工顺利进行。
6.2.3工地技术人员应旁站检查基坑标高,挖土深度不得超过基底设计标高。
6.2.4在挖土过程中应对轴线控制桩、引桩、现场水准点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和检查是否位移,对破坏的轴线引桩要及时修复。
7安全保证措施
7.1土方施工阶段,在基坑周围要设置围挡,沿基坑四周搭好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基坑边1.5m。立杆间距不大于2.5mm,且不小于2道水平杆,栏杆高度1.2m。防护栏杆刷黄黑色漆,并挂安全网。
7.2机械挖土时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挖掘机工作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装车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坐人。
7.3施工阶段要经常检查临建和供电线路,配电箱及闸箱要有防护措施,每次大风过后要检查用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私自拉线路,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7.4应对入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分部分项交底要齐全、详实。
7.5土方施工机械在入现场后组织验收。
7.6土方施工机械在其操作半径内严禁站人,在土方施工时各种车辆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夜间施工时,现场有充分的施工照明,通行道路上设置标志灯,以防夜间行人、车辆的安全。
7.7基槽挖好后,坑内施工人员严禁在坑边休息、停留,防止土石塌落。在挖土机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
7.8基坑四周在防护栏杆下砌筑250mm高挡水沿。并在主楼坑底东西两侧设置两个集水坑。
7.9基坑周围2m以内严禁堆放材料、构件。
8环保措施
8.1土方开挖前,先搭建施工现场门、围墙及临时设施,以减少噪声扩散。
8.2对挖土机械车辆加强维修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减少噪声的产生。
8.3施工机械白天不得大于75dB,夜间施工不得大于55dB。
8.4装卸汽车尽量使用高标准清洁燃油,以减少尾气排放。
8.5土方开挖、装卸等各环节专人洒水除尘,现场堆放的土方,应在表面洒水,使其临时固化,起到除尘作用。
8.6土方运输车辆在出现场大门时应用水管冲洗轮胎,保证不带泥土、扬尘进入城市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