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号: 网络申请登记单编码:
姓名 | 执业证号 | 政治面目 | |||||||
变 更 申 请 | 本人因 原因自愿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是否受过行政处罚 | (1)是(2)否 | 是否受过行业处分 | (1)是(2)否 | ||||||
在调出所执业期间投诉情况 | 1、在调出所执业期间被投诉,且尚未处理完毕。 2、在调出所执业期间被投诉,现已处理完毕。 3、在调出所执业期间无投诉。 (注:以上内容三选一) 天津市律师协会(公章) 年 月 日 | ||||||||
拟调出律师事务所意见 | 1、同意转出;2、已解除聘用合同或办结退出合伙手续;3、已办结的法律事务的业务档案已交接完毕;4、未办结的法律事务已交接完毕,并且已征得委托人同意;5、债权债务已结清;6、原律师执业证已暂收;7、党员组织关系已随转;8、律师年度考核合格;9、在本所无投诉或投诉已处理完毕。 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拟调出区司法局(审批局)意见 | 1、同意调出; 2、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已随转; 3、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公章) 年 月 日 | ||||||
拟调入律师事务所意见 | 1、同意调入。 2、《天津市律师执法(执业)业绩档案》已移交本所。 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拟调入区司法局(审批局)意见 | 1、同意调入; 2、《律师执业登记表》(副本)已移交本区司法局; 3、《天津市律师执法(执业)业绩档案》已移交本区司法局; 4、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本区司法局。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司法局意见 | |||||||||
其他材料 | 1、原律师执业证原件须交回天津市司法局;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3、申请人与拟调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4、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随转证明。5、由拟调入律师事务所进行网络申请;6、本地律师事务所在本市其他区分所的增派撤派适用此表,请同时另附总所增派或撤派申请书,不需要聘用合同。7、流程:拟调入所——拟调出所——市律协——拟调出司法局——拟调入司法局——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