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地步增强全体员工的责任心,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使各项目按运行大表时间节点努力完成全年收费率等考核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周期:本年度每月考核一次、历年每周考核一次
二、考核对象:各项目项目经理、主管、客服
三、考核依据:以 2022 年度运行大表收费率目标值为考核依据
客服:
本年物业费的收费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励 60元,反之,物业费收费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每滞后一个百分点处罚 30元。每月1日对上月收费率进行考核。奖励、处罚概不累计。
历年物业费的收费情况依据项目各自报送的催缴周计划,在每周五内完成催缴周计划的按收回金额的2%计提奖励,反之,未完成本周催收计划的处罚15元。处罚每月 60 元封顶。次周一对上周催缴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处罚概不累计。
项目经理、主管:
本年物业费的收费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励 40元,反之,物业费收费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每滞后一个百分点处罚20元。每月1日对上月收费率进行考核。奖励、处罚概不累计。
历年物业费的收费情况依据项目各自报送的催缴周计划,在每周五内完成催缴周计划的按收回金额的 1%计提奖励,反之,未完成本周催收计划的处罚 10元。处罚每月 40 元封顶。次周一对上周催缴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处罚概不累计。奖励、处罚概不累计。
四、奖惩办法
由财务部提供各项目物业费完成指标数据,综合部对数据与运行大表时间节点内的数据进行对比,奖励、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此办法自 2022 年3月起开始执行考核。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