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莫桑比克纳卡拉走廊水工工程 | 分部名称 | 堆场接桩、钢筋笼加工作业 | ||
交底内容: 一、一般要求: 1、遵章守纪,严格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作业前应先检查施工机具、用具以及施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文明施工和维护保养各种机具和安全设施工作; 4、严禁酒后进行施工作业; 二、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作业: 1、进行作业前将工作区域10米内的易燃易爆品清除,并确保场地内配有灭火器。 2、氧气乙炔瓶在任何时候必须竖立放置,禁止斜放或倒放。 3、必须安装防回火装置,且防回火装置必需直接接在气瓶减压阀处。 4、所有气管连接部位必须使用喉箍绑扎,不得使用铁丝代替。 5、点火时,焊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6、每天作业前对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如气管破损、老化,减压阀损坏则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7、停止作业时,必须关闭气瓶,将气管收拾整齐,不得随意扔放在地上。并确认无火种遗留方可离开。 8、氧气与乙炔必须分开存放,空瓶与满瓶分开存放。 电焊作业: 1、进行作业前将工作区域10米内的易燃易爆品清除,并确保场地内配有灭火器。 2、电焊机存放地点应远离水源、潮湿环境,工作时电线避免浸泡在水中。 3、每天作业前对工具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电焊机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是否有破损,对破损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后,方可开始作业。焊机的初级接线柱必须设置防护罩。次级接线柱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裹严实,做好绝缘防护措施。 4、停止作业时,必须把焊钳上剩余焊条移除,关闭电焊设备,并将电线收拾整齐。 5、焊接桩筒和钢筋笼前,桩筒和钢筋笼下方必须加塞木方,确保牢固后方可从事焊接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1、安装、检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持证电工完成,禁止无证上岗。 2、各小型施工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接零保护、接地保护措施。 3、用电开关严禁裸露放置,必须安装配电箱和开关箱,严禁电箱倒地使用,必须设立支架并上锁,做好防雨防漏电措施。 4、配电箱和开关箱内严禁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任何临时用电设备,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5、合理布置现场用电设施电路走向,检查电线绝缘防护有无破损、老化,及时修复或更换破损、老化的电线,确保绝缘防护良好。 起重作业: 1、认真落实起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做到对机械的及时维修、定期保养。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对机械设备各项检查,确保设备各项性能良好,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2、严禁起重作业与接桩焊接作业同时进行,起重作业时,下方电焊施工必须停止作业,人员要撤至安全警戒区域外,避免交叉作业。 3、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起重指挥,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4、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5、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6、当风速超过11米/m或有影响安全施工的天气时要停止作业。 三、奖惩制度 详见《现场施工安全奖惩办法(暂行)》 附:初次违章作业将处以警告处分,再次违章作业将按照项目现场施工安全奖惩办法进行罚款处罚,第三次违章作业将给予停止作业处罚,并接受再教育培训。 | |||||
交底单位 | 中交四航局莫桑比克纳卡拉走廊水工工程项目 | 施工单位 | |||
参加交底 人员签名 | 接受交底 人员签名 | ||||
项目经理 | 安全主管领导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