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检查和评价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验证所提供的教学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向学生提供的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3.职责
(1)教导处负责对各教学部门或岗位的日检、周检、月检和考核工作。
(2)主管校长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各教学部门或教学岗位进行抽检和评价。
4.工作程序
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1)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
①各教师每周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并记录。各学科负责人每周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要制定纠正措施,并负责跟踪和验证,如需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并做好记录。
②教导处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主管副校长。
③主管副校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期末检查,并记录。
④学校的主要领导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2)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价
①通过对学生发放和收集《满意度调查表》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师生对教学质量的改进。
②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以参加和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评活动为主,并以获得相应的奖牌、证书的形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