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就业分析的涵义
所谓就业,是指党和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所制定的行为准则。而大学生就业是国家就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1】
所谓大学生就业,是指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下,为解决大学生就业与社会需求间的矛盾,正确引导大学生就业,从而为大学生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增加就业机会,维护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指导方针和行为准则的总和。【2】
二、大学生就业的环境分析(为什么出台)
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环境也在不断变化。那么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和特征,大学生就业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调整。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过渡时期、市场经济时期、金融危机时期,这些环境都导致了相应的大学生就业出台。进入二十一世纪,象牙塔里的大学生们突然发现,找工作对于他们来说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2003年至今,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始终只有75%左右,虽然工作并不好找,但却并不妨碍大学年年扩招, 200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只有114万,而2005年达到了338万,是2001年的3倍。根据教育部的统计,大学本科毕业生待业人数年年增长:2001年是34万人,2002年是37万人,2003年是52万人,2004年是69万人,2005年达到了79万。而时至今日,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总人数将达到680万,就业率是多少,待业人数又是多少,令人关注。
年份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毕业生(万人) | 114 | 145 | 212 | 280 | 338 | 420 | 495 | 559 | 610 | 631 | 660 |
就业率(%) | 90.0 | 80.0 | 75.0 | 73.0 | 72.6 | 77.0 | 71.0 | 70.0 | 74.4 | 76.6 | 77.8 |
三、大学生就业的内容分析(说了什么)
(一)大学生就业相关
1.1998年12月24日,《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00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
2.2003年6月10日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的通知》,规定自主创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和多项管理费。
3.2003年7月11日,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中组部、人事部、团、编制办、教育部联合颁布了《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工作的通知》,决定当年组织6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工作。
4.2004年2月16日人事部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完善人才市场资讯化建设,加强人才市场监管力度,从而为中国人才服务业构建竞争有序、积极引导的发展环境。
5.2004年4月14日共青团、教育部颁布《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决定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6.2006年2月25日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联合颁布《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7.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颁布为我国实施积极的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8.2009年1月19日,颁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国家宏观角度对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进行了整合,可以说是该时期有关我国大学生就业的纲领性文件。
9.2009年1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颁布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10.2009年2月20日,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11.2009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颁布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12.2009年2月27日,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3】
(二)我国大学生就业类型
1.宏观
宏观是指为了促进人才结构的平衡而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城市企业、农村、西部等地区就业的鼓励性措施。如:、于2005年颁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等文件。
2.基层就业与创业扶持
基层就业主要包括: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选聘招录优惠;完善面向基层就业项目。也就是说国家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免学费和提供助学贷款等多项措施,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率的重要增长点。我国通过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的措施,落实创业扶持。
3.就业准入与派遣接受
就业准入是指大学生就业获准进入某些地区、职业等的相关,它包含以下两方面:
地区准入。一些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准入,特别是大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等,每年都会出台接收非本地生源的大学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和。
职业方面的就业准入。职业方面的就业准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派遣与接收是指在大学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过程中,国家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则。调配派遣对象为: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结业生以及国家计划招收的为地方培养的院校毕业生;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院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4】
(三)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内容
1.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方针、原则
(1)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等。
(2)依据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优先保证国防,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3)师范类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教育系统内的教学教育岗位上就业。
(4)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育第一线的方针。
(5)定向生、公费、收费委培生,毕业后按合同规定派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地区)工作。单招定向生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县,安排到乡镇一级农业技术推广,职业技术教育等岗位工作等。
(6)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择业不得做出有性别歧视的规定等。
2.关于大学生就业的具体
(1)有关大学毕业生安置的规定,如调配派遣对象,就业协议签订等。
(2)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有关:跨省就业的宏观,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其经费来源,鼓励企业接收毕业生,就业健康体检。
(3)大学毕业生档案及户籍关系迁移:户籍关系的迁出、迁入,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等。
(4)大学生相关鼓励:其一、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创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学生。机关部门积极放宽建立集体与所聘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其二、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我国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其三、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大学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其四、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事业单位聘用大学生,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和相应服务。
3.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特殊
(1)西部就业优惠。其一,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西部地区。同时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高定1至2档工资标准。其二、对自愿到西部艰苦地区、行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其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并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西部地区性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其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2)残疾病患大学生就业规定。按规定招收的残疾大学生由学校负责推荐,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民政部门共同协助他们就业。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定无生活来源的大学生,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3)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大学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等。【2】
四、大学生就业的问题分析
(一)出台的相关可行性不足,执行力不强
我国为了支持引导大学生就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大学生就业的优惠,但是相关在执行过程中却投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其产生原因只要是大学生就业支持可操作性有欠缺。例如,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同时规定,由地方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贴。然而,很多大学生宁愿身处自愿性失业的困境,也不愿意选择到欠发达地区发展。【5】这就和大学生本身的就业观也有关系。就大学生自主刨业来说,缺少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一整套。大学生创业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涉及到贴息、户籍管理、税收优惠、工商登记和各类保险等。但到目前为止,各有关部门还没有进行有效协调,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出台的鼓励毕业生创业的与再就业的创业优惠相似,不符合大学生的特点和满足毕业生创业的需要。【6】
(二)大学生就业欠缺立法保障
从我国有关大学生就业的立法体系来看,至今也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和大学生就业相关,所以促进大学生就业立法方面基本为空白状态。于是,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就出现了。一是女性大学生群体的不公正就业待遇。很多女性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无故受到排挤:二是对于应届毕业生的经验歧视,很多企业吹捧经验的重要性,甚至利用大学生没有经验趁机压低薪资标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专项经费没有保障,高校就业指导机构运行经费没有保障,各种就业优惠流于形式,各项的公信力都受到严重挑战,这些都导致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的低效率。【7】
(三)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符
自从国家出台了高校扩招的之后,高等教育逐渐走向了大众化。每年高校都会招收越来越多的学生,相对的,每年也会有越来越庞大的大学毕业生队伍等待着就业。很多高校没有摆好自己的位置,高校在社会上担任的本质上是培训的角色。肩负着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的重任.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为社会创造更加合适的建设人才。而现阶段高等学校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方式都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新要求。社会经济发展与大学生供给难以有效匹配。适应时代需要的“创业教育”严重滞后也影响大学生顺利就业。
五、对大学生就业的积极评价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已经逐步步入制度化与法制化的轨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解决,必须更多依赖于社会层面的途径来实现。从2002年到2007年的就业工作中,我们看到:从最初成立由主管领导的工作机构到实行
和地方两级管理;把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和高校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快宏观,增加就业渠道,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吸纳和储备人才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
业,部门的工作在一步一步向纵深稳步推进;特别是2007年8月30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就业促进法》,标志着当前大学生就业已经逐步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当前大学生就业涵盖面广,内容丰富,综合性强大学生就业涵盖面广,涉及教育、行政、人事、编制、、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司法等多个领域,十分全面;大学生就业内容丰富,涉及大学生的成才教育、就业指导、求职推荐、职业生涯规划、法律合同、劳动争议与社会保障、自主创业等内容,综合性极强。这些的出台,对于大学毕业生进一步明确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就业素质、熟悉就业程序、自觉做好自我权利保护、逐步树立自主创业的思想,进而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大学生就业立足学生就业实际,从细微处人手,务实不务虚,更加注意解决毕业生就业的实际问题,彰显“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如仅就户口一个问题,先后出台的就有:(1)待就业,即可以转回生源所在地或者保留在学校l-2年。(2)来去自由,即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户口可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转回原籍。(3)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工作,户口可落在北京,并建立《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就业联系卡》,在西部工作满三年后可随时申请回北京。(4)高考入校报到实行户口迁转自由,可以转来,也可以不转,等等。规定的细微程度,时时注意从学生就业的实际出发,处处考虑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突出表现了对大学毕业生的人文关怀。
(四)当前大学生就业理论联系实际,因地制宜,更加体现就业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2007年5月15日,《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职能,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进一步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类计划和项目。积极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大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重点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各级纷纷出台各自的就业,如河南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每年引导1万名大学生到基层任职,在部署乡镇机构改革时,争取给基层预留编制;福建对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就业的和待就业的采取分类管理:对毕业时落实就业单位的,开具就业报到证,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在报到证上标明待就业,落实就业单位后,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上海从2006年起每年出资5000万元,为期3年,设立总额为1.5亿元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以科技成果创业的上海高校毕业生。这些做法,突出体现大学生就业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1】
参 考 文 献
[1]万茗.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评述[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5):129-131.
[2]唐冬梅.试论当前我国的大学生就业[J].科学与财富,2011(4):168-169.
[3]朱生玉,陈晨.我国大学生就业述评[J].继续教育研究,2009(10):86-.
[4]刘洋.我国大学生就业探析[J].学理论,2010(28):91-92.
[5]周梦柯,温志强.浅析引导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192-193.
[6]董元梅.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及对策建议[J].现代商贸工业,2010(9):126-127.
[7]仲小晶.我国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文教资料,2011(21):2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