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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西字 [2014]
第17号 |
门诊、药械科、临床各科室、医技、院直科室:
为加强我院药品医疗器械用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经院长办公室会议研究,调整药事管理委员会并修定相应的职责及制度。
一、组成:
主任委员:于敬来
副主任委员:张艳红 张俊梅 刘 娟
委 员:张永辉、刘彩红、李红瑞、姚荣、
张留辉
二、职责及作用:
1、审定、协调监督医院用药计划、审议进口药品,贵重药品及新药品的供应计划、监督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2、定期讨论全院基础用药品种范围,组织安排评定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协定处方。
3、核对本院药剂科(煎药室)提出的新制剂质量标准和配制操作规程。
4、组织检查全院药品质量,药品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审查处方合理性,指导监督临床用药。
5、宣传科学用药,交流医药信息。组织开展临床用药学工作及其学术交流。
6、及时研究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监督药械科、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7、宏观作用。药委会的成立为药物管理的综合化、一体化、提供了必要的手段。通过药委会把所有涉“药”单位对患者服务统一组合起来,可有效地提高医院药政管理水平,强化宏观能力。
8、信息反馈作用。药委会主管领导和药械科及临床科室之间的信息提供方便,在信息反馈的循环回路中,对药政主管领导可起影响决策作用。以期使医疗服务更加科学、经济、有效、有力地推动医院管理现代化进程。
9、领导监督作用。药委会集药事管理方面的骨干力量于一体,具有广泛的权威性。发挥其强有力的监督约束能力。
周口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4年3月20号
签发人:于敬来
主题词:调节 药事管理 职责
抄送:医院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