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采购方(全称):
供货方(全称):
签订时间:
给水管道阀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根据互惠互利、配合协作的精神,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物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
物资 名称 | 牌号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 单位 | 暂定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暂定金 额(元) | 备注 |
截止阀 | 蓝天阀门 | DN50 | 上海蓝天 | 个 | 8 | 铸钢 | ||
截止阀 | 蓝天阀门 | DN70 | 上海蓝天 | 个 | 2 | 铸钢 | ||
闸阀 | 蓝天阀门 | DN20 | 上海蓝天 | 个 | 856 | 全铜 | ||
闸阀 | 蓝天阀门 | DN70 | 上海蓝天 | 个 | 8 | 铸钢 | ||
闸阀 | 蓝天阀门 | DN80 | 上海蓝天 | 个 | 72 | 铸钢 | ||
闸阀 | 蓝天阀门 | DN150 | 上海蓝天 | 个 | 12 | 铸钢 | ||
用户减压阀 | 蓝天阀门 | DN20 | 上海蓝天 | 个 | 96 | 全铜 | ||
主立管减压阀 | 蓝天阀门 | DN70 | 上海蓝天 | 个 | 40 | 铸钢 | ||
止回阀 | 蓝天阀门 | DN150 | 上海蓝天 | 个 | 6 | 铸钢 | ||
水力控制阀 | 蓝天阀门 | DN100 | 上海蓝天 | 个 | 2 | 铸钢 | ||
持压泄压阀 | 蓝天阀门 | DN100 | 上海蓝天 | 个 | 2 | 铸钢 | ||
排气阀 | 蓝天阀门 | DN80 | 上海蓝天 | 个 | 2 | 铸钢 | ||
排气阀 | 蓝天阀门 | DN70 | 上海蓝天 | 个 | 1 | 铸钢 | ||
排气阀 | 蓝天阀门 | DN25 | 上海蓝天 | 个 | 40 | 全铜 | ||
暂定合同总价 | 大写: 小写: | |||||||
说明: 1、乙方明确知道本合同仅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已包括材料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2、本合同综合单价为无税单价,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税务。 3、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否则按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5、乙方向甲方提交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阀门供应完成后无息退还。 |
按甲方指定时间( )、地点( )、现场验收交货。甲方有权依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调增(减)合同中材料供应数量,乙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单价。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书面采购计划,必须无条件按照书面计划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交货的方式
乙方应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包括运费、上车力资费及卸车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由甲方负责卸车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应付的材料款中扣除。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与方法: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阀门规格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要求,按国家 GB标准执行。
(2)材质证明书必须随货同行,否则甲方不予办理收料结算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按规范要求经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复检合格,方同意验收该批货物;如复检不合格,乙方无条件收回该批货物,并承担检测费用和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人及相应的验收文本附件: 货到工地后,甲方指专人在收货现场验收,并出具甲方指定验收人三人以上同时签字的验收单交一联给乙方作为结算的唯一凭据,验收单上要注明合同编号及计划编号,甲方不另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除此之外的甲方任何机构或个人在验收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
2、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经甲方确认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应付材料款中扣除。
4、虽甲方参与了对乙方材料的验收,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6、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书;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包退还,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质保期后维护收取成本费。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若领款经办人非合同签订人或合同约定“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合同签订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本合同附件1)原件一份并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证明领款人身份。乙方收取工程尾款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见合同附件2)。
甲方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材料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要甲方付至其他单位,则乙方应出具委托收款书原件一份(必须有合法、正当理由,如无正当理由,也非工程所需,原则上不接受委托收款),加盖公章,并由合同签订人签字。
当乙方收款单位或收款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付款方式:全部阀门送至工地,经甲方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其余5%待工程质保期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在28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款中书面计划的要求供应材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违约金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材料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赔偿本批货款的150%作为补偿。
3、非甲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七、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
1、以上合同单价为2009年5月24日起执行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全部货物按时按量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投标书、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解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有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3、乙方的质量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其条款:
1、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价款结清后废止。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