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高边坡及高路堤养护检查办法
(试行)
(2005年12月21日 浙交投[2005]133号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高边坡及高路堤的养护管理,确保边坡及路堤等结构物的完好、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高边坡及高路堤。各营运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切实做好本路段高边坡及高路堤的档案建设和养护检查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高边坡、高路堤是指高度超过20米的边坡和高度超过5米的路堤。
第四条 各营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 检测方式与内容
第五条 高边坡及高路堤养护的基本任务是为了保持坡面的平顺、坚实、无裂缝,保证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六条 高边坡及高路堤的养护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位移监测四种。
日常检查以直接目测为主,配合简单工具量测,每2个月至少进行1次,对锚索施工的边坡和地质情况较差的高边坡或高路堤检查频率应适当加密;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性气候,雨中加强巡查,过后1天内组织检查。
定期检查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为主,对高边坡及高路堤各部位进行详细检查,一般安排在大暴雨后进行,每年检查二次。
专项检查根据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视实际需要确定。
位移监测以仪器监测和简易监测为主,按高边坡及高路堤稳定性程度的不一致采用不同时间的监测工作,一般要求如下:
1、稳定性差或较差:每1个月监测一次,雨季或强风暴雨期加密监测。
2、稳定性较好或好:每2个月监测1次,雨季或台风暴雨期加密监测。
3、当发现路堤或边坡变形加大或坡体出现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加密监测。
第七条 各种检查的项目及内容。
(一)日常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边坡截水沟、边沟外3米内边坡有无出现危石、浮石、裂缝,边坡碎落台、坡道等有无出现缺口、冲沟、沉陷、塌落和排水是否通畅,浆砌护面或喷浆护面是否松动、脱落、开裂,用锚杆或锚索加固的要检查锚头是否渗水等现象。
路堤有无出现裂缝、倾斜、鼓化、滑动、下沉等现象,泄水孔排水情况,浆砌墙是否有异常。
(二)定期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边坡排水情况及边坡上夹石、孤石有无松动滑落等现象;岩层断层地带风化情况及其发展情况;防护加固构造有无损坏及锚索端头有无漏水现象;坡面有无变形、倾斜、滑移等现象;坡顶植被覆盖和坡面碎落情况等。
路堤有无出现裂缝、倾斜、下沉等现象及整体稳定性情况。
(三)专项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在日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又难以判明损坏原因、程度时,或根据运行情况有必要时,施行专项检查。
(四)位移监测的项目和内容
对高边坡及高路堤的位移监测主要分为仪器监测和简易监测,前者可分别对深部地层的位移情况和地表构筑物、岩土体进行长期监测,后者则采用简单的方法对高边坡及高路堤中裂缝、缝隙等变形特征进行长期或定期检测。
对于稳定性差(稳定性较差)或有可能出现滑坡、具较大隐患点的路堤及边坡采用较准确的仪器进行监测。其中深部位移情况可用测斜仪或预埋应力管等方式进行监测。
高边坡及高路堤表部岩土层和结构物的变形特征可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其他适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水平或垂直方向的位移或其他异常情况的监测。
对于稳定性相对较好或好的高边坡及高路堤直接采用简易监测方法进行,对稳定性相对较差的地方,设置观测桩(可在桩上固定供测量的钢尺或木尺),直接采用游标卡尺或钢卷尺进行定期监测,对特别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高边坡可采用安装摄像或雇佣看山工进行监控和观察,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第三章分类评定
第 高边坡、高路堤的技术状况评定等级,根据稳定性等状况进行评定,分为一、二、三、四类。《高边坡、高路堤的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见附表1。
第九条 各类高边坡、高路堤的养护措施是:一类进行正常养护;二类进行小修;三类需进行专项检查,再确定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四类需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制定维修方案。
第十条 在检查中发现高边坡、高路堤的稳定性存在明显问题,达到三类、四类技术状况的病害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报告,处理完毕后再将处治经过和结果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检查资料整理
第十一条 各营运公司要对管辖路段内每处高边坡及高路堤建立档案,监测数据应按规定进行记录保存,做到一处一档。档案内容分为基本数据表(包含立面照片)、日常(定期、专项)检查记录表、养护情况与位移监测数据表等(详见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第十二条 各营运公司要对高边坡及高路堤检查建立专人负责制。各下属公司的养护技术人员具体承担检查工作,也可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各营运公司要将上述两条中规定的档案及时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
高边坡、高路堤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 四 类 | |
总 体 评 定 | 完好、良好状态 1、整体稳定性良好 2、部件功能及结构保持完好 3、只需要日常清理保养 | 较好状态 1、整体稳定性良好 2、部件功能保持良好,结构出现有轻度的病害 3、需要进行小修、保养 | 较差状态 1、整体稳定性较差 2、部件出现轻度功能性病害,但暂时不影响正常交通 3、要进行专项检查,确定处治对策 | 差的、破坏状态 1、整体稳定性差或已经破坏 2、部件出现严重功能性病害,严重影响甚至威胁正常交通 3、须邀请专家进行专项检查,确定大中修方案 |
高 边 坡 | 1、整体稳定性良好 2、部件功能及结构基本保持完好 | 1、整体稳定性良好 2、边坡排水不畅或积水 3、边坡上夹石、孤石松动 4、坡顶及坡面的植被被破坏 5、边坡碎落台出现缺口、冲沟、沉陷、塌落 6、浆砌护面墙或水泥砼锚喷护面出现松动、脱落、开裂 | 1、整体稳定性较差 2、边坡出现轻度裂缝 3、锚杆或锚索锚头渗水 4、坡面出现轻度变形、倾斜、滑移 5、边坡发生小规模塌方等病害,但不影响正常交通 6、通过位移监测发现边坡出现位移 | 1、整体稳定性差或已经破坏 2、边坡出现严重裂缝 3、坡面出现严重变形、倾斜、滑移 4、边坡发生严重塌方等病害,影响正常交通 5、通过位移监测发现位移后不能确定位移原因 |
高 路 堤 | 1、整体稳定性良好 2、部件功能及结构基本保持完好 | 1、整体稳定性良好 2、防护出现轻度破损 3、护坡道出现缺口、沉陷、塌落 | 1、整体稳定性较差 2、路堤出现轻度裂缝、倾斜、鼓化、滑动、下沉、塌方,但不影响正常交通 | 1、整体稳定性差或已经破坏 2、路堤出现严重裂缝、倾斜、鼓化、滑动、下沉、塌方等病害,影响正常交通 |
高边坡及高路堤基本数据表
防护类型 | 结构编码 |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
结构高度 | 竣工日期 | ||
地质情况 | 设计单位名称 | ||
防护形式 | 施工单位名称 | ||
抗震等级 | 监理单位名称 | ||
防护高度 (分级注明) | 交工验收评定 | ||
防护坡率 (分级注明) | 竣工验收评定 | ||
照片: 技术状况评定: | |||
管养单位 | 养护负责人 检查责任人 |
高边坡及高路堤日常(定期、专项)检查记录表
防护类型 | 桩号 | ||||
检查时间 | 天气 | ||||
检查人员 | 技术状况等级 | ||||
方式及仪器 | |||||
检查内容 | |||||
现状描述 | |||||
病害照片 | |||||
养护意见 | 整改情况 |
附表4:
路堤及边坡养护情况记录表
结构物编号: 结构物名称:
序号 | 维修内容 | 维修等级 | 维修方式 | 维修单位 | 维修日期 | 费用(元) |
附表5
位移监测数据表
监测时间
观测桩位置及编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