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
按《食用菌菌种管理条例》和《无公害江山白菇省级地方质量标准》标准执行。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菌种接种之日起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
起日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三、白菇菌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
四、定金
买方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
金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五、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投售点。运输费用由方负担。
七、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八、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九、菌种瓶的供应及回收和费用负担
菌种瓶由卖方提供,每个菌种瓶收取押金元,由买方于菌种出售
后日内返还菌种瓶时按实际返还的个数退回。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十一、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起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必须做好对买方的售后技术指导服务。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指导操作而引起的损害,由买方自负。
菌种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调换。
十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