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岗位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认真参加班前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变处理能力。 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安全意识,必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搞好文明生产。
5、上班后,对自己操作的设备及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汇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6、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记、监测仪表,不得随意挪动、占用和拆除。
7、一切电器设备、设施,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动用、操作和检修。
8、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9、在劳动过程中,要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并且要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