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台账资料规范
台账项目 | 台账资料目录 | 有关要求 |
一、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情况 | 1.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方案; 2.制定欠薪处理应急预案; 3.创建“无欠薪项目部”领导小组。 | 1.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方案应该明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要求。 |
二、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的分包合同; 3.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证书; 4.施工许可证; 5.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凭证材料; 6.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凭证材料,含工程款结算单和工程款拨付凭证等; 7.投资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可研报告(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拨付凭证等。 | 1.工程施工合同须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1.实名制管理花名册; 2.劳动合同; 3.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信息; 4.实名制考勤系统记录、考勤表; 5.通过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所有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工资专户、支付支付、工资保证金等信息进行登记、管理(查看实名制平台数据情况),使用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还须与省实名制平台互联共享。 | 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且有农民工签收凭证。 2.考勤系统与实名制平台相连并实时更新考勤数据; 3.实名制平台相关数据应实时更新。 |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开户银行三方签订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凭证(专项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3.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协议; 4.建设单位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的凭证。 | 1.建设单位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的人工费用数额应保障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拨付人工费用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五、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 | 1.书面工资支付台账(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2.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专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凭证(流水); 3.向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清单。 | 1.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和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2.代发工资凭证中工资数额,与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合同约定工资数额相一致。 |
六、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 | 1.本地区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含工资保证金存储标准及形式、差异化缴存办法等文件; 2.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含金融机构保函等)或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凭证。 |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地区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的标准、形式等存储工资保证金。 |
七、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牌制度落实情况 | 1.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的照片; 2.维权信息告示牌应按照《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 3.维权信息告示牌应当按月公示考勤表、工资表。 | 1.维权信息告示牌(见附件)应当明示: 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②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③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2.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的各类维权渠道应当无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