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院就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为严格管理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我院建立分管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双人负责,双人验收,双人登记,双人签字,志柜加锁,专用账册。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负责人:孙翔、张万成。
2、每天上、下班进行日常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建立严格执行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等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4、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遵守医院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使用、退回、锁毁等管理制度。
5、每天品下消耗,有消耗货位卡,并有领取品专职人员盖章。
六、库里设有监控设施,但无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当与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以上几点是我院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自查说明,若有不全面的请领导给予指导。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