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准备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1)在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和编制依据以及全文内容,特别是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目标和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部工程(包括业主同意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
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其进行认真审核。
3)施工机械设备
现场核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是否符合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大断面的特点,施工中的关键机械设备,如混凝土的拌和设备、运输设备、混凝土喷射机、混凝土输送泵、通风机、抽水机等必须有备用数量,必须有满足施工用电功率要求的辅助电源。
2、持证上岗
对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如爆破、电工、钢筋工等)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进洞开挖
1、测量放线复核
室内复核测量成果资料,现场复核洞口投点(插点)及与之有联系的三角点、导线点。
2、洞口工程
1)洞口施工前,应先检查边、仰坡以上的上坡稳定情况,清除悬石,处理危石。督促施工单位
在施工期间实施不间断监测和防护。
2)洞口石方爆破宜采用浅孔小台阶爆破,边、仰坡开挖应采用预留光爆层法或予裂爆破法;当
遇地质条件不良时,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稳定边坡和仰坡的措施。
3)洞口段施工时宜采用超前锚杆或管棚支护,分部开挖进洞;衬砌应及时封闭成环,及早施工
隧道洞门,增强洞口稳定性。
4)检查系统排水的完成情况
3、开挖
1)复核开挖轮廓形状和断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2)隧道开挖断面应以二次衬砌设计轮廓线为基础考虑预留变形缝、测量贯通误差和施工误差等因
素适当放大
4)当两相对开挖工作面相距40m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相对开挖工作面距
离剩下10~15m时,应从一端开挖贯通。
5)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围岩情况选择施工(开挖)方法,爆破开挖一次进尺应根据开挖宽度和围
岩自稳时间严格控制。
6)隧道允许超挖值(cm)
| 开挖部位 \\ 围岩级别 | Ⅰ | Ⅱ~Ⅲ | Ⅳ~Ⅴ |
| 拱 部 | 平均10 最大20 | 平均15 最大25 | 平均10 最大15 |
| 边墙、仰拱、隧底 | 平均10 | 平均10 | 平均10 |
D/L≤1/6的要求。
8)当开挖面凹凸较大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使周边眼和辅助眼在统一垂
直度直面上。
隧道开挖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
4、装、运与弃碴
装碴运输设备的选型配套应使装碴能力、运输能力与开挖进尺相适应,并保证装运能力大于最
大的开挖能力。
洞内应加强通风,洞内外环境应符合职业健康标准。
隧道内的运输道路应配备与施工方法、运输车辆相适应的跨越设备,并设置信号、标志予以警
示,运输车辆不得对以施工的结构造成破坏、损伤。
弃碴场地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水土保持、环境保律法规的规定。
三、支护
隧道开挖后必须及时支护,以保证施工安全。以喷射混凝土、锚杆为主要支护手段,及时支护
封闭,使围岩成为支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软弱围岩施工要采取多种加固措施提高围岩的自承能力,视围岩的岩性、层理、结构、水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保护围岩。
(一)喷射混凝土
喷射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检验,除应符合国家、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标准外,且应符合铁
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暂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喷射混凝土应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检验应符合暂行标准第7.4.1
条的规定。
2)喷射混凝土所用细骨料的检验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7.4.2条规定。
3)喷射混凝土所用粗骨料的检验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7.4.3条规定。
4)喷射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減水率、凝结时间差(初凝不应大于5min 、终凝不应
大于10min)、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70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喷射混凝土中总碱含量的检验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7.4.7条的规定。
6)喷射混凝土拌和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拌
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1、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应满足下列规定:
1)钢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钢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600MPa。
3)钢纤维应能承受一次弯折90O不断裂。
4)钢纤维长度和直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
5)钢纤维不得有明显的锈蚀、油渍和其他妨碍钢纤维与水泥黏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
化的化学成分。
2、喷射合成混凝土中的合成纤维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合成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合成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280MPa。
3)钢纤维长度和直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
4)合成纤维不得有妨碍纤维与水泥黏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
3、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通过试验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骨比宜为1:4~1:5。
2)水胶比宜为0.40~0.50。
3)砂率宜为40%~60%。
4)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400Kg /m3。
5)钢(合成)纤维的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喷射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 序 号 | 材 料 名 称 | 允 许 偏 差 |
| 1 | 水 泥 | +-2% |
| 2 | 粗 、细 骨 料 | +-3% |
| 3 | 水、外 加 剂 | +-2% |
| 4 | 钢 (合成) 纤 维 | +-2% |
1)混凝土的塌落度宜为8~13cm,混凝土拌和料的停放时间不得大于30min.
2)湿喷混凝土应采用液体速凝剂,其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5%,喷射作业时应注意作业人员
的人身防护。
3)喷射作业时,喷头距受喷面的距离宜为1.5~2.0m。
4)洞内喷射作业的气温宜在15°以上,并不得低于5°。冬季施工时应对液体速凝剂的储运和其
拌和物采取防冻措施。
5、采用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挂;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钢筋保护层厚
度不得小于2cm(内保护层厚度)。
2)喷射中当有脱落的岩块或混凝土被钢筋网架住时,应及时清除后再喷射。
6、采用钢架喷射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架与围岩间的间隙必须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由下向上喷射,先喷射钢架与围岩间的空隙
后喷射钢架与钢架间的混凝土。
2)钢架应全部被品种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4cm。
7、在有水地段进行喷射混凝土作业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对滲漏水应先进行处理,当滲漏水范围大时,可设树枝状排水导管后再进行喷射;当滲漏水严
重时,可设计泄水孔,边排水边喷射。
2)喷射时,应先从远离滲漏水处开始,逐渐向滲漏处逼近,将散水集中,安设导管,使水引出,
再向导管逼近喷射。
3)改变混凝土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先喷干混合料,待其与滲水融合后,再逐渐加水喷射。
8、喷射混凝土厚度控制和养护
1、一般采用埋设钢筋头作为控制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喷射混凝土初期强度应满足施工需要,
即3h强度达到1.5MPa,24h强度达到5.0MPa.
2、喷射混凝土的一次喷射厚度可按喷射部位和要求厚度按下表确定:
| 喷 射 部 位 | 掺速凝剂(中性) | 不掺速凝剂 |
| 边 墙 | 70~100 | 50~70 |
| 拱 部 | 50~60 | 30~40 |
1)喷射混凝土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
2)喷射混凝土厚度检查点数的80%及以上大于设计厚度,
3)喷射混凝土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2/3。
初期支护表明应平整,无空鼓、裂缝、松酥,并用喷混凝土(或砂浆)对基面进行找平处理,
平整度用2m靠尺检查,表明平整度允许偏差:侧壁5cm,拱部7cm。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进行湿润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14d。
(二)锚杆
1、锚杆材料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以下检验:
1)锚杆及所使用的钢筋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验收暂行标准7.3.1条的规定。
2)半成品、产品锚杆的类型、规定、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按进场的每批次随机抽样3%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
3)外观质量检验:杆体直径要均匀、一致,无严重锈蚀、弯折。
4)锚杆杆体抗拉力不小于180KN。
5)加工后的锚杆的杆体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车丝部分无偏心,有焊接件时焊缝表面不得有
裂纹、焊瘤等缺陷。
6)锚杆的配件(垫板、螺帽、止浆塞等)应齐全。
2、锚杆的类型、长度等应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目的和围岩性质确定。
锚杆钻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孔位、作出标记,孔距允许误差为+-150mm。钻孔的方向、深度、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插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的95%。
锚杆安装作业应及时进行,并必须加垫板,垫板应与喷层面紧贴。
3、锚杆安装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施工现场计数)检查。
4、安装普通砂浆锚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砂浆的强度等级、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比:水泥:砂:水宜为1:(1~1.5):(0.45~0.5)。
2)灌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10cm处,并随水泥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灌浆压力不得大于
0.4Mpa;;灌浆后应及时插入锚杆杆体采用全长黏结锚杆灌浆必须饱满,浆液不满时应及时补灌。
3)采用中空灌浆锚杆应注意排气问题,待排气孔出浆后,方可停止灌浆。
4)锚杆孔内灌注砂浆应饱满密实(查施工记录、观察)。
5、锚杆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孔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应大于锚杆长度10cm。
2)锚杆孔距允许误差为+-150mm,锚杆插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的95%,且应位于孔的中心(现场尺量)。
6、超前锚杆、小导管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超前小导管所用的钢管进场检验必须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6.6.1条的规定。
2)超前小导管宜和钢架配合使用(从钢架腹部断面穿过),超前小导管与支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3)超前小导管的长度应大于循环进尺宜为3.0~3.5m,纵向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小导管外插角宜小于10°,超前锚杆外插角宜为10°~20°。
5)超前小导管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压力在采用水泥砂浆单液浆时宜为1.0~2.0MPa,
采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时宜为1.2~1.5MPa 。
6)超前小导管施工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 1 | 方 向 角 | 2° |
| 2 | 孔 口 距 | +-50mm |
| 3 | 孔 深 | +50mm(-0) |
1)管棚用钢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直径宜为70~127mm 钢管中心间距宜为管径的2~3倍,60t为一批抽样检验一次)。
2)管棚所用钢管的品种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管棚的纵向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大于3m)。管棚长度应根据地层情况选用,不宜小于10m。
4)注浆浆液的配合比、注浆压力均应附和设计要求。
5)管棚钻孔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 1 | 方 向 角 | 1° |
| 2 | 孔 口 距 | +-50mm |
| 3 | 孔 深 | +-50mm |
超前预注浆所采用水泥的检验应符合暂行标准第7.4.1条的规定,其他注浆材料的检验应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浆液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试验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超前预注浆范围和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压力、注浆量、进浆速度等注浆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筋网
1、钢筋网施工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2、钢筋网材料宜采用HPB235钢,钢筋直径宜为8mm,网格尺寸宜采用200mm*200mm~
250mm*250mm,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应采用焊接。
3、铺设钢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网应在喷射混凝土后铺设,钢筋网应与锚杆连接牢固,且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cm.。
2)砂层地段应先加铺钢丝网,沿环向压紧后再初喷混凝土。
3)钢筋网应随受喷面的起伏铺设,与受喷面的间隙一般不大于3cm,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
4)开始喷射时,应减小喷头至受喷面的距离,并调整喷射角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4cm。
5)喷射中如有脱落的石块或混凝土块被钢筋网卡住时,应及时清除后再喷射混凝土。
(四)钢架
1、制作钢架所用型钢、钢筋的进场检验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7.3.1条的规定(每60t为一批见证取样)。
样检测);钢材品种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架制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格栅钢架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勾及型钢钢架的弯制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架的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钢架加工的焊接不得有假焊,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3)首榀(施工技术指南要求每榀)钢架加工完成后应放在平整地面上试拼,当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周边拼装允许偏差为+-3cm,平面翘曲应小于2cm。
3、钢架应在开挖或喷混凝土后及时架设。钢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前应检查开挖断面的中线及高程,清除底脚下的虚碴及其他杂物,超挖部分宜用混凝土填充。安装允许偏差横向和高程均为+-5c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2)钢架可在开挖工作面以人工拼装,各节钢架间宜以螺栓连接。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应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
4)钢架底脚应置于牢固的基础上。钢架应尽量密贴围岩并与锚杆焊接牢固,钢架之间应按设计纵向连接。
5)分部开挖法施工时,钢拱架拱脚应打设直径为22mm的锁脚锚杆,锚杆长度不小于3.5m,数量为2~4根。下半部分开挖后钢架应及时落底接长,封闭成环。
6)钢架安装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 1 | 间 距 | +-100mm |
| 2 | 横 向 | +-50mm |
| 3 | 高 程 | +-50mm |
| 4 | 垂 直 度 | +-2° |
| 5 | 保护层和表面覆盖层厚度 | -5mm |
1)应根据围岩条件沿隧道两侧交错进行,每次每侧接长1~3榀。当需要立即封闭成环时,宜两侧同时进行,每次接长1榀。
2)拱部钢架与边墙钢架的连接宜以螺栓,当有困难时,也可采用焊接。
3)相邻两榀钢架间,应按设计要求连接牢固。
四、防、排水
隧道工程施工防排水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根据工程的水文地质条件、耐久性要求、施工技术水平、防水等级,选用适宜的材料。
隧道工程施工应提高混凝土自防水性能,二次衬砌混凝土抗滲等级不得低于P6,防水混凝土抗滲等级不得低于P8。
1、防水材料
防水板、土工复合材料的材质、性能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每10000m2检验一次,不足10000 每2也按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见证检验。
1)塑料防水板厚度应不小于1.5mm,耐刺穿性好、柔性好、耐久性好,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标要求:
| 项 目 | 拉伸强度 (Mpa) | 断裂延伸率 (%) | 热处理时变化率 (%) | 低温弯折性 | 抗 滲 性 |
| 指 标 | 大于等于12 | 大于等于200 | ≤2.5 | -20,无裂纹 | 0.2Mpa24h 不透水 |
盲管所用原材料的透水率、抗变形、有效孔径进行试验,盲管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纵向盲管每2000m检测一次,横向盲管每5000m检查一次;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3)止水带、止水条
施工缝所用止水带、止水条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见证检验。
止水带宜选用橡胶止水带或钢边止水带。对水压力大、变形大的施工缝、变形缝应选用钢边止水带,当地下水有腐蚀性介质的应选用氯丁橡胶、三元乙丙胶材质的止水带。
橡胶止水带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技术指南11.3.20-1规定;橡胶止水带物理机械性能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技术指南11.3.20-2规定。
钢边橡胶止水带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技术指南11.3.20-3规定。
止水条宜选用制品型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技术指南11.3.27规定。
2、盲管铺设安装
1)盲管铺设的位置和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2)盲管接头的连接,纵、环向盲管之间的连接,纵向盲管与排水沟的连接,环向盲管与洞内侧沟的连接,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环向排水盲管沿纵向设置的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根据洞内滲、漏水的实际情况,在地下水较大的地段应加密设置排水盲管
纵向集水盲管应与横向排水盲管、泄水管用变径联为一体,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3)排水盲管应紧贴滲水岩壁安设减小地下水由围岩进入排水盲管的阻力;排水盲管布置应圆顺,
不得起伏不平。
4)排水盲管应固定牢固,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水泥浆窜入,堵塞排水盲管。
5)排水管路系统的连接应牢固、畅通,纵向排水盲管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通向水沟的泄水管应有足够的泄水坡。
6)横向排水管接头应牢固,水路畅通。中心排水管(沟)及其横向排水管、检查井宜同步施作。
3、防水板铺设安装
1) 铺设防水板前应对初期支护采用简单易行的锤击声检查,必要时辅以其他物探手段。防水板专用台车应设有初期支护内轮廓检查钢架,并由整体移动(上下、左右)的微调机构。
2)防水板铺设范围及铺挂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时防水板应留有一定的余量,挂吊点设置的数量应合理。环向铺设时先拱后墙,下部防水板应压住上部防水板。
3)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清理好的基础上,宜先铺设柔性垫层,然后将防水板用热合焊机焊接,进行无钉铺设。防水板可在拱部和边墙按环状铺设,并视材质采取相应的结合方法。防水板应用双缝焊接(防水板的搭接焊缝质量检查应按充气法检查)。焊缝的宽度应符合暂行标准的要求。
b、防水板的接头处应干净。防水板的接头处不得有气泡、褶皱及空隙。接头处应牢固,强度应不小于同质材料。
C、防水板用垫圈焊接法和绳扣法挂在固定点上,在凹凸处适当增加固定点。点间防水板不得绷紧,以保证灌筑混凝土时板面与喷混凝土面密贴。
d、采用柔性垫层作虑层时,防水板与柔性垫层应密切叠合。
e、防水板纵横向一次铺设长度应根据开挖方法和设计断面确定。铺设前宜先行试铺,并加以调整。防水板在下一阶段施工前的部分,不应玷污和破损。
4)防水隔离层铺设后,必须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a、在灌筑二次衬砌前,严禁在铺设防水隔离层地段进行爆破作业。
b、灌筑二次衬砌时,严禁模板、堵头板等损坏防水隔离层。
c、开挖和衬砌作业不得损坏防水隔离层,当发现层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d、二次衬砌灌筑前应检查防水层质量,做好接头标记,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
e、在初期支护二次衬砌间设置排水盲管(沟)、隧底盲管(沟)时,应在铺设防水隔离层前完成,
当盲沟内的水排入洞内侧沟时,应在灌筑二次衬砌前,在水沟与外部盲沟间预置排水管,并应防止在灌筑混凝土或压浆时将排水管堵塞。
4、洞内排水沟(槽)
1)洞内水沟布置、结构形式、沟底高程、纵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进水孔、泄水孔、泄水槽的位置、间距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沟外墙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沟沟身混凝土的强度和抗滲性能应符合
验收暂行标准第7.4.12条和第7.4.13条的规定。
4)靠线路侧沟墙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7.3.1~第7.3.6条的规定。水沟盖板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盖板应铺设齐全平稳顺直。
5)盲管、水沟、和孔槽组成的排水系统应有良好的排水效果,做到洞内排水顺畅,无积淤堵塞,进水孔、泄水槽、泄水孔畅通。
6)水沟断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 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1 | 断 面 尺 寸 | +-10 | 尺 量 |
| 2 | 壁 厚 | +-5 | |
| 3 | 高 度 | +0-20 | |
| 4 | 沟 底 高 程 | +-20 | 仪器测量 |
1)施工缝所用止水带、止水条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带、止水条的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开裂、缺胶等现象。
3)隧道衬砌混凝土施工缝防水构造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前应将表面的浮浆和杂物清理干净,施工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纵向施工缝和横向施工缝交界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止水带接头连接、止水带安装位置、背贴式止水带与防水板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变形缝防水
1)变形缝所用止水条、止水带等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的检验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11.7.1~第11.7.3条的规定。防水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变形缝的位置、宽度和构造形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缝止水带、止水条防水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第11.7.6条和第11.7.7条的规定。
3)变形缝嵌缝材料嵌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缝内两侧平整、清洁、无渗水,涂刷的基层处理剂符合设计要求。
b、背衬材料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c、嵌填密实,与两侧黏结牢固。
4)变形缝西部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表明不得有渗水;变形缝填塞前,缝内应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和积水。
5)变形缝的表面质量应缝宽均匀、缝身竖直,环向贯通、填塞密实,外表光洁。密封材料嵌填密实,黏结牢固,无开裂、鼓包、下塌现象。
五、二次衬砌
1、一般规定
1) 隧道竣工后的轮廓线严禁侵入设计轮廓线。
2)衬砌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滲性及抗冻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混凝土所使用的粗、细骨料必须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和《建筑用砂》(GB/T14684)规定的优等品或一等品。
3)衬砌混凝土使用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宜为矿碴或粉煤灰。有耐硫酸盐侵蚀要求的混凝土也可选用中抗硫酸盐水泥。不宜使用早强水泥。
使用的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孔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使用的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或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混凝土应采用二级或三级级配粗骨料,粗骨料应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当使用的粗、细骨料更换产地或同一产地连续使用2年以上时,应做选料源检验,其检验内容应包括颗粒级配、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和碱活性。
4)外加剂应采用減水率高、塌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质量稳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的产品。当将不同功能的多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外加剂之间以及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适应性。以优先选用多功能复合外加剂。
矿物掺和料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
5)衬砌混凝土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高频机械振捣,搅拌时间不应小于3min,振捣时间宜为10~30s,避免漏振、欠振、超振。掺外加剂时,应根据外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搅拌时间。掺引气剂或引气減水剂时,应采用高频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混凝土入泵塌落度宜为100~140mm)。
6)拌制混凝土时,原材料称量应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衡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7)混凝土应采用运输搅拌车(轮式或轨式)运送,其运输能力应与搅拌设备的搅拌能力配合适宜。应确保运输设备不漏浆和不吸水,装料前要清洗容器内粘着的残渣,装料要适当。运输设备使用前须湿润。
8)混凝土衬砌应采用全断面一次成行法施工,特殊情况下可按设计要求进行分部施工。有仰拱的衬砌应先施作仰拱。
9)二次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施作,特殊条件下(如松散堆积体、浅埋地段)的二次衬砌应在初期支护完成后及时施作。围岩变形过大或初期支护变形不收敛,又难以及时补强时,可提前施作二次衬砌,但二次衬砌应加强。
10)有仰拱的衬砌,应先浇筑仰拱后再进行仰拱回填,仰拱与回填应分开灌筑。
11)隧底混凝土施工前应清除基底虚碴、淤泥、积水和杂物。
12)仰拱和底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后行人方可通行,达到设计强度100%后车辆方可通行。
13)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用时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14)衬砌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空隙应通过回填注浆填满。
15)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 低于5OC或最低气温低于-3OC时,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高于30OC时,应采取夏季施工措施。
(以上为验收暂行标准7.1.1~7.1.15条规定)
在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条件下灌筑的二次衬砌,可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时拆模。
2、模板台车
1)衬砌模板台车、移动台架设计制造时必须以隧道设计断面为准,应考虑施工误差、贯通测量调差及预留沉落等因素。钢结构及钢模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3)二次衬砌在初期支付变形稳定前施工的,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在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施工的,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MPa。(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一浇筑段拆模前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4)拆除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2.5MPa,并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5)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 号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1 | 边墙脚平面位置及高程 | +-15 | 尺 量 |
| 2 | 起拱线高程 | +-10 | |
| 3 | 拱顶高程 | +10 | 水 准 测 量 |
| 4 | 模板表面平整度 | 5 | 2m 靠 尺 和 塞 尺 |
| 5 | 相邻浇筑段表面高低差 | +-10 | 尺 量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序 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 1 | 预 留 孔 洞 | 中心线位置 | 10 | 尺 量 |
| 尺 寸 | +10(-0) | |||
| 2 | 预 埋 件 中 心 线 位 置 | 3 | ||
(以上为验收暂行标准7.2.1~7.2.6条规定)
3、钢筋
1)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每60t一批)见证取样二次抗拉、抗弯)检验。
2)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及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接头的技术条件和外观质量应符合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B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每200个接头为一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4)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5)钢筋安装和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全部检查)
| 序 号 | 名 称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 1 | 双排钢筋的上排钢筋与下排钢筋间距 | +-5 | 尺量两端、中间各一处 | |
| 2 | 同一排中受力钢筋水平间距 | 拱 部 | +-10 | |
| 边 墙 | +-20 | |||
| 3 | 分部钢筋间距 | +-20 | 尺量连续3处 | |
| 4 | 箍筋间距 | +-20 | ||
| 5 | 箍筋保护层厚度 | +10 -5 | 尺量两端、中间各2处 | |
| 序 号 | 名 称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1 |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的全长 | +-10 | 尺量 |
| 2 |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 20 | |
| 3 | 箍筋内净尺寸 | +-3 |
a、焊(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b、在构件的受拉区,绑扎接头不得大于25%,在构件的受压区不得大于50%。
c、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d、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两焊(连)接接头在钢筋直径的35倍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两绑扎接头在1.3倍长度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
e、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锈蚀。钢筋保护层垫块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少于4个/m2(全部计数检查)。
(以上为验收暂行标准7.3.1~7.3.9条规定)
4、混凝土
1)水泥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1条的规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表7.4.1的规定。
2)粗、细骨料的质量要求和选用原则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D、E的规定。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验收暂行标准表7.4.2、7.4.3的规定。
3)外加剂的性能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5条的规定。外加剂的匀质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规定。
4)钢筋混凝土中由水泥、矿物掺和料、骨料、外加剂和拌和用水等引人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0%。
施工单位对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一次氯离子总含量计算;监理单位检查计算单。
5)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2条的规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验收暂行规定表7.4.6的规定。
6)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当骨料的碱-硅酸反映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的含碱量应满足表7.4.7的规定:
表7.4.7 混凝土最大含碱量(Kg/m3)
| 工 程 结 构 类 别 | 100年 | 60年 | |
环 境 条 件 | 干 燥 环 境 | 3.5 | 3.5 |
| 潮 湿 环 境 | 3.0 | 3.5 | |
| 含 碱 环 境 | *必须换用非碱活性骨料 | 3.0 | |
施工单位对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一次总碱含量计算;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7)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质量必须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F的规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8的规定。
表7.4.8 水 的 检 验 要 求
| 检 验 项 目 | 抽 样 试 验 检 验 | |||
| pH值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新水源; ②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一年。 施工单位使用检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 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验一次。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 ||
| 不溶武含量 | ||||
| 可溶物含量 | ||||
| 氯化物含量 | ||||
| 硫酸盐含量 | ||||
| 碱含量 | ||||
| 凝结时间 | ||||
| 抗压强度比 | ||||
9)混凝土应根据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要求和原材料品质以及施工工艺等进行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件检测、调整后确定。
配制成的混凝土应能满足设计强度等级、耐久性指标和施工工艺等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7.4.10的规定。
当设计对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无具体要求时,应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G确定。
具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试配时其抗滲指标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
表7.4.10 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的检验项目
| 序 号 | 检 验 项 目 | 试 验 方 法 | 备 注 |
| 1 | 塌 落 度 |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 | |
| 2 | 泌 水 性 | ||
| 3 | 含 气 量 | ||
| 4 | 抗 裂 性 |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C | |
| 5 | 抗 压 强 度 |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 |
| 6 | 电 通 量 |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H | |
| 7 | 抗 滲 性 |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 | 根据结构所处环境类别、 设计要求等进行试验 |
| 8 | 抗 冻 性 |
11)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隧道衬砌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衬砌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为56d,混凝土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
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标准条件养护抗压强度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现浇混凝土的每一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e、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2)同条件养护抗压强度试件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的规
隧道衬砌每200m定。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一次。
12)衬砌混凝土的抗滲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抗滲检查试件,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的规定进行试验评定。
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隧道衬砌每200m应制作检查试件1组(6个),不足200m时,也应留置1组。
b、当使用的材料、配合比或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另行制作检查试件一组。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20%的比例见证使用。
13)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一浇筑段检查一个断面,施工单位模板台车架立后,量测开挖轮廓与模板间的净距)。
14)隧道超挖回填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墙脚以上1m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1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16)混凝土每盘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7.4.17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 序 号 | 材 料 名 称 | 允 许 偏 差 |
| 1 | 水泥和干燥状态的掺和料 | +-1% |
| 2 | 粗、细骨料 | +-2% |
| 3 | 水、外加剂 | +-1% |
18)新浇筑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OC;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混凝土表面的非受力裂缝最大宽度不得大于0.20mm。
19)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7.4.23 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 号 | 项 目 | 允许偏(mm) | 检验方法 |
| 1 | 边 墙 平 面 位 置 | +-10 | 尺量 |
| 2 | 拱 部 高 程 | +30 | 水准测量 |
| 3 | 边墙、拱部表面平整度 | 15 | 2m靠尺检查或自动断面仪测量 |
(以上均为验收暂行标准7.4.1~7.4.25条的规定)
5、底板、仰拱及仰拱填充
1)隧道底板、仰拱及仰拱填充混凝土所采用的水泥、外加剂和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的检验标准与衬砌混凝土检验标准相同。
2)根据阻锈剂、混凝土表面涂层和防腐蚀面层所用材料等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隧道底板、仰拱及仰拱填充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取样、留置及强度的检验与衬砌混凝土检验标准相同。底板、仰拱每500m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1次。
4)隧道底板、仰拱混凝土抗滲性的检验与衬砌混凝土检验标准相同。底板、仰拱每500m应制作检查试件1组(6个),不足500m时,也应留置1组。
5)仰拱及仰拱填充厚度、各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仰拱与边墙及水沟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6)施作底板、仰拱前应清除隧底虚碴、淤泥、积水和杂物,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7)隧道底板、仰拱混凝土应分段连续浇筑,一次成行,不留纵向施工缝。底板与沟槽底部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隧道底板、仰拱及仰拱填充混凝土养护的检验、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及其检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检验、混凝土塌落度和含气量的检验、新旧混凝土的结合和混凝土施工缝的检验、混凝土表面裂缝的检验与衬砌混凝土的检验标准相同。
9)隧道底板、仰拱顶面高程和横向坡度(曲率)应符合设计要求,高程允许偏差为+-15mm。
10)隧道底板、仰拱及仰拱填充混凝土表面质量的检验与衬砌混凝土检验标准相同,坡(表)面平顺、确保水流畅通、不积水。
11)仰拱应及时施作,与开挖面的距离不宜超过衬砌浇筑段长度的3倍;仰拱填充混凝土不得与仰拱混凝土同时浇筑,仰拱填充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仰拱表面的杂物和积水,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2)隧道底板、仰拱及仰拱填充混凝土表面质量的验收与衬砌混凝土验收标准相同。
六、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计划应根据隧道的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开挖方式等制定。
监控量测计划的内容应包括:量测项目及方法、量测仪器的选择、测点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及量测作业人员的组织等。
监控量测作业、监控量测资料的整理与反馈详见《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P30~35页。
辅助坑道及附属洞室、明洞工程、缓冲结构、附属设施验收暂行标准暂未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