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职责及分工明细。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
2. 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
3. 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 组织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 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6. 及时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细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工,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1. 综合协调小组
- 组长:校长
- 成员: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
- 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安全教育与培训小组
- 组长:分管副校长
-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职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3. 治安保卫小组
- 组长:保卫处
- 成员: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职责: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范体系,处置突发事件。
4. 设施设备安全小组
- 组长:总务处
-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设备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职责: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5. 食品安全小组
- 组长:食堂管理负责人
-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卫生保健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职责: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6. 消防安全小组
- 组长:消防负责人
-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职责: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预防火灾事故。
三、工作要求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各小组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3.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畅通。
本职责及分工明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