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质考核评分表
| 项目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考核标准及要求 | 考核依据 | 考核机构评分 | 评分说明 | |
| 总 分:500分 考核总得分: 分 | |||||||
| 一、组织管理(60分) 考核得分: 分 | |||||||
| 1.1 | 法人资格 | 30 | 具有的企业法人资格,资格证书齐全有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扣30分。 |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为准。 | |||
| 1.21 | 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 10 | 设有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等管理机构,管理机构齐全,缺少一项管理机构的扣5分,扣完为止。 | 以培训机构的资料、现场检查为准 | |||
| 1.22 | 10 | 具有相应管理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教学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负责人到位、岗位责任制度齐全的10分,责任人不明确,岗位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人(或项),扣完为止。 | |||||
| 1.3 | 管理制度 | 10 | 建立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培训预约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这13项制度齐全的10分,缺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每项制度的具体要求以部颁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 2004)要求的内容为准。 | |||
| 二、人员条件(135分) 考核得分: 分 | |||||||
| 2.11 | 管理人员 | 10 | 理论教学负责人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以学历证书和驾驶证原件为准 | |||
| 2.12 | 10 | 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
| 2.13 | 10 | 教练车管理人员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
| 2.14 | 20 | 结业考核人员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八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人,扣完为止。 | |||||
| 2.15 | 5 | 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运用水平考试二级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
| 2.21 | 教练员 | 20 | 理论教员: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5人,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3人,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1人。每缺少一人扣10分,扣完为止。 | 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员证》为准。 | |||
| 2.22 | 60 | 驾驶操作教员: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55人,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22人,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12人,且一级、二级和三级培训机构驾驶操作教员人数不少于教练车数量的1.1倍。每缺少一人扣10分。具有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少于2名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少一人扣10分。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少于2名危货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少一人扣10分,本项总扣分不设限。 | |||||
| 三、教学设施、设备及教学场地(305分) 考核得分: 分 | |||||||
| 3.11 | 教练车 | 50 | 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和JT/T 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且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不少于5辆;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不少于5辆;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10辆,为单一车型。报废车辆、社会车辆、套牌车辆、检验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不在计算之列。每缺少一台扣10分,本项扣分不设限。 | 以培训机构的资料、现场检查为准 | |||
| 3.12 | 15 | 教练车持有行驶证,配备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统一的教练车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每台扣5分,扣完为止。 | |||||
| 3.13 | 10 | 教练车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台,扣完为止。 | |||||
| 3.21 | 教学设施、设备 | 10 | 具有电化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理论教学多媒体软件。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以培训机构的资料、现场检查为准 | |||
| 3.22 | 30 | 具有主动式驾驶模拟仪: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8台,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4台,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2台。不具备要求的扣10分/台,扣完为止。 | |||||
| 3.23 | 5 | 具有教学挂图:交通信号挂图。不具备的扣5分。 | |||||
| 3.24 | 10 | 具备汽车气压制动系和汽车液压制动系程控电教板。不具备要求的扣5分/项,扣完为止。 | |||||
| 3.25 | 10 | 具备以下模型教具:发动机机体解剖模型、转向机构模型、透明或实物解剖全车制动系统模型。不具备要求的扣5分/项,扣完为止。 | |||||
| 3.26 | 10 | 具有培训学时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不具备要求的扣10分。 | |||||
| 3.27 | 10 | 教学磁板、更换车轮工具(千斤顶和轮胎扳手)、车用灭火器。不具备要求的扣5分/项,扣完为止。 | |||||
| 3.28 | 20 | 配备相应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专用教室,不具备的扣20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具备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本项总扣分不设限。 | |||||
| 3.31 | 理论教室 | 10 | 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每少5平方米扣5分,扣完为止。 | 以现场检查为准 | |||
| 3.32 | 5 | 教室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应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
| 3.4 | 后勤保障 | 15 | 有相应的食堂和学员宿舍,要求通风、卫生状况良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差的扣10分,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扣5分,扣完为止。 | ||||
| 3.51 | 场地驾驶训练场 | 20 | 地面平整坚实,晴雨天均可使用;每5台同一类型教练车设置一个倒桩车位,少于5台的同一类型教练车设置一个倒桩车位。每少一个倒桩车位扣10分,本项总扣分不设限。 | 以现场检查、测量为准 | |||
| 3.52 | 15 | 配置龙门骨架吊杆。未配置的扣15分。 | |||||
| 3.61 | 场内道路驾驶训练场 | 10 | 单向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5m。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
| 3.62 | 20 | 一级培训机构道路长度不少于750米;二级培训机构道路长度不小于0米,三级培训机构培训车型为小型汽车时,其道路长度不少于350米,若培训车型为大型货车时,其长度应大于450米。且满足3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每少50米扣5分,本项总扣分不设限。 | |||||
| 3.63 | 30 | 设有连续障碍、单边桥、直角转弯、侧方停车、上坡路定点停车、坡道起步、限宽门、百米加减档、起伏路、曲线行驶等训练科目;一级和二级培训机构除设置坡道起步、百米加减档两个训练项目外,还要根据其培训车型分别设置其余七个训练项目,每缺少一项扣5分,本项总扣分不设限。 | 场内道路驾驶训练科目建设要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5、附件6的技术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