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编号: 案卷编号: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
一、规划设计要求: 1、地块用地范围控制线(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用地面积为: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2、用地使用性质: (1)主导使用性质: 可兼容使用性质: (2)其他用地使用要求: 。 3、用地使用强度(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1)建筑密度:不高于 %,不低于 %; (2)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不低于 ; (3)绿地率:不高于 %,不低于 %; 4、规划建筑各向应退缩距离(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 南:≥ M;北:≥ M; 东:≥ M;西:≥ M。 高层建筑退缩距离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5、规划建筑净间距要求:≥ H;并应满足建筑日照和防火间距要求。 6、场地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 (1)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南、[ ]北、[ ]东、[ ]西; (2)人流出入口方位: [ ]南、[ ]北、[ ]东、[ ]西。 7、停车场[库]及机动车泊位数: 停车场[库]应集中设置,宜设置地下、半地下停车库或多层停车楼。 (1)公建停车位:汽车: 个/100M2公共建筑(容积率面积); 摩托车、自行车: M2/100M2公共建筑(容积率面积)。 (2)住宅停车位:汽车: 个/100M2建筑面积(容积率面积); 摩托车、自行车:4M2/户(应集中停放,不得设各户车房)。 (3)室外(绿化)临时停车位(场),数量不高于核准标准车位数的 %。 8、地块周边道路控制线(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 [ ]如附图所示,设R= 米交叉路口控制范围; [ ]如附图所示,设R= 米交叉路口渠化与交叉口绿化控制范围; [ ]如附图所示,设 米宽道路两侧绿化带; [ ]如附图所示,设 米宽河涌两侧绿化带; [ ]如附图所示,设 米宽高压线防护走廊绿化带; [ ]按市公交规划,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
[]居委会用房: 处,新区建筑面积:≥180M2,旧区建筑面积:≥80M2,
[ ]派出所: 处,建筑面积:≥ M2,
[ ]公厕: 处,建筑面积:≥60M2,
[ ]垃圾收集站: 处,[ ]一层:11.5M*9.5M,[ ]二层:12.5M*9.5M;可与厕所合设。
[ ]肉菜市场(超市): 处,用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 ]幼儿园(托儿所): 处,用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 ]小学: 处,用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 ]中学: 处,用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 处,用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集中体育运动场地:200-300M2/千人,用地面积:≥ M2,
[ ]集中公共绿地:用地面积:≥ M2,
[ ]电房:面积、位置按供电部门意见,原则上不得设电房。
[ ]人防:面积、位置按人防要求设置。
[ ]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以及市政设施等;
以上项目应在方案设计图、规划报建图中明确表示位置、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10、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物性质 :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
(2)建筑层数要求:≤ 层;
(3)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高于 M;不低于 M;
[ ]微波控高(珠基高程等于0.000计算):≤ M;
[ ]机场控高(珠基高程等于0.000计算):≤ M;
[ ]文物保护控制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珠基高程等于0.000计算):≤ M;
[ ]风景名胜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珠基高程等于0.000计算):≤ M。
11、城镇住宅(房地产)建设项目:
(1)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 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 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
(2)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
| 12、城市景观设计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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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审设计文件要求:
1、应按下列有[]项的要求办理:
[ ] 送审规划设计方案,方案个数[ ]个,确定设计方案后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
[ ] 送审修建性详细规划。
[ ] 送审建筑总平面方案,方案个数[ ]个,确定总平面方案后编制建筑初步设计送审。
[ ] 送审建筑初步设计报建图。
2、送审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打[]项的内容:
(属设计招标竞赛图纸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 ]规划说明书2份;
[ ]规划地段区位图2份(比例不限);
[ ]现状地形图2份(1:500或1:1000);
[ ]规划总平面图4份(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 ]城市景观规划图2份
[ ]道路交通规划图2份(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规划图2份(在规划总平面图上绘制);
[ ]绿地规划图2份(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 ]竖向规划设计图2份(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 ]机动车停放平面示意图2份;
[ ]住宅单体选型建筑设计方案图1份;
[ ]表达设计意图的彩色透视效果图或鸟瞰效果图1份;
[ ]设计模型1份;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份;
[ ]住宅、医院、学校、托幼和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报告1份;
[ ]户型比例明细表1份;
[ ]技术指标核算书1份;
[ ]各设计文件的电子光盘2份。
3、必须先就有关专业问题征求下列打[]项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送审时同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意见(原件1份):
[ ]消防局,[ ]环保局,[ ]供电局,[ ]水利局,[ ]教育局,[ ]公用事业管理局,
[ ]经贸局,[ ]交通局,[ ]国土局,[ ]人防办,[ ]文广新局,[ ]卫生局,[ ]发改局,[ ]地震局,[ ]
| 建设局。 |
三、遵守事项:
1、本设计条件包含文字文件( )页和附图文件( )页,文图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2、本设计条件自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未送审规划设计方案将自行失效。
3、临时建筑有效期为二年,城市规划需要应无条件服从。
4、送审设计文件(含电子文件)应符合设计条件各项要求、符合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佛山市送审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和规划管理指标核算相关技术标准格式要求,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规划(建筑)师章。修改方案送审时,应附前次审批意见逐条修改说明。
5、对不符合设计条件要求、不符合相应设计资质要求、不符合佛山市送审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和规划管理指标核算相关技术标准格式要求的设计文件将不予受理审查,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将依法追究责任。
6、规划设计方案应在佛山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盖章的1:5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7、送审图纸须按要求规格及形式折叠、装订。
| 8、 | ||
| 规划管理所意见 | 经办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所长意见 | 年 月 日 | |
| 用地规划科意见 | 经办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科长意见 | 年 月 日 | |
| 分管副意见: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