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编号:1410
课程名称:民法学
英文名称:Civil Law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总 学 时:108 讲课学时:102 实验(上机)学时:6
学 分:4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医事法学方向)
基本要求
民法是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课程开设是让学生理解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体系、基本原理以及若干基础性制度。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民事主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债权的基本制度、合同制度、人身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共三十三章。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培养学生的民法理念、权利意识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民事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生应当通过听理论课和自学,掌握上述各章节的基本内容,并通过案例讨论、法庭观摩等方式学会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本大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规划教材《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编写,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部分章节的某些叙述作了必要的调整,以便同学们学习。由于当代科技的突飞猛进,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教师可在完成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专业的发展适当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某些新理论、新进展,以飨同学。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民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民法的特点。
2.理解民法的体系。
3.了解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 民法、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体系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民法的概念
2.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特点
4.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5.民法的体系
6.民法的渊源
7.民法的适用范围
8.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目的要求:
1.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诚实信用原则
2.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分类
3.了解民法各基本原则的内容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一) 原则的语义考察
(二)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目的要求:
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
2.理解民事权利
3.了解民事法律事实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基本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法律事实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 概念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4.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体系
第四章 自 然 人
目的要求:
1.掌握自然人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理解监护的概念和监护人的设立
3.了解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人合伙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住所、监护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和公民概念
(二)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与居所
(二)住所的设定与变更
4.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
(二)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委托监护)
(三)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的概念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效力、撤销
(三)宣告死亡的概念 法律要件、效力、撤销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特征
7.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
第五章 法 人
目的要求:
1.掌握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机关
2.理解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3.了解法人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法人、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机关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人格否认
3.法人机关
(一)法人机关的概念
(二)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
4.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
(一)法人设立的概念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六章 物与有价证券
目的要求:
1.掌握物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物的分类和有价证券的法律特征
3.了解有价证券的特征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物、有价证券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2.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有价证券的类型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目的要求:
1.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意思表示
2.理解附期限与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6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法人、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机关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 意思表示的类型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6.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未定民事行为钠效果
第八章 代 理
目的要求:
1.掌握代理的类型和无权代理
2.理解代理权
3.了解代理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6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代理、代理权、无权代理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理的法律要件
2.代理的类型
3.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终止
4.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三)表见代理
第九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目的要求:
1.掌握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2.理解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3.了解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诉讼时效、期限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2. 期限
(一)期限的含义、效力
(二)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
第十章 物权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物权的变动
2.理解物权的类型
3.了解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物权、物权的变动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类型
(一)物权法定主义,民法上物权的种类
(二)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3.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的变动的概念
(二)物权的变动的原则
(三)物权的变动原因
(四)物权的公示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目的要求:
1.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善意取得制度。
2.理解所有权的内容和相邻关系。
3.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学时安排:理论课:6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所有权、善意取得、不动产、动产、共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所有权的内容
(三) 所有权的种类
2.不动产所有权
(一)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所有权
(三)相邻关系
3.动产所有权
(一)善意取得
(二)先占拾得遗失物
(三)发现埋藏物
(四)添附
4.共有
(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二)按份共有
(三)共同共有
5.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二)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
(三)基地的使用权
(四)团体关系
6.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相邻关系的种类
(三)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目的要求:
1.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3.了解典权特征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用益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2.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3.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4.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5.地役权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目的要求:
1.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抵押权、质权
3.了解留置权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担保物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2.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抵押权的终止、特殊抵押权
3.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4.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取得
(三)留置权的效力
(四)留置权的消灭
5.担保物权的竞合
(一)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三)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第十四章 占有
目的要求:
1.掌握占有发生的原因
2.理解占有的概念
3.了解善意占有人与无权占有人的区别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债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占有的概述
2.占有的效力
3.占有的保护
4.准占有
第十五章 债的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债发生的原因
2.理解债的概念和要素
3.了解债的分类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债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债的概念和要素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二)债的要素
2.债的发生原因
(一)合同
(二)单方允诺
(三)侵权行为
(四)无因管理
(五)不当得利
(六)其他原因
3.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二)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四)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第十六章 债的履行
目的要求:
1.掌握债的履行规则、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2.理解债的履行原则
3.了解债的履行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债的履行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债的履行概述
(一)债的履行的概念
(二)债的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
2.债的履行规则
3.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第十七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目的要求:
1.掌握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2.理解债的保全
3.了解债的保全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债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保证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债的保全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二) 债权人代位权
(三)债权人撤销权
2.债的担保
(一)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二)保证
(三)定金
第十八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目的要求:
1.掌握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
2.理解债的消灭
3.了解提存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债的移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消灭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债的移转
(一)债的移转的概念
(二)债权让与
(三)债务承担
2.债的消灭
(一)债的消灭的概念
(二)清偿
(三)抵销
(四)提存
(五)免除
(六)混同
第十九章 合同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合同关系
3.了解合同的分类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合同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
2.合同的分类
3.合同关系
4.合同与债
第二十章 合同的订立
目的要求:
1.掌握要约和承诺
2.理解合同成立的要件
3.了解合同成立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要约、承诺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三)格式条款合同
(四)缔约过失责任
2.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一)概念
(二)合同解释的原则
第二十一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目的要求:
1.掌握合同的权利与合同的义务
2.理解合同的条款
3.了解合同的形式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合同的权利、合同的义务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合同的条款
2.合同的权利与合同的义务
3.合同的形式
第二十二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目的要求:
1.掌握合同的解除
2.理解合同的变更的条件和效力
3.了解合同变更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2.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三)合同解除的程序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二十三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目的要求:
1.掌握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合类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3.了解合同的类型
学时安排:理论课:3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买卖合同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承揽合同
7.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8.运输合同
9.技术合同
10.保管合同
11.仓储合同
12.委托合同
13.行纪合同
14.居间合同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之债
目的要求:
1.掌握不当得利的效力
2.理解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3.了解不当得利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不当得利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不当得利制度概述
(一)不当得利概念
(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2.不当得利的效力
第二十五章 无因管理之债
目的要求:
一、掌握无因管理的效力
二、理解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3.了解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无因管理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3.无因管理的效力
第二十六章 人身权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人身权的分类
3.了解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人身权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2.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
3.人身权的分类
第二十七章 具体人格权
目的要求:
1.掌握各具体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各具体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3. 了解各具体人格权的内容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身体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身体权
2.生命权
3.健康权
4.自由权
5.隐私权
6.姓名权和名称权
7.肖像权
8.名誉权
9.荣誉权
第二十八章 继承权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继承权的概念和特点
2.理解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3. 了解继承与继承法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继承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继承与继承法
2.继承权的概念和特点
3.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4.继承权的丧失
5.继承权的保护
第二十九章 法定继承
目的要求:
1.掌握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2.理解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3. 了解代位继承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法定继承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3.代位继承
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第三十章 遗嘱继承
目的要求:
1.掌握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2.理解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
3. 了解遗嘱的设立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遗嘱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2.遗嘱的设立
3.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
第三十二章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目的要求:
1.掌握遗赠
2.理解遗赠扶养协议
3. 了解遗赠的概念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遗赠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遗赠
2.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一章 遗产的处理
目的要求:
1.掌握遗产的范围和遗产的分割
2.理解遗产债务的清偿
3. 了解继承的开始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遗赠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继承的开始
2.遗产的范围
3.遗产的分割
4.遗产债务的清偿
5.无人承受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二章 民事责任概述
目的要求:
1.掌握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2.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3.了解民事责任的分类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民事责任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民事责任概念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
(三)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三十三章 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目的要求:
1.掌握违约责任
2.理解缔约过失责任
3.了解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缔约过失责任
2.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二)违约责任的特点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四)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六)违约责任形式
第三十四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
目的要求:
1.掌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理解免责事由、特殊侵权行为
3.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学时安排:理论课:3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侵权的民事责任概述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概述
(二)归责原则体系
(三)过错责任原则
(四)无过错责任原则
(五)公平责任原则
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4.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5.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6.特殊侵权行为概述
(一)特殊侵权行为概述
(二)特殊侵权行为的特点
第三十五章 民事责任的承担
目的要求:
1.掌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2.理解民事责任竞合的表现形式
3.了解民事责任竞合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民事责任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民事责任竞合
2.民事责任竞合的表现形式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适用
执笔人:李晓堰 教研室主任:邓虹 二级学院(部)领导审核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