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由上海利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申报流程:股东(合伙人)申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及所需报送材料如下:一、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先向省注协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审计经历证明。
(一)点击链接,参阅《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办理从事审计业务经历证明暂行办法》,并按暂行办法中第五条的规定向省注协注册部提供
1.《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到外省申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5年内有外省执业经历用);
3.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4.《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申请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退休证明;由原会计师事务所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近5年出具的法定业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业务报告和报告附注),应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基本情况表》中填列的项目,每年不少于2份,其中至少有一份为审计报告;
6.申请人在原会计师事务所领取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职工签字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原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每年提交2个月份的);(二)以上资料省注协注册部审查后没有问题的将上述第五项资料提请财政厅会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返回注册部上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省注协注册部在申请人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基本情况表》上加盖公章交由申请人连同申办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财政厅会计处。
(三)超过60岁的股东(合伙人)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参加由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省注协三家组织的考评小组对其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测试考评,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向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的相关资料:《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及审批程序》、《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条件及审批程序》下载所需填列表格。
三、事务所正式批准后应向省注协注册部提交如下报备资料:
1.省财政厅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复印件各一份;
4.《会计师事务所cicpa.org电子邮件信箱申报登记表》(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一份交省注协信息部);
5.向省财政厅申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一套。
以上就是有上海利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