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校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的管理,维护全校教职工、学生的安全权益,保障本校安全费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满足安全管理的需求,确保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经费保障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属所有组织机构及部门。
第三条按照国家和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学校财务部门每月应足额提取教育公用经费相应规定额度费用,作为安全专项经费使用,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设立安全专项资金账户。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等经费的计划和管理。第五条总务处负责安全设施购置、维护费用以及防护用品费用、重大隐患治理费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管理,本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安全投入使用项目,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投入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大型基建施工、教职工保险费用不应包罗在安全经费内。第在安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安全经费应该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九条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
二)特种装备、避雷针、校舍、等设施装备的检测检验费用。
三)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救援而需要购买的其他物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的采购费用。
四)安全管理检查和评价,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服务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以及安全应急演练的付出。
六)举办安全为主题的举动,知识竞赛和购买印刷安全书籍等文印品以及安全专题会议产生的费用。
七)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的付出。
八)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费用。
八)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