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区信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特制定此工作措施:
一、信访维稳意识要得到增强提高。
信访工作是践行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愿
望。通过信访渠道还有助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揭露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是加强责任追究机制。
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限期予以纠正。对信访问题推诿不办、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激化矛盾,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等不良影响的,要及时通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使信访工作真正成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
三、完善领导包案制度。
各党工委、村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其他领导配合抓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定期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四、是加强预警排查。
要建立信访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警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做好隐患排查、超前预防工作,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掌握潜在的信访问题,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做到早预测、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滞后工作向超前工作的转变。
五、加大事要解决力度。
畅通人口计生信访渠道,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群众正当、合理和合法的权益是推动“案结事了”、减少信访量的关键所在。因此要重视解决群众的初信、初访问题,力求一次性办结,防止信转访、小拖大、易拖难。凡是法律法规和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抓紧解决,全部合理的全部解决,部分合理的部分解决,争取一次解决到位;凡是应当解决、但客观条件一时不具备而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早日解决。
六、依法规范。
依据《信访条例》,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员工的言行和法定职责,坚决追究违法行政和不负责任引发信访问题的员工的责任,对严重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上访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养护三工区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