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 河池市俊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河池市东方半岛公务员小区 号楼、 号楼、 号楼、 号楼、
号楼楼梯踏步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下任村
三、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工程材料及提升设备,其余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承包范围:
1、粘贴楼梯踏步瓷砖;
2、粘贴楼梯平台瓷砖;
3、现浇楼梯踏步挡水线并抹灰收光。
五、承包价格:
1、粘贴楼梯踏步按步计算,每步 元正;
2、粘贴楼梯平台按平方计算,每平方 元正;
3现浇楼梯踏步挡水线按米计算,每米 元正;
以上价格为包干价格,甲方不再另付其它费用。
六、付款方式:
每做完一栋,经甲方检查合格后,即预付70%的工料费,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七、 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尺寸准确,粘贴牢固,平整美观合格,若乙方质量达不到合格,应无条件返工,返工发生的工料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施工期限:
本工期从2010年 11 月 日起至2010年 月 日止,共计 天内完工。如遇停电工期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
九、其它约定:
1、乙方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严禁招用来历不明、老弱病残或童工进场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工地的各项安全规定,进入工地要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班,严禁酒后上岗,施工中应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有违犯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0年11月 日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