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九、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一、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的领取、发放、保管、使用、保养、检查、维修、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纠正违章作业,保障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齐全、完好、有效,发挥其效能。
十二、编制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的正确、安全使用,杜绝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十三、项目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的领取、保管、发放等工作。
十四、 项目部仓库管理员应了解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知识。做好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的状态标识。做好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领取、保管、发放的管理台帐。
十五、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小型施工机具、工器具的管理制度。使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实现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将员工的生命和价值放在突出位置;保障员工的健康,使员工在无意外的环境中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