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 目 | 内容及填列方法 | 
| 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①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 ②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 ③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 ④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⑤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从本项目中扣除) 业务主要有:广告收入、延伸产业收入、发行收入、活动收入、销售收入(零售、批发、汽车等)、分账分成收入、发射传输收入、住宿餐饮收入等 | 
| ⑵收到的税费返还 | 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减免退税、出口退税、减免消费税退税、减免营业税退税、减免所得税退税和收到的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填列。 业务范围:涉及到税务局税收优惠返还的款项都在此范围 | 
| ⑶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包括企业收到的罚款收入、属于流动资产的现金赔款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和押金收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等。 业务范围:违约金、押金、罚款、赔偿、存款利息、租金、单位往来款项、备用金退回部分等 | 
| 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①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本期支付的现金 ②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 ③本期预付的购货款 ④本期发生购货退回而收到的现金应从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业务范围:购买办公用品等实物资产、支付外部劳务费等,该类业务不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费用 | 
| 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福利费用等。业务范围:支付给职工除离退休员工各种费用、在建工程人员费用外的各种费用 | 
| ⑹支付的各项税费 |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各种税费。 业务范围:所得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土地、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 
| 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业务范围: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包括备用金)、违约金、经营租赁的租金、业务招待费支出、支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费用等各种日常报销。 | 
| 项 目 | 内容及填列方法 | 
| 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除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包括转让收益,但不包括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理财本金、影视剧投资的收回 | 
| ⑵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润和利息等。 业务范围:对应(1)中相关投资的收益 | 
| ⑶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包括固定资产等因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款等。 业务范围: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而导致的现金净流入 | 
| (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减去相关税费以后的净额。 业务范围:收回公司性股权投资而导致的净现金流入 | 
|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收到的属于购买时买价中所包含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的利息等。 | 
| (6)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该项目不包括资本化的借款利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以及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除第一期外其他各期支付的款项,这些项目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业务范围:购买、建造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系统) | 
| (7)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反映企业进行各种投资(除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购买股票和债券时,买价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等,这些现金支出应在投资活动中“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业务范围:股票、债券类投资,委托贷款等 | 
|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的现金净额 | 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的现金。 总台业务范围:设立公司 | 
|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买价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等。 | 
| 项 目 | 内容及填列方法 | 
| 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发行股票收到的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券商直接从发行收入中扣除的发行费用);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发行收入-银行等直接从发行收入中扣除的发行费用)。企业发行股票时由企业直接支付的评估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发行债券支付的印刷费等发行费用,不能从本项目中扣除。 业务范围:收到投资款/股款 | 
| ⑵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反映企业本期实际借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但本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不能从本项目中扣除。 业务范围:借款(非往来款) | 
| ⑶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⑷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本金。该项目不包括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业务范围:偿还借款(非往来款) | 
| ⑸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和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 
| ⑹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支付的筹资费用、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除第一期外其他各期支付的款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