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货周期表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 低温省煤器(上) | 20G 3260宽*2700高*5840长 图号G1507-305-00 | 1 | 2021年4月1日前 | 吉林石化公司 |
| 低温省煤器(下) | 20G 3260宽*2700高*5840长 图号G1507-306-00 | 1 | 2021年4月1日前 | 吉林石化公司 |
二、技术要求
1 总则
吉林石化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卖方)就省煤器更新项目的材料、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1 按照供货范围、技术条件和现场测绘等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
1.2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与图纸一致,如需变动须经买方书面确认。
1.3提出对设备的制造、试验、检验及验收意见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 买卖双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样保密,没有书面认可,不应泄露给第三方。
1.5 所有图样、文件采用的计量单位为SI国际单位制,文字采用中文。
1.6 本文件所引用的标准应为最新版本;若引用标准之间或引用标准与本技术要求之间相抵触时,应以严格者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所有引用文件必须是最新版本。
2.1 相关标准
TSG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JB/T1610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
GB50273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5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T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JB/T1615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JB/T1620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
GB/T16507.4 《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JB/T1612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
GB713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NB/T47008-2010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47015-2011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6-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HG/T20592~20635—200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NB/T4701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4711-2003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SH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3019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GB 150 《压力容器》
以上标准引用,以最新版本为准。
2.2 声明、执行顺序
在执行过程中,对同一项目有不同要求时,所涉及到的所有文件及标准规范有冲突时,应执行有利于保证质量和使用性能的较高规定。
2.3主要技术参数
2.3.1低温省煤器热力计算参数(正常工况)
| 烟气流量 | Nm3/h | 188400 |
| 进口烟/空气温度 | ℃ | 232.1 |
| 出口烟/空气温度 | ℃ | 160 |
| 工质流量(中压水) | t/h | 111 |
| 工质进口温度(中压水) | ℃ | 140 |
| 工质出口温度(中压水) | ℃ | 179 |
| 烟气流速 | m/s | 8.55 |
| 工质流速(中压水) | m/s | 1.24 |
| 总传热量 | kw | 5202 |
| 组分 | 单位 | 再生烟气 | 低温省煤器入口 |
| NOx | mg/m3 | 295-450 | 20-120 |
| SO2 | mg/m3 | 500-850 | 500-850 |
| O2 | % | 3.5 | 3.5 |
| H2O | mg/m3 | 8.18 | 8.18 |
| CO2 | mg/m3 | 13.2 | 13.2 |
| NH3 | mg/m3 | 0 | 2 |
| 颗粒物 | mg/m3 | 160-200 | 160-200 |
3.1卖方应按照图纸要求提供省煤器及附件,并按照要求进行组装、运输直至现场交货。
3.2供货范围及交货周期:
供货范围:低温省煤器上、下各1台套。
交货周期:2021年4月1日前。
*4 制造要求
4.1 省煤器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图纸要求。管内走中压除氧水,炉膛间走烟气
4.2 省煤器换热管基管材质为20G,壁厚不小于4mm,翅片材质不低于ST12,翅片厚度不小于1.2mm,管束采用顺列布置。
4.3省煤器采用外保温结构,箱体采用Q235B制作。
4.4省煤器左右两侧烟气温差小于20℃。
4.5省煤器出口管道应设置放气用的管座和阀门。
4.6省煤器的焊缝必须经100%无损探伤。
4.7 管束在制造过程中卖方对设计的任何变更及材料代用按(TSG 21-2016)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
4.8买方对省煤器的制造进行现场监造。
*5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设备制造完成后应按GB 150《压力容器》、GB/T151-2014《热交换器》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并提供水压试验报告,在设备进行水压试验前1周书面通知买方派人现场见证。
*6 设备涂敷、包装、运输、贮存
6.1 设备涂敷、包装、运输、标示按JB/4711-2003《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和图纸执行。
6.2 包装要求
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由卖方提供。
6.3 装箱资料
应附有用塑料袋封装的经质量检验部门签章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装箱单。
产品合格证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制造商名称及制造日期;
b) 产品名称和规格;
c) 材料牌号;
d) 产品依据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e) 检验人员签章及检验日期。
6.4 贮存
产品不得露天存放,应放置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不得接触水和腐蚀性介质。设备的接管口进行有效封闭。
6.5 运输
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架固定在车体上,所有货物由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运输架要保证各组合件在其位置上均得到支撑和加固,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移动和受力,防止因震动或碰撞造成产品或包装损坏。
*7 文件交付
交工资料3份
卖方在出厂时向买方提交至少以下文件:
a) 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质量证明书。
d) 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e)竣工图纸;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总图、部件必要的零部件等。
f)监督检验证书。
*8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如果现场需要卖方派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需按买方要求,24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卖方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全过程指导安装。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9.2 在质保期内,因卖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9.3 卖方对提供的设备质量负全面责任,应保证设备至少稳定运行4年无泄漏,如发生因制造缺陷引起的泄漏,将进行质量通报。
9.4 卖方提供的设备保证符合用户提供的技术条件的要求。
9.5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的问题,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做出响应,必要时赶到现场协助处理解决。
*10 交货验收
10.1产品制造完毕后,货物运输至买方现场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