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 单位工程名称 | 施工内容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管理 | |||
| 交底单位 | 接受交底单位 | ||||
| 一、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上报给现场作业队值班领导,依次上报给工区现场值班领导,工区经理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工区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 |||||
| 交底日期: | 年月日 | ||||
| 主办工程师 |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 接受交底负责人 | |||
|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 | |||||
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年月日 | ||||
| 会议地点 | 组织部门 | |||||
| 序号 | 姓名 | 所属部门(班组) | 职务 (工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