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工程,用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展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拟,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构造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局部。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方案;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展,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展,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展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到达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展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工程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良措施,限期进展整改。
4、检查程序
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工程部工长检查→工程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局部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展自检,如有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进展返工处理,使其到达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生产班组进展交接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展下道工序施工。
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1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工程有:主体构造各部位钢筋、现场构造焊接和防水工程等。
7.2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
7.3工程检验签证,除执行、部颁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建立工程的有关规定并与建立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验人员办理;
7.4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入工程档案。
7.5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展下道工序施工。隐检由专业工程师主持,质检员、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隐检验收。
8、预检制度:预检工程由工长主持,质检员和有关班组长参加。预检的工程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根底尺寸线、模板、墙体轴线和门窗动口位置线、楼层50厘米水平线等。预检后要办理预检手续,列入工程档案。对于预检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展下道工序施工。
9、围护工程、主体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构造验收单经建立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签证后,由质量监视站进展核验。
10、混凝土开盘申请及拆模申请制度:浇筑混凝土前均须办理浇筑申请手续,假设不办理此手续不得进展浇筑。混凝土拆模时间必须按照技术要求,不得随意拆模,拆模时必须现场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必须在场。
11、建立样本制: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展返工处理
12、建立三检制度: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展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工作讲评。
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有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历,推广先进操作技术,到达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队〔跨队由工程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各分包单位、外包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进展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工程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顿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13、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进展自检的根底上,工序之间进展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承受,并不进展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当。
14、全面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
15、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16、根据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展全面的检查和监视。
17、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18、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那么、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历、身体安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19、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工程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20、构造工程通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和质检站的核验后,方可进展装修工程施工。构造验收工作在工程总工主持下进展。在验收前,工程先进展自检,将验收部位的清理工作和构造处理工作做好。
21、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分四步进展。首先是工程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展自查,第二步是公司质量部进展检查,第三步是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联合检查,第四步是质监站核验。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由工程总工主持,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展整改。验收合格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在相关手续上签认。
22、在构造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交验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建筑物实体的外观质量,还要检查相关业资料。检查资料前工程总工将验收部位的业资料检查一遍,保证业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二、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控制制度〕
1、围护桩工程检验要点:
〔1〕桩位、垂直度;
〔2〕桩的深度;
〔3〕混凝土浇灌程序;
〔4〕桩头节点处理。
灌注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检查工程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 单位 | 数值 | |||
| 1 | 桩身垂直度 | ‰ | 5 | 吊线测量计算,测斜仪 |
| 2 | 桩径 | mm | ±5 | 用钢尺量 |
| 3 | 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 | 1.15~1.20 | 用比重计,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 | |
| 4 | 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 | m | 0.5~1.0 | 目测 |
| 5 | 沉渣厚度:端承桩 摩擦桩 | mm | ≤50 ≤150 | 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 |
| 6 | 混凝土坍落度:水下灌注 干施工 | mm mm | 160~210 100~210 | 坍落度仪 |
| 7 | 钢筋笼安装深度 | mm | ±50 | 用钢尺量 |
| 8 | 混凝土充盈系数 | >1 | 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 | |
| 9 | 桩顶标高 | mm | +30/-50 | 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
〔2〕钢筋的加工及接头确实认;
〔3〕绑扎,包括直径、根数、间距、弯钩、接头位置、接头长度;
〔4〕保护层。
3、模板工程检验要点:
〔1〕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钢度和稳定性;
〔2〕模板的组装及接缝;
〔3〕模板的清理以及隔离剂的涂刷。
现浇构造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工程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轴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 2 | 底模上外表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3 | 截面部尺寸 | 根底 | ±10 | 钢尺检查 |
| 柱、墙、梁 | +4 -5 | 钢尺检查 | ||
| 4 | 层高垂直度 | 不大于5m | 6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大于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 5 | 相邻两板外表上下差 | 2 | 钢尺检查 | |
| 6 | 外表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4、混凝土工程检验要点:
〔1〕所用水泥、水、骨料、外掺剂的质量;
〔2〕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料;
〔3〕浇筑混凝土的准备工作,包括浇筑顺序、区段、浇筑量、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的配备;
〔4〕混凝土质量检查--塌落度试验;
〔5〕混凝土浇筑--布料、振捣和施工缝处理;
〔6〕混凝土浇筑后的管理。
现浇构造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工程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 | 根底 | 15 | 钢尺检查 | |||
| 根底 | 10 | ||||||
| 墙、柱、梁 | 8 | ||||||
| 剪力墙 | 5 | ||||||
2 | 垂直度 | 层高 | ≤5m | 6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 〉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 全高〔H〕 | H/1000且≤30 | 经纬仪、钢尺检查 | |||||
| 3 | 标高 | 层高 | ±1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全高 | ±30 | ||||||
| 4 | 截面尺寸 | +8 -5 | 钢尺检查 | ||||
| 5 | 电梯井 |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 +25 0 | 钢尺检查 | |||
| 6 | 井筒全高〔H〕垂直度 | H/1000且≤30 | 经纬仪、钢尺检查 | ||||
| 7 | 外表平整度 | 8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8 |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 预埋件 | 10 | 钢尺检查 | |||
| 预埋螺栓 | 5 | ||||||
| 预埋管 | 5 | ||||||
| 9 |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 15 | 钢尺检查 | ||||
5、砌砖工程检验要点:
〔1〕砌筑用砖和砂浆的质量;
〔2〕砌筑形式、构造柱和拉结筋;
〔3〕灰缝,包括砂浆的饱和度。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 序号 | 工程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
1 | 轴线位移 | 10 | 用尺检查 | |
| 垂直度 | 小于或等于3m | 5 |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 |
| 大于3m | 10 | |||
| 2 | 外表平整度 | 8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
| 3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5 | 用尺检查 | |
| 4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 |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
| 砌体分类 | 灰缝 | 饱满度及要求 | 检验方法 |
| 空心砖砌体 | 水平 | ≥80% |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
垂直 |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 ||
| 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砌体 | 水平 | ≥80% | |
| 垂直 | ≥80% |
〔1〕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和密实度;
〔2〕基层清理及其与面层的结合;
〔3〕操作程序及养护;
〔4〕面层的标高和坡度。
7、抹灰工程检验要点:
〔1〕基层整理、清理及樘子嵌填;
〔2〕塌饼、柱头以及护角线的控制;
〔3〕各类装饰材料的质量;
〔4〕操作程序及层间结合;
〔5〕细部处理。
8、防水工程检验要点:
〔1〕卷材和胶结材料的质量;
〔2〕基层坡度、平整度以及枯燥程度;
〔3〕卷材的铺贴程序;
〔4〕泛水、檐口、变形缝的处理。
9、钢支撑架设工程检验要点:
〔1〕钢支撑的长度、直径、壁厚;
〔2〕架设位置、轴线、与托架的垂直度;
〔3〕轴力加设。
10、土方开挖工程检验要点:
〔1〕开挖深度、开挖顺序;
〔2〕基底检验。
11、盾构掘进及管片拼装工程检验要点:
〔1〕盾构推进轴线;
〔2〕管片拼装的质量;
〔3〕螺栓质量拧紧度;
〔4〕注浆孔、螺栓孔封堵。
管片拼装允许偏差
| 序号 | 工程 | 允许偏差〔mm〕 | 检查频率 | |
| 1 | 衬砌环直径椭圆度 | ﹤5‰D | 每环 | |
| 2 | 衬砌环轴线平面位置及高程 | 直线段及半径不小于500m的曲线段 | ±50mm | 1点/环 |
| 半径小于500m的曲线段 | ±80mm | |||
| 3 | 同一衬砌环相邻管片错台 | 5mm | 4点/环 | |
| 4 | 纵向相邻衬砌环管片错台 | 5mm | 4点/环 | |
〔1〕土方开挖的中线、高程,严禁超挖;
〔2〕钢格栅安装的位置、连接筋、连接板焊接质量;
〔3〕超前小导管注浆压力、注浆量;
〔4〕初支及二衬背后回填注浆质量。
对于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要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并注意资料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