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阶段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和触电,其危险有害程度见下表: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阶段的危险有害程度
危险有害因素 | 触发事件 | 原因事件 | 事故后果 | 危险等级 |
高处坠落 | 1.高处作业、有洞无盖、临边无栏,不小心坠落; 2.无脚手架、板或脚手架、板固定不牢,造成高处坠落; 3.梯子无防滑措施,或强度不够、固定不牢造成跌落; 4.高处行道、塔杆、储罐扶梯、管线架桥及护栏锈蚀,或强度不够造成坠落; 5.未穿防滑鞋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当,造成滑跌坠落; 6.在大风、暴雨、雷电、霜冻、积雪的条件下登高作业,不慎坠落; 7.吸入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身体不适造成坠落; 8. 8.作业时嬉笑打闹。 | 1.无脚手架和防滑防坠落措施,踩空或支撑物倒塌; 2.高处作业时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挂系不牢; 3.安全带不合格、脚手架固定不牢或强度不够; 4.违反“十不登高”制度; 5.未穿防滑鞋、紧身工作服; 6.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7.情绪不稳定,疲劳作业,身体有疾病、工作时精力不集中。 | 人员伤害 | Ⅱ |
物体打击 | 1.高处有未被固定的物体被碰撞或风吹等坠落; 2.工具、器具等抛掷; 3.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规范 4.设施坍塌; 5.碎片抛掷、飞溅; 6.防护用品和工具质量缺陷或使用不当; | 1.未戴安全帽; 2.在起重或高处作业区域行进、停留; 3.堆垛不稳,叉车操作发生失误; 4.燃爆事故波及 | 人员伤亡、引发二次事故。 | Ⅱ |
起重伤害 | 3. 起重作业,因捆扎不牢或有浮物、吊具强度不足、斜吊斜拉致使物体倾斜; 8。吊装作业时物品坠落 | 1.吊装作业存在疏忽、吊具存在缺陷而未进行检查 2.违法“十不吊”制度; | Ⅲ | |
机械伤害 | 1.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时,不注意而被碰、割、砸; 2.衣物等被绞入转动设备; 3.旋转、往复、滑动设备、物体撞击伤人; 4.切割刀具、突出的机械部分、毛坯及工具设备边缘毛刺或锋利处碰伤; 5.运转设备或部件发生意外损坏飞溅伤人。 | 1.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 2.劳动防护用品未正确穿戴; 3.违章作业; 4.设备或部件存在故障、缺陷。 | 人体伤害 | Ⅱ |
车辆伤害 | 1.车辆有故障,如刹车、阻火器不灵、无效等; 2.车速太快; 3.路面不好,如有缺陷、障碍物、冰雪等; 4.超载驾驶。 | 1.驾驶员违章行驶; 2.驾驶员精力不集中; 3.酒后驾车; 4.疲劳驾车; 5.驾驶员心境差,激情驾驶等。 | 人员伤害、撞坏管线、设备等,造成泄漏,引发二次事故 | Ⅱ |
火灾 | 1.明火 2.火花 | 1.电火花; 2.吸烟; 3.使用明火。 | 人员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Ⅳ |
触电 | 1.电气设备、临时电源漏电; 2.安全距离不够; 3.绝缘损坏、老化; 4.保护接地、接零不当; 5.防护用品和工具质量缺陷或使用不当; 6.手动电动工具类别选择不当或使用不当,疏于管理; 7.雷击。 | 1.手及人体其它部位、随身金属物品触及带电体,或因空气潮湿,安全距离不够,造成电击穿; 2.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地不良; 3.防护用品、电动工具有缺陷,使用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4.电工违章作业或非电工违章操作; 5.雷击。 | 人员伤亡、引发二次事故 | Ⅲ |
噪声 | 机械设备打桩机、起重机的运转。 | 1.穿戴防护服不正确; 2.在机械设备运转区工作; 3.对所产生的噪声缺乏防护设施。 | 人体伤害,引发职业病 | 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