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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
交底提要 | 隧道作业安全须知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交底内容: 一、隧道作业安全须知 1.作业人员应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进入隧道必须戴安全帽。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按工种配带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2.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情况危急时,须将工作人员全部撒离危险区,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3.隧道各作业班组间须建立完善的交制度。每班开工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 4.进入隧道内,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12~36V).开挖及衬砌作业地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成洞地段照明使用36伏安全电压。隧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5.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或靠边行走。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 6.严禁在隧道内停放的施工机械或车辆下坐卧或休息。 7.隧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洞内严禁明火作业或明火取暖。 8.无论隧道通风机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或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井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不受有害气体、震波和飞石危害的地点。 10.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进行操作,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导致早爆事故的发生。 11.火工品必须设专人管理,隧道内严禁存放雷管、炸药等。 12.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要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的开挖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m时,要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人员误人危险区。 1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隧道内,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爆装置,加强隧道通风。当隧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 14.隧道内各种运输设备严禁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均设置专职联络员,必须设专人指挥。 二、支、护施工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及设计、规范要求施工。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3.工字钢、格栅拱架和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设垫板或垫梁。 I.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掌子面。 5.支护应紧跟开挖面,在围岩破碎、掌子面出现渗水时,要及时封闭掌子面。 三.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站在稳固的部位。 2.在梯、架上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及开裂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一致,在本排钢架成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未连接牢固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型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物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施工时,应有防护措施。 8、作业台车皮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台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散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机载能力。 (2) 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3) 打孔,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质凝土。当在高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2)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堵塞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国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同用密铺脚手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四、衬砌施工 1.衬砌工作台上设置不低于1.2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露头钉子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教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应设专人监护。 4.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5.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6.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7.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8.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9.仰拱上的栈桥应搭设牢固,并在栈桥两侧设安全防护栏,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融避让至安全地点。 五、不良地质和特殊图围岩地段施工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城。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5.软弱破碎富水周岩段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订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六、岩溶地质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 受 交底人 | 技术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