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了激发总部职能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主人翁意识,以绩效规范管理,进而更好的服务业务部门,特制订此办法。
二、试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总部IT部、财务管理部、交易结算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权证部及总裁办已转正的在职人员,如在考核周期截止前异动至业务部门,或仍处于试用期状态的员工,则不适用本方案。
三、职责与权限
1、考核方案由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讨论与确定。
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与解释。
3、各部门负责完成绩效考核的实施与反馈。
四、绩效考核规则
1、绩效考核周期
按自然季度考核。
2、绩效考核指标
主要根据各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分解,确定具体考核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提报审批,以下为各部门的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指标参考季度绩效考核表:
| 考核对象 | 考核内容 | 考核数据来源 | 备注 |
|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 1、公司总成本控制情况; 2、薪酬核算准确性与及时性; 3、公司战略性组织架构及人员调整; 4、绩效体系的搭建及优化; 5、其他日常性工作(包括考勤、五险一金、招聘达成、行政事务等)。 | 公司总成本数据由财务部统一提供,其他数据考核指标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 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参考附件《季度绩效考核表》 |
| 财务部负责人 | 1、公司总成本控制情况; 2、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3、财务分析报告及各类业务测算支持; 4、交易结算管理工作。 | 由财务部提供 | |
| IT部负责人 | 1、系统开发; 2、报表开发优化; 3、数据准确性核对; 4、网络设备维护。 | 由IT部提供 | |
| 法务部负责人 | 1、合同、法律文书审批修改及拟定,为公司业务、项目和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2、对律所的引入与退出、律所资质、代理合同、费用结算的审核; 3、核对公司法诉案件的付费流程、法诉费用等; 4、新新贷兼职项目收入完成率。 | 由法务部提供 | |
| 其他员工 | 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由涉及的各部门分别提供 |
部门负责人绩效得分=自评得分*20%+上级领导评分*80%
员工绩效得分=部分负责人评分*50%+部门负责人绩效得分*30%+员工自评得分*20%(负责人评分及自评分总分最高分均为100分)
注:权证部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评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董事长评分。
4、考核等级及系数确定
依据各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得分,分别划分绩效等级及对应绩效系数,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绩效得分 | 等级 | 绩效系数 |
| 1 | 95分及以上 | S | 1.5 |
| 2 | 85(含)-95分(不含) | A+ | 1 |
| 3 | 75(含)-85分(不含) | A | 0.8 |
| 4 | 65(含)-75分(不含) | B | 0.7 |
| 5 | 65分以下 | C | 0 |
职能部门所有人员工资结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固定工资为当前月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为当前月工资总额的30%。
五、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1、绩效工资发放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考核,具体计算方式:
应发绩效工资总额=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总额*30%*季度绩效考核系数*公司经营调节系数(公司经营调节系数由董事长根据考核期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2、考核淘汰规则
1)连续两个季度绩效等级为C或C以下,则公司将予以培训或转岗或优化淘汰;
2)连续两个季度绩效等级为D,则公司予以淘汰。
六、绩效考核流程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 1 | 确定员工考核内容 | 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 | 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本部门考核指标,并完成《季度绩效考核表》,员工签字确认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 | 各部门 |
| 2 |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号前 | 部门负责人完成绩效自评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 各部门 |
| 3 | 部门负责人绩效评分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号前 | 人力资源部完成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报批,并将结果反馈至各部门负责人 | 董事长/人力资源部 |
| 4 | 员工绩效考核 | 每季度次月3号前 | 员工完成绩效自评后,部门负责人再进行评分,根据自己考核结果及方案规定确定部门人员绩效等级分布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 各部门 |
| 5 | 员工绩效反馈并确定下一季度绩效考核内容 | 每季度次月10号前 | 部门负责人完成评分后需打印绩效考核表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填写绩效沟通内容及绩效改进计划,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纸质资料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存档);完成下一季度绩效考核内容的确定 | 各部门 |
1、在奖金发放前,如员工离职,则奖金不予以发放;
2、员工有任何、欺诈等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者声誉损失及收到公司严重警告的,公司保留不对其发放绩效奖金的权利;
3、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本奖金分配;如试用期表现优异,有特殊情况的可上报薪酬绩效委员会进行申请审核。
八、附则
1、本方案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原方案于2019年9月30日失效;
2、本方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
3、本方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