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北京市中小学
第五届“京美杯”教育科研论文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区学校美育工作,提高美育理论研究和科研水平,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中小学教师参加北京市中小学第五届“京美杯”教育科研论文征文活动,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将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校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各学科教师参加征文活动。
二、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校和区级艺术教育优秀校参评论文不得少于10篇。
三、征文内容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落实艺术教育管理条例中教师树立大美育观,在学科美育、教师言行美育、环境美育、活动美育中的成功案例,科学经验总结和实验研究报告等。
四、征稿要求
1.标题与作者姓名。文章题名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论文首页注明北京市第五届《京美杯》征文字样,作者姓名之下应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2.摘要和关键词。摘要是对论文简明、准确、完整的概括,一般不超过200字。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3.正文。正文字数以3000——5000字左右为宜。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
4.注释和参考文献。注释主要指对文章篇名和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及补充说明,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参考文献附于文后。
五.参加教师要填写《北京市学校第五届“京美杯”征文统计表》。
六.各校请于5月25日前将论文交教委体美科(A4纸打印),同时交评审费50元整(由区教委体美科统一送交“京美杯”征文评委会,经“京美杯”征文评委会评审,由北京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市中小学美育研究会向优秀论文和研究成果的撰写者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北京市学校第五届“京美杯”征文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人:刘万松;电话:69554029)
附件: 北京市学校第五届“京美杯”征文统计表
区 县 | 单 位 | 负责人电话 | 论文名称 | 作者姓名 | 手 机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