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截至本协议签订时,【 】(以下简称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即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其中认缴金额【 】万元,实缴金额【 】万元。甲方愿意向乙方转让【 】公司【 】%的股权,即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乙方愿意受让前述股权。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以下称为“本次股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1.转让份额
1.1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一次性受让甲方持有的【 】公司【 】%股权。
1.2股权交割之日起,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的附属于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益归乙方享有。
2. 转让对价
2.1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本协议项下股权的价款总额,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前。
2.2 依据本协议第2.1款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不包括因该款项的支付依法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应交纳或负担的税费。如发生税费的,甲方与乙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其缴纳的税收和费用。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由何方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
3.股权交割
3.1双方不再就转让股权即刻另行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转让股权即视为交割给乙方,名义上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乙方作为转让股权的实际股东,享有该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益。
3.3在转让股权被代持期间,乙方有权在某一时刻要求甲方将代持的转让股权通过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转移至自己名下。
4. 甲方陈述与保证
3
4
4.1甲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并具备履行本协议所规定各项义务的能力。
4.2甲方所转让之股权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或就其向任何方做出设定担保物权的承诺。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的任何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应保证与原件或正本文件的一致性。
5. 乙方陈述与保证
3
4
5
5.1乙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并具备履行本协议所规定各项义务的能力。
5.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所参加或订立的任何合同的义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5.3乙方用以支付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对价的股权来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对价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股权转让价款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未按本协议的规定支付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应付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5%的赔偿金。
7.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本协议中所明示的合同签订地人民以诉讼方式解决。
7.2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7.3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